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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选择性继承到整体性继承——“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方法论转向

时间:2024-08-31

苏培君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在中国传统哲学、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哲学体系之间开展积极对话,并借此建立中国哲学现代形态,乃至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显然,根据***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1]的指导思想可知,真正实现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平等、有效、深入的对话是最具现实性和迫切性的问题。应当看到,无论是历代先贤还是当代学者,在尝试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均有意或无意地表现出不同的文化立场和文化态度。因此,他们在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检视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思想时所选择的研究路径往往也大相径庭。这种研究路径上的争鸣,一方面使得他们在继承中国传统哲学时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原则;另一方面也使得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出场形态做出了不同的哲学表达。纵观国内外研究,方克立先生在其《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1)《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一书是原国家教委社科司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组织编写的一本教材。该书由著名学者张岱年先生任编委会主任,方克立先生任主编。全书的编写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结和阐发中国哲学中唯物论与辩证法思想的精华,以及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新贡献和新发展,进而帮助学生了解中国哲学的智慧,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编写过程与实际使用情况上看,书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注重结合当时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注重结合当时大学生群体关注的现实问题和自身存在的思想问题,切实打开了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的新局面。中采用的“选择性继承”(2)因为本文关注的重点是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并未涉及西方哲学,所以文章只撷取了方先生等学者在编著《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一书时采用的方法论进行探讨,而没有论及方先生后期所提出的“马魂、中体、西用”综合创新的文化观。与任平先生在其《论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建构的坐标与原则》中提出的“整体性继承”为学界争鸣的两大代表性观点。仔细梳理、比较“选择性继承”与“整体性继承”,不仅有助于揭示“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路径的历史转向,更为探寻新的历史语境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的出场形态培育了系统而深厚的方法论根基。

一、 选择性继承:辩证唯物主义视域下的方法论

1998年7月,由方克立先生牵头的编写组(3)1996年11月20日至21日,由原国家教委组织的《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编委会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从事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与教学的部分专家和哲学系主任等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在本次会议上成立了《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编委会,著名学者张岱年任编委会主任,张岂之、陈先达、方克立、奚广庆任编委会副主任,方立天、庄福龄、汪澎白、周桂铀、杨瑞森、钱逊、陶德麟、黄楠森、楼宇烈等为编委会委员。共同撰写了《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一书。该书旨在利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资源,着力解决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中国传统哲学“脱节”的问题,进而提升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力与影响力。毋庸置疑,方先生等学者在探讨中国哲学现代化发展进程时,始终致力于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期找到甚至创制某种能够代表中国哲学未来发展方向的理论形态。但不得不说,在研究路径的选择上,方先生等学者尚未打破苏联教科书体系和话语形态的思想桎梏,自觉或不自觉地忽略了理论形态赖以出场的历史语境和现实基础,仅从文本解读的角度出发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做出了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并试图沿着“辩证唯物主义”路径将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串联起来加以考察,以此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真理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方先生等学者诉诸基本的历史事实与现象,欲借此从两个方面证明中国古代的辩证智慧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一是从16世纪末至18世纪,欧洲传教士在向中国传播基督教文化的同时,也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介绍至西方国家。对此,方先生等学者特别强调,黑格尔读过《易经》《老子》,对《易经》《老子》两本中国古代辩证法经典著作十分重视,黑格尔的“正反合”三段论明显附着中国“阴阳合”思想印迹,这一理论的提出亦曾受到老子“三的规定”的促动。[2]11二是马克思撰写的《国际述评(一)》《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等一系列文章直接反映出马克思本人不仅深谙黑格尔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之间的共通之处,而且对中国古代有关“阴阳相互联系”的辩证法思想也并不陌生。由此方先生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理论渊源上本就天然地存有一种微妙的辩证关系:就中国传统哲学而言,它对德国古典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产生过深刻影响;就马克思本人而言,其在对中国传统哲学的广泛涉猎中汲取了辩证智慧。[2]12显而易见,马克思本人直接或间接地接触甚至研究过中国传统哲学的历史事实并不足以证明中国古代辩证智慧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形成产生过一定影响。并且,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朴素唯物论”或“辩证智慧”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唯物主义”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别。站在理论构建的高度,因这一差别而生成的两种理论之间的裂缝也无法用简单的“影响”与“继承”去弥合。遗憾的是,方先生等学者并没有在这一问题上做过多停留,在论证了中国古代辩证智慧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之后,他们又把目光投向了二者的理论结构方面,试图发掘出中国传统哲学所蕴含的丰富的辩证智慧、朴素的唯物论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容上的相似性或相通性,以期为二者的有机结合提供一种内在的理论依据。如前所述,方先生等学者此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辩证唯物主义”的形成、发展置于整个人类智慧的历史进程中加以考察,以此证明“辩证唯物主义”不仅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更是整个人类文明的必然继承者。既然“辩证唯物主义”具有此种世界性特征,那么中国传统哲学(尤其是中国古代的辩证智慧和朴素唯物论思想)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野,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思想理论资源。

由此不难看出,在构建中国传统哲学现代化形态的过程中,《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一书固然秉持了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置于整个人类智慧的继承与发展中加以考察的初衷,但受文本解读方式与教科书式阐释逻辑的制约,马克思主义哲学依然未能站在中国特定的历史语境和文化立场上获得新的中国化的出场形态。换言之,“深刻总结百余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3],思考当代中国究竟需要何种出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未完成的历史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说,方先生等学者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资源只是国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平移,缺少了本土化后天实践的因子。

当然,这种理论视野的西方化并不意味着方先生等学者没有意识到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性。在编著《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一书时,他们也曾明确指出这种根据文本解读所得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与中国传统哲学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表现出来,才能真正转化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不过,囿于研究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仅是对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简单描摹,方先生等学者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民族化”本质上亦只是充分发掘和利用中国传统哲学中丰富的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智慧的思想资源,一方面用来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真理性,另一方面用来充实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理,促使其在表现形式上呈现出一定的民族特色。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方先生等学者在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检视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的思想时,选择了一条“辩证唯物主义”的研究路径。沿此路径,他们在继承中国传统哲学时,拟定了“选择性继承”的原则,即比较两大哲学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仅仅把继承的焦点投诸二者之间的相似性或相通性方面,选择性地继承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智慧的思想以及附着这些思想因素的概念、命题、范畴,并未对那些带有唯心主义或形上(4)这里的所谓“形上”,包括后文提及的“形而上学的理论根基”和“形上观念”等,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的“形而上学”有着根本性的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的“形而上学”更加偏重于世界观层面,指的是一种孤立、静止、片面看待世界的方式;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形上”概念则更偏重于本体论层面,通常是指一种超脱于实际世界之外的“形而上学的本体”。色彩的思想着墨过多。统览全书可以发现,方先生等学者大体上从“究天人之际”“探阴阳之赜”“求致知之方”“通古今之变”“立成人之道”五个方面提炼出中国传统哲学对“天人”“名实”“有无”“形神”“理气”“心物”等问题的唯物或辩证的阐释,并以之为切入点来继承中国传统哲学,但这恰恰忽略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主流思想以及那些附着辩证法因素的思想背后的哲学立场或理论根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方先生等学者所秉持的“选择性继承”原则主要涉及两个层面。其一,他们把继承的目光投向了中国传统哲学中具有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统一特征的思想,强调或突出了荀子、王夫之等人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他们认为荀子提出的“明于天人之分”[4]231“制名以指实”[4]321的观点实际上是对先秦以来诸子百家有关“天人之辩”“名实之辩”所作的总结,达到了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统一的高度;而王夫之提出的“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5]11的气一元论思想,更是代表了传统哲学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最高水平回答[2]44,尽管这种回答仍旧带有自发性和朴素性的特质,尚未真正达到自觉的状态。其二,他们把继承的焦点汇聚到中国传统哲学中带有朴素唯物论或辩证智慧因素的思想,回避了这些思想背后的哲学立场。譬如,在考察庄子的思想时,方先生等学者认为,抛开庄子本人对宇宙本体的理解,其所提出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6]88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相互关联性,这恰恰符合辩证法的宇宙观。诸如此类建立在形而上学理论根基之上又兼具辩证智慧因素的思想也都被方先生等学者视为能够充实“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资源加以继承。

诚然,依照方先生等学者的观点,运用“选择性继承”原则能够在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过程中保留某些中国文化的因素,并于一定程度上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进程。但就整体而言,方先生等学者在编著《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一书时的文化立场和文化本位仍受西方影响,因此,他们创建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框架和话语体系从本质上看是中国传统哲学为对接“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形态而做出的适应性改变,并非基于中国传统哲学自身的文化立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百余年的历史经验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语境而构建的一种采用中国话语形态出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事实上,尽管中国哲学在其漫长的古代发展阶段,包含着诸如“制天命而用之”“天人交相胜”等具有丰富的朴素唯物论或辩证智慧因素的思想,但这些思想从未占据过主导地位。与之相反,“天人合一”“性天相通”等建立在唯心主义天命论或形而上学理论根基上的思想却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流思想。因此,“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若要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当代出场形态,那么它便不能只是简单地继承中国传统哲学中带有朴素唯物论或辩证智慧的概念、命题、范畴,而是要更多地立足于中国哲学自身的文化立场和文化本位,思考如何对待那些建立在唯心主义或形而上学理论根基上、带有强烈形上色彩的概念、命题、范畴。

更为关键之处在于,若以方先生等学者的“辩证唯物主义”为标尺,在检视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的思想时只强调或突出这些思想中附着的辩证法因素,而不去关注它们背后的本体论指向,同样会造成理解上的偏差,从而偏离中国传统哲学的理论立场。例如,“气”“阴阳”“五行”“敬”“中”“和”“天人”“天命”“天道”等熔铸中国传统哲学理论立场的观念、元素早在远古时期就已经生根发芽。因此,在强调这些观念中附着的辩证法因素时,不能忽视这些因素背后形而上学的理论根基,否则会造成对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理解的根本性偏差,从而导致“传统失真”现象。此外,任何一个时代,哲学的出场形态都必然地脱胎于该时代的历史语境和出场路径,历史语境的变化又必然导致这一时代哲学出场形态的变化。“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若要成为中国哲学的现代化形态,显然不能仅依赖于文本的原初语境来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样态,而要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语境、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场路径和出场形态,如此方能避免与现实脱轨而造成的“时代失语”现象。

二、文化立场和研究路径的转向

应当承认,方先生等学者在创建“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出现的某些偏失在一定程度上缘于特定时代的历史局限性。事实上,方先生等人提出的“选择性继承”原则在助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应该说,这种归纳、抽绎和提炼,体现了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移植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土壤的努力……它的抱负是以中国传统哲学印证马克思主义哲学,使两者相互融通、相得益彰,从而创造新的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民族形式。”[7]“整体性继承”原则正是在继承方克立、张岂之、陈先达、奚广庆等老一辈学者艰苦奋斗、勤勉治学的传统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时代使命的感召下诞生的,它的提出旨在探索一个能够真正继承中国传统哲学内在精神和本真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形态,以便与中国传统哲学之间建立一种血脉相连的承继关系。那么,问题的关键在于究竟如何对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加以“整体性继承”?这便涉及任先生提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化立场和出场路径的转向问题。

就文化立场的转向而言,任平先生认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始终面临一个康德式的分裂,即它的当代出场形态究竟是源于原初的理论文本与国外的话语传播,还是源于本土的“实践创制”?倘若源于原初的理论文本与国外的话语传播,如前所述,此种中国化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从本质上来说依旧是国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简单平移;其所谓中国化形态亦不过是为了迎合苏联教科书体系统摄下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样态而对中国传统哲学做出的某种适应性解读后的产物。在任平先生看来,只有依赖于后天的“实践创制”,才能真正站在中国文化的立场上重塑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出场形态。因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是坚守中国文化自信的产物”[8],只有坚守中国传统哲学的文化立场,才能在建构“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视域由某一区域、国家拓展至全球,即不再只是从原初理论文本或苏联教科书体系的单一性视角考察其理论的出场形态,而是将之置于中国传统哲学的本真意义框架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大开阔历史语境下,重新思考如何从中国传统哲学自身的文本、话语体系、问题意识和内在发展逻辑出发,建构一种新的出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而赓续中国传统哲学“接着讲”的历史进程。

***总书记强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1]只有坚守文化自信,才能在真正意义上立足于中国传统哲学的文化立场创制“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当然,这种文化自信的树立和文化立场的转向必然造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路径的相应转变。既然如此,我们不禁要问,任平先生究竟选择了一条怎样的研究路径来审视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的思想呢?这需要进一步回到任先生对中国传统哲学本质的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语境的阐释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性的剖析三个方面加以考察。

中国传统哲学,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以“人文化”或“人伦化”为价值眷注、凸显人类生活世界与人世间的社会关系(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即任平先生所谓的“主体际”交往关系)的哲学。在《走向交往实践的唯物主义》一书中,任先生就曾以中国传统哲学主流思想的代表——孔孟儒学为突破口,详细考察过儒学的本质,指出“仁的本质乃至儒学的本质,皆是传统化的交往实践观”[9]291。沿着任平先生的研究思路审视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的思想不难发现,中国传统哲学无论是儒家、道家、墨家还是法家、兵家等,都或多或少地论及政治、道德等上层建筑方面的内容。各家各派的关注点大多集中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婚丧嫁娶、人伦日用,而非臆想中的巫鬼神怪。即便是“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的宇宙观[10]14,最终仍要被灌注“坤厚载物,德合无疆”的“人伦化”精神意蕴[10]14。故而,从整体上看,中国传统哲学所指向的是人类生活世界与“人文化”“人伦化”的社会关系,即一种几乎排除甚至是排斥客体介入的“主体—主体”的交往关系。这也就意味着,中国传统哲学于现实世界中的重心是落于人伦日用层面,其所追求的亦是一种具有道德实践精神的“经世致用”功夫。诚如任先生所言,“这种‘主体际’化的人文精神取向加上‘实践’理性的取向,两者合一,正是古代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传统交往实践观”[9]30,其中尤以儒家思想表现得最为彻底。不过,这仅仅是从现实层面审视中国传统哲学得出的结论,深究之,中国传统哲学还有一个传统隐藏于现实层面之下。这个传统就是为此种“人伦化”的社会关系(包括人与外界事物之间的关系)寻求一个形而上的理论依据,即所谓“天”“道”“气”“命”等形上观念。这种形上观念既是超越现实世界之外的“形而上学的本体”或“本源意义的存在”,同时又指向现实世界之中“主体际”之间的关系(包括主体与外界事物之间的关系),即超越人伦日用之上而又寓于人伦日用之中。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传统哲学实质上包含了两大主要交往关系:一是人伦日用层面的关系,其主要指向“主体际”的交往关系;二是形而上层面的关系,其旨在探求形上观念——“天”“道”“气”“命”等与现实世界中作为主体存在的人之间的关系(或可谓之“天人关系”),并借以成为人们对待外部世界或处理“主体际”交往关系的理论依据。事实上,无论是儒家、墨家、道家、法家,还是禅宗、宋明理学等思想,其大体上都是沿着“主体际”的交往实践观或“天人关系”这两条路径延展的。应当承认,某些学派在处理“天人关系”时,消解了“元意义”理解下的形而上的本体,把意义的本源由形而上的本体转向了人自身,但这并未阻碍中国传统哲学沿着上述两种交往结构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相反,这种消解了形而上之本体的“天人关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亦可视为对“天人关系”的有益补充。

由此不难看出,创建“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沿着中国传统哲学内在的本真结构出发,即“主体际”的交往关系以及“天”“道”“气”“命”等形上观念与现实世界中作为主体存在的人之间的关系,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大开阔的历史语境下重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场形态。显然,这里又涉及两个维度: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语境的准确把握,它与中国传统哲学内在的本真结构共同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本土的出场形态;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性的理解,它为这种新的出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

围绕这一思考,任平先生根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面临的一系列新的全球化问题,指出“中国必须在世界历史的多元复杂现代性的场域中选择自己的新现代性发展道路”[11]。这种新的现代性发展道路的哲学诉求意在打破“西方中心论”的文明观,力图在多极文明主体间的交往关系中把握全球未来发展的总格局,推动世界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由恶性竞争、文化侵略向和谐共荣、文明互鉴的新全球化时代转变,最终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此诉求中,中国传统哲学所倡导的“主体际”的交往关系与“人文化”“人伦化”的向度,以及将“天道”与“人”相融合的价值取向,在某种程度上,恰好可以为破解西方哲学中主客二元分裂及其各个体间离散化、孤立化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当然,这种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交往实践结构和形而上学理论根基上的传统交往实践观还需要经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洗礼,方能转换为现代化的理论形态,获得出场的合法地位。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平先生认为需要回到马克思文本,重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性问题。在他看来,马克思虽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劳动、实践视为人的“类本质”以及创造世界历史的客观基础,但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却把人的本质看作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表述上的变化表明马克思本人的哲学视野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从‘实践的唯物主义’向以真实的社会实践、社会关系研究为主线的交往实践观的转变……将交往、社会、社会关系等主体际向度的思维范畴介入实践概念,从而开始了走向新的交往实践观的历程。”[9]48-49由此,任平先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做出了一种“交往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认为这种理解既能解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性和当代现实问题,同时也能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意义与价值层面的向度,以安置或对接中国传统哲学所涉及“情理结构”“人生境界”等方面的价值追求。可见,出于对中国传统哲学本质的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大开阔历史语境的把握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性的掌握,任平先生在创建“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过程中最终转向了一条“交往实践唯物主义”的研究路径。

三、整体性继承:交往实践唯物主义视域下的方法论

沿着任平先生提出的“交往实践唯物主义”的研究路径审视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的思想,不难发现,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相关或相通性不再只是外在地表现为二者都包含唯物主义或辩证法因素,而是内在地具有一种本质或本性上的一致性与承袭性。这便促动任平先生在继承中国传统哲学时,相应地做出一种方法论的调整,即不再只是“选择性地继承”中国传统哲学中带有朴素唯物论或辩证智慧因素的零散思想,而是把继承的焦点聚集到中国传统哲学与作为新的出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内在本质或本性的一致性与承袭性上。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任平先生提出了“整体性继承”原则,力图借此在“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之间建立一种一脉相承的历史性关系,并助推“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最大限度地吸收、孕化中国传统哲学的内在本性。可见,“整体性继承”是紧密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传统哲学之间内在本质或本性的一致性与承袭性加以展开的。这种一致性与承袭性主要体现在二者面对的总问题和总的理想追求两个方面。

其一,就总问题而言,中国传统哲学与以“交往实践唯物主义”为研究路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上都带有明显的价值指向性,即指向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旨在解决“主体际”的关系问题;只不过,二者在处理这一关系的具体做法上有所不同。这进而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即“主客”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传统哲学致力于把这种“主体际”的交往关系纳入形上观念与现实世界中作为主体存在的人之间的关系(“天人关系”)中加以考量,试图借此为现实世界主体间的交往关系寻求一种形而上学的理论依据;而“交往实践唯物主义”则是把“主体际”的交往关系介入实践概念中加以解读,试图在“主体际”的物质交往活动中对客体做出界说。其二,就总的理想追求而言,由于二者均致力于解决“主体际”的交往关系问题,因此,在构建理想社会的愿景上二者具有内在的贯通性,即通过处理“主体际”的交往关系构建一种理想化的社会形态。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和理论依据的不同,二者在实现路径的选择上有着显著差异:中国传统哲学试图从形而上的层面为现实世界中“主体际”的交往关系寻求理论依据,以此作为其构建理想社会的基础。例如,儒家对“大同社会”的构想实质上是建立在对“人性”的理解与阐释的基础上,而“人性”在儒家这里又是与“天”“性”“气”“命”等形上观念相贯通的,因此,超脱于现实世界之外的“天”最终成为儒家构建“大同社会”理想的理论依据。至于“交往实践唯物主义”则是把“主体际”的交往关系介入实践的概念中加以解读,试图借由现实世界中的物质交往活动,建立一个多元主体间平等对话、文明互鉴的理想社会。当然,从人类文明的整体进程上看,这种理想社会最终指向全人类的彻底解放与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全面实现,而建立一个多元主体间和谐交往的社会则是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集中呈现。由此,任平先生指出,“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一样,在根本上都是一种对于社会变革和改造的政治理想,都有类似的社会理想和政治主张”[3],因为它们都是沿着“主体际”的交往关系而展开的,并试图通过此种关系构建一个理想的社会,只是实现路径和背后的理论依据有所差别而已。所以,“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若要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当代形态,必然要接过中国传统哲学的总问题和总的理想追求而“接着讲”。

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平先生提出“整体性继承”原则至少包括三个层次。第一,“整体性继承”中国传统哲学的总问题和总的理想追求,并承续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对这些问题和理想追求的解答,继续向前推进。具体而言,“整体性继承”原则在审视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中诸如“天人合一”“性天相通”等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想观念时,不仅强调或突出这些思想观念中附着的辩证法因素,同时又把继承的重点放在这些思想观念背后所涉及的“主体际”交往关系、“天人关系”等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所指向的理想追求方面,从而完整地保留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观念形而上的理论根基。当然,这些问题和理想追求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从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思想中凝练出来的,汇聚了各家各派的思想内容。因此,继承或阐释这些问题、理想追求不能仅从某个人物或某个派别的思想出发,而要整体落实到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的思想中。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在考察这些问题和理想追求的过程中,“整体性继承”原则尤为关注中国传统哲学各家各派对这些问题和理想追求的原初解答,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对中国传统哲学理解的根本性偏差。此外,如上文所述,中国传统哲学总体上是沿着人伦日用层面上的“主体际”交往关系和形而上学领域中的形上观念与现实世界中作为主体存在的人之间的关系加以展开的。“整体性继承”中国传统哲学的总问题和总的理想追求是以“问题”和“理想追求”为基点,力求在作为新的出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树立起能够整体继承中国传统哲学主流思想的坐标,因而运用这一原则亦能克服“选择性继承”原则在继承中国传统哲学时忽略中国传统哲学主流思想的历史缺憾。第二,“整体性继承”中国传统哲学总的价值追求。与指向现实层面的理想追求不同,所谓价值追求指向的是意义或精神层面。中国传统哲学在沿着“主体际”的交往关系和“天人关系”两个总的问题展开的过程中,同样也涉及“人生境界”“情理结构”等意义或价值层面的追求。(5)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相比,中国传统哲学在逻辑结构、话语体系、基本立场等诸多方面具有重大差异性,加之“象”“类”“阴阳”“五行”“中”“和”“天人”“天命”“天道”等概念繁复且彼此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故而,仅从某一个方面定义其总的价值追求是比较困难的,但基于张广直的“连续性”理论,我们仍可以在这一问题上做一尝试。事实上,早在前诸子时期,伴随诸如“象”“类”“阴阳”“五行”等纷繁复杂哲学概念的出现,中国哲学的基本特征或面貌就已逐渐定型。这些概念既源自神、巫术、宗教——“天”或自然领域,又被广泛地投诸“人”——作为能够“劳动”的高等动物赖以存在的道德、社会领域。在对“天”“人”关系即现象与现象之间的关系问题的持续思考过程中,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格局或倾向,姑且可以称为总的价值追求已经显现:一方面是人对“天”“命”的畏服;另一方面是人在神面前获得某种独立的强烈诉求。需注意,相较于以古希腊哲学为代表的西方传统哲学,中国传统哲学早在先秦时代就摆脱了神的束缚,人被赋予某种主体性,这种具有不同于西方哲学个体主体性,并打上“天人合一”烙印的“人”在知识储备不断增加的历史进程中又逐渐被赋予了更多的自然属性。换言之,随着自然属性的增强,中国传统哲学在推崇、高扬人的主体性的同时更多地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这一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恰是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始单位,亦成为中国传统哲学总的价值追求不可磨灭的底色。因此,在“整体性继承”中国传统哲学总问题和总的理想追求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对这些问题所涉及的“人生境界”“情理结构”等意义或价值层面的追求加以继承。当然,这种继承并非如冯契先生那样凭借“转识成智”的方式将其纳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范畴中加以考量,而是需要从意义或价值领域进行全面地对接。由于任平先生提出的“交往实践唯物主义”不但包含“实体结构”和“辩证法结构”,还囊括了“意义的共在结构”[9]178-179,这便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从意义和价值层面继承或对接中国传统哲学总的价值追求提供了契机。第三,“整体性继承”中国传统哲学中真正有价值的思想。“整体性继承”中国传统哲学的总问题和总的理想追求并不代表对中国传统哲学内容的忽视。虽然,“天人合一”“性天相通”等中国传统哲学的主流思想大都是建立在唯心主义或形而上学理论基础上的,但其所倡导的“人伦化”的向度以及“天道”与“人”相融合的价值取向,在某种程度上,却可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面临的一系列新的全球化问题提供一定的解题思路。因此,在任平先生看来,“整体性继承”原则还指向“中国传统哲学中各家各派真正有价值的、有当代文化和实践意义的思想”[3]。当然,这种带有鲜明时代性、阶级性以及形而上学理论根基的思想,最终需要在现代实践的碰撞与“交往实践唯物主义”的科学洗礼下不断变革,才能在新的时代中获得重新出场的资格。

总而言之,建立“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有力体现。回溯方先生等学者的治学历程,我们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他们在《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一书中传递出的属于那个时代的使命担当:一是自觉主动承担并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第一次全面系统地为民族化、本土化的马克思主义在学术理论与生活实际双重层面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开辟出一条“橘生淮北为新橘”的出场路径;二是拂去中国传统哲学“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12]24的形而上气韵,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视野挖掘出中国传统哲学之辩证智慧中一颗颗熠熠生辉的遗珠,并赋之以现代意义;三是突破历史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文化保守主义的三大瓶颈,将中国传统哲学从“之乎者也”的故纸堆里解放出来,推向世界舞台的正中央,并为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新世纪的发展道路指明了一个互通共融的发展方向。正是在这样一种共同的历史使命感召下,任平先生开始自觉站在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族立场上,重新思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大开阔历史语境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出场路径与形态问题。他所提出的“整体性继承”本身亦是对“选择性继承”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再继承”——不仅为跨越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鸿沟,建立新时代“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而且亦代表了学术界为“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用全球视野和世界胸怀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13]进行的一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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