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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刑事模拟法庭教学方法为例

时间:2024-08-31

范 淼 赵 嵩

(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110136)

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势必会增加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因此,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以满足法治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显得尤为重要。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要求各高校法学专业必须开设实践性课程,搞好案例教学,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把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作为教学最终目标。”

由此,对于当前的法学教育来说,受其自身的性质影响,需要学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以满足当前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求。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都是理论性与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目前国内高校对这两门课程教学的设置存在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问题,故此,应积极建立完善的刑事法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当前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对学生灵活进行刑事模拟法庭训练,在庭审对抗模式当中提升学生认知刑事法律、运用刑事法律的综合能力。

一、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定位

当前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要求以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用型法治人才为目标。[1]

法律人才的培养主要面向的是毕业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一线,从事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银行法务、社会管理等与法律相关的应用型职业。依据这些职业的基本特点要求,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应当具备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所培养的法律人才应当面向基层法律服务职业,具备最基本的法律职业技能。第二,所培养的法律人才应当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实现学校—社会无缝衔接。第三,所培养的法律人才应当具备坚定的法治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身心素质。据此,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应当定位于以下几个方面:[2]

第一,应用型法学人才需要具备科学的知识结构。知识结构包括法律职业所必需的主要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法治理念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法学实践知识和思政知识。

第二,应用型法学人才需要具备全面的能力结构。能力结构主要包括法律实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涉法技能和实务技巧等专业能力,外语应用、计算机操作、法律语言沟通、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能力等。

第三,应用型法学人才需要具备完整的素质结构。素质结构包括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强的能够适应法律工作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等。

二、当前教学模式存在的不足

许多高校虽已通过开展实践教学来解决法律人才培养缺乏应用性的问题,但目前的实践教学仍存在诸多不足,难以达到真正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之要求。

(一)刑事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当前在法学教育中,经常会出现法学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脱节的现象,许多学生在毕业后参加工作时不会运用在学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即缺少应用型职业技能能力的培养,这就是理论教育与实践相脱节的表现。如何在教学中实现理论与实践有机联系,使学生掌握实践与理论之间联结的钥匙,从而培养应用型的法律专业人才,这就需要做好实践教学,弥补传统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为实践走进课堂提供操作空间。

(二)实践教学模式单一化

法学实践教学一般多采用传统案例教学法。教师在刑法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多为一些学者编撰的刑事案例汇编、案例分析等辅导书,这些经过编者加工修剪过的案例分析多侧重于基本原理或者定罪理论。但是在真正的法律实践中,法律工作者所接触到的案件都是原始的证据卷宗,需要法律工作者自己进行案件分析,这一工作应用技能与法学教学内容是相脱节的。还有部分学校开展了法律诊所式的教学模式,原则上应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接触真实的具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切身参与法律实践运用。但该种教学模式的展开受到诸多主客观条件的制约,难以普遍适用。

(三)实践教学内容形式化

目前很多实践教学包括刑事模拟法庭教学由于课时有限,设置学期较早,使得学生仅对模拟法庭庭审过程有所了解时,课程就已结束,难以从中真正掌握法律应用技能。同时,上课班型较大,许多未能参与角色的学生仅为旁观者,缺少学习课程的积极性和投入性,会使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目前许多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和表演性,很难训练学生的临场应变和言辞善辩能力,[3]难以达到真正培养学生法学应用技能的效果。

(四)实践教学保障空置化

由于对实践教学目的理解不够深入、缺乏考核监督机制等原因,实践教学的操作经常是点到为止,注重流程的完整性,忽视整个流程的深入、透彻;选用案例多来源于网络下载等。在实践教学中,所使用的设备和辅助操作工具较少,已建成的实践教室、模拟法庭教室等利用率较低,仅在承办大型比赛或是某些正式的模拟法庭活动才启用。

三、刑事模拟法庭教学的必要性

刑事模拟法庭作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理论法学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学生具体操作模拟法庭的过程是将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的过程,是通过实践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教育来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的过程,是在无形中奠定更扎实的理论和职业基础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整合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过程,科学合理的刑事模拟法庭教学符合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应当予以广泛适用。

(一)刑事模拟法庭教学能够检验学生的知识结构

模拟法庭作为一种连接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和真实知识的桥梁,本质上为教与学提供了一种真实的情境学习渠道。[4]好的刑事模拟法庭教学课程能够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于自己已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有所检验,从模拟法庭操作中验证自己知识体系的不足之处,并在模拟法庭课程学习中有所补足。

(二)刑事模拟法庭教学能够优化学生的能力结构

由于刑事模拟法庭模拟了整个法庭案件的审理过程,其中涉及大部分刑事审判诉讼过程,根据学生所担任的角色不同,需要进行案卷研读方法、刑事法律文书写作、司法鉴定、勘验、取证技术、法律逻辑学、法庭辩论技巧、法庭礼仪、庭审语言技能等技能的学习,[5]使学生能够真正学习和掌握模拟法庭中所运用到的各种法学应用技能,发挥刑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功用,较为完整地提升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所必须具备的法律实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涉法技能和实务技巧等专业能力,也能够运用到外语应用、计算机操作、法律语言沟通、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能力。[6]

(三)刑事模拟法庭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素质结构

刑事模拟法庭课程在前期准备过程中,需要学生具有较强的身体素质和自学能力。在参与案件分析和观点表达过程中,需要学生具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在刑事模拟法庭操作过程中,需要学生掌握基本的庭审礼仪和较稳定的心理素质。刑事模拟法庭教学的各个环节,都会使学生的素质水平得到一定的提升,以满足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素质需求。

(四)刑事模拟法庭教学能够加深学生的职业了解

科学的刑事模拟法庭教学能够使学生完整地学习和操作整个模拟法庭实践流程。在选用案例方面,教师应当选取来自于真实案例改变的案例素材,以贴合未来学生职业过程中所接触的真实材料要求。在授课地点方面,学校应当提供专业的模拟法庭教室供教学使用,以符合真实庭审的真实环境要求。在进行模拟法庭操作时,学生应当穿着符合自己角色的制服参加,保证其能够投入其中,学入其中。如此,刑事模拟法庭教学能够加深学生对于自己未来职业内容、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了解,培养自己对于未来职业的兴趣和热爱。

四、刑事模拟法庭教学之方法

刑事模拟法庭教学应当根据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与素质结构之目标,合理调整教学班型、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并配套相应的教学活动,使之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之要求。

(一)刑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系列课程的开设

刑事模拟法庭教学必然首先是要设置科学的课程,其科学性主要体现在教学班型、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三个方面。

首先,在教学班型上,刑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系列课程应当根据人才培养类型不同以及培养环节不同设置基础法庭知识课程、实训课程、赛训课程等系列课程。其中基础法庭知识课程设置在实训课程前,该课程属于知识能力培养的范畴,主要以教授为主,可以适用于30-100人的大班型,主要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基础的庭审知识,为模拟法庭的操作打下基础。[7]模拟法庭实训课程则适用于较小班型,其中亲身参与的学生以10人以下为宜,另安排10名学生为模拟法庭的进行提供辅助。[8]参与的10名学生包括公诉人2名,辩护人2名,被告人1名,证人1名,书记员1名,审判员2名,审判长1名。赛训课程主要适用于参加各级别模拟法庭比赛的队员所进行的比赛训练课程。与一般的模拟法庭课程相比,赛训课程更偏重于比赛效果和比赛能力的训练,教师需要对选手的基础知识、专业庭审能力、庭审技巧和法庭礼仪等进行专项训练。

其次,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上,刑事模拟法庭实践课程在具体教授中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研读案卷。法学院与所合作的检法等实务部门建立真实案卷数据库(保密信息已经过处理),每门课从数据库中选取几个真实案卷证据材料为基础文本,教师教授学生研读证据材料的具体方法。

第二阶段:法律文书写作。根据已研读过的案卷,结合之前所学习的本学科基础法律知识,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法律文书写作。

第三阶段:观摩真实庭审与模拟庭审。在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练习前,教师带领学生到合作实务单位观摩真实庭审,了解真实庭审的步骤、内容、风格等。然后教师带领学生观看以往模拟法庭比赛中的优秀比赛视频,并在观看中进行讲解,教授模拟法庭的具体步骤、内容、风格等,并进行真实庭审与模拟庭审的比较和学习,力求自模拟法庭实践课中更加贴近真实的法律实践。

第四阶段:司法鉴定、勘验、取证技术了解。每一个真实案件都离不开司法鉴定、司法勘验与取证的环节,教师带领学生到司法鉴定中心了解法医鉴定、文书鉴定、毒物鉴定、酒精鉴定、电子信息鉴定等司法鉴定技术,到相关单位了解司法勘验与刑事取证技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案件证据内容。

第五阶段:庭审技能学习。庭审技能包括法律逻辑学、法庭辩论技巧、法庭礼仪以及庭审语言技能。学生在此阶段掌握各庭审技能,培养法学应用能力。

第六阶段:模拟法庭演练与对抗。在学生掌握模拟法庭基本实践技能后,教师将根据教学时间安排选取几个案例进行几场模拟法庭演练与对抗。学生分角色分组,学生需熟悉本角色的任务和流程,并在模拟法庭中扮演该角色。每一个案件需进行角色轮换,保证学生了解和熟悉每一个角色的工作和技能。为使学生不流于剧本和形式化表演,要对每一场正式对抗进行胜负比评,根据胜负结果和具体表现打分,并作为最终本科课程的学生成绩。

(二)组织法律实践讲座、经验分享会、法律实务学习交流等活动

配合模拟法庭课程,教师还应当邀请刑事法实务专家为学生进行法律实践讲座,并经常组织模拟法庭比赛优秀参赛队员和对模拟法庭实践课程与比赛有兴趣的学生举办经验分享会,组织学生定期与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等实务机构合作开展法律实务学习交流讨论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法学教学中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理论与实践脱节的不足。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通过实践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教育来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在无形中奠定更扎实的理论和职业基础。

五、结语

综上,刑事模拟法庭课程突破传统教学过程,课程以学生实践为主,学生将进行一系列的庭前准备、角色扮演、法庭对抗等活动,教师主要在于引领与指导作用,课程学习地点也不仅限于普通教室,课程将根据不同阶段在模拟法庭、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等地点进行,使学生产生浸入式体验,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提前熟悉了解法学实务工作,加速推动高校从传统法学教育育人观向新的法学教育育人观转变,为法学教育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衔接、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发展奠定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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