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傅宁波
摘要: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已成为县乡村工作的重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实施“3115”脱贫计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做到精准扶贫、健康脱贫。政府加大了对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随之而来的就是在建设中凸现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本文分析了卫生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此希望给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一些合理化建议与参考,顺利实施卫生脱贫攻坚项目,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的长远、健康、有力地发展。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脱贫攻坚;项目建设;问题;对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健康脱贫重大举措,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提升项目,多渠道多途径筑网底、强基层,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为此,县政府融资安排3.8亿元用于全县卫生脱贫攻坚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卫生项目”)。通过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设备水平,进一步巩固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成果,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一)主体责任不清。各乡镇在组织实施卫生项目时,乡镇政府认为此项目是卫生项目,建设主体应该是乡镇卫生院。而乡镇卫生院则认为,虽然此项目是卫生项目,但是乡镇卫生院是政府的事业单位,乡镇政府应负主体责任,更何况项目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个部门的支持配合,需要政府出面协调调度方能完成。
(二)规划设计滞后。对县城周边拟新建的卫生室和新城区拟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于涉及新老城区规划问题,土地难以落实,亟需進行规划设计。对乡镇来说,有些乡镇计划把卫生项目与当地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结合起来考虑,进行全面统筹规划,这样就大大推迟了卫生项目的建设步伐。
(三)审批手续不全。在项目建设前期,虽然所有项目用地均与土地使用权持有人签订了征地协议,并支付了征地补偿款,但均未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整体搬迁的三所中心卫生院项目虽办理了规划许可证,但因项目用地未经审批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由于项目建设任务重、工期紧,从而造成边开工,边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现象。
(四)进度快慢不一。各乡镇在卫生项目建设中,有些乡镇情况繁杂,特别是土地征迁与补偿,面临着方方面面的问题。有些乡镇重视不够,有些乡镇还存在观望态度,导致工程进度参差不齐,存在一定差距。
(五)工程质量有待提高。通过县住建局与卫计委联合督查发现,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各方主体对工程管理不到位现象;部分工程主要结构材料未能认真执行进场验收制度,少数工程钢材采取场外加工,质量难以保证。有些乡镇聘请的工程监理责任心不强,能力不强,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工程质量不高。
(六)报账手续有待完善。通过委托县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发现,乡镇在工程阶段性报账时,未附监理报告;大部分乡镇在项目阶段性报账请款时未附施工进度表。乡镇资金报账员不确定,无具体经办人,当地政府与卫生院之间相互推诿,有的乡镇甚至直接由工程施工方来报账,严重不符合资金报账管理要求。
(七)部分工程增加量较大。由于有些乡镇对部分村卫生室选址不当,造成工程量增加超过20%以上,也未及时履行3+2签证手续,造成项目审计不能全面完成。
(八)档案管理不规范。督查中发现,所有乡镇均未建立卫生脱贫攻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大部分乡镇项目建设资料管理不规范,资料分散。卫生项目资料有的在乡镇政府保管,有的在卫生院保管,有的在乡镇政府和卫生院分别部分保管,甚至有些资料还在施工方和监理手中。
(一)政府支持是关键。2016年年底,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卫生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乡镇卫生项目的实施。为了保证卫生项目顺利实施,该项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牵头,成立了县卫生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组织,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县级民生工程实施,纳入当年县政府对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民生工程考核。文件还规定,由县卫计委、财政局负责,严格对照健康脱贫标准和医改工作任务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强力推进了项目实施。
(二)部门配合是保证。在项目建设中离不开当地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设用地的选址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县规划局、国土局负责审批;征地拆迁由乡镇政府负责,县国土局和安居办配合;施工图纸由县卫计委统一提供,县规划局配合。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医疗设备购置的申报和审定工作,县监察、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积极配合,县发改、住建、规划、民生、环保、国土、林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及消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督导检查、工程验收等环节上采取得力措施,积极配合,大大加快了项目进度,保证了项目实施。
(三)分片包保是前提。县卫计委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管部门,建立了县卫计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片区包保责任制,委班子成员及其分管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分片包干,明确包保内容和工作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管的责任科室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相关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加强联动,通力合作,对在建设过程中乡镇所反映的问题要积极给予指导与协调,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四)督查调度是基础。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领导对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还亲自多次下乡实地调研督导,要求各乡镇积极行动,明确专人,倒排工期,跟踩时间节点,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对新增工程量超过20%的项目,要求必须履行会签报批手续。县卫计委会同县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县直单位组成有关人员多次联合下乡督导检查,就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外观形象、档案资料、日常监理、工程验收、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提出了统一要求。有效地促进了卫生项目建设的健康有序开展。
(五)资金拨付是保障。为了提高卫生项目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县卫计委制定并印发了《卫生脱贫攻坚重点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安全。县卫计委对项目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在受理、审核乡镇申请的项目资金后按照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至项目乡镇。乡镇在项目资金报账后,由其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将卫计委拨付的项目资金再直接拨付供应商。各鄉镇要明确专人报账,实行会计记账,进行明细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宏观的政策导向和健全的组织与制度是保障卫生脱贫攻坚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高低,直接影响着卫生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虽然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成立了领导组,明确了分工及职责,但在项目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卫生项目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不借助县政府的行政力量,只靠卫计部门单打独斗,是绝对完成不了项目建设的。所以,只有取得县政府的强力支持,确定主体,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健全制度,才能保证卫生脱贫攻坚项目的顺利实施,才能真正把精准扶贫、健康脱贫政策落到实处,进而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远、健康、有力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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