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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蒙古族现代高等教育之滥觞

时间:2024-08-31

陈·巴特尔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高等教育研究所,天津 300350)

清末在面临内忧外患的情形下,为了挽救清朝的灭亡,清廷实行了以“废科举、兴学堂、建学制、派留学生”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改革,从而开启了我国教育近代化的步伐,标志着我国教育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随着清末新政的实施,蒙古地区教育也开始从传统走向现代。这种转型的实现来自于朝廷、主管蒙地的官吏以及各部蒙古王公三类主体的共同努力。在顶层由朝廷颁发了各种章程,如《钦定学堂章程》《蒙藏回地方兴学章程》《满蒙文高等学堂章程》等。同时,要求学部、理藩部等相关部门以及负责各边疆治理的将军、都统、大臣等官员落实这些出台的政策,以推动包括蒙地在内的边地教育新政;同时,创设各类学堂,属于高等教育这一层次的有满蒙文高等学堂、陆军贵胄学堂、贵胄法政学堂等;有了朝廷的支持,管理各蒙古地方事务的督抚、将军、都统、大臣等官吏也积极投身于蒙古地方的教育革新。这些地方官吏从漠南的东北三省、热河、归化、绥远,到漠北的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都在各自辖区内设立了很多近代新式学堂,为之后的民族地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而那些思想开明、较早接触西方思想的蒙古王公更是身体力行,走在朝廷及地方之前,在自己的辖地开启了现代教育活动。比如,郡王贡桑诺尔布早在1902年就在其辖地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开办了新式学堂——崇正学堂。次年,到日本考察学习后,又创办了另两所学堂即守正武备学堂和毓正女子学堂。在他的带动之下,蒙古各旗创办新学之风大开。哲里木盟科尔沁扎萨克多罗宾图郡王棍楚克苏隆,仿照喀喇沁王旗办法,于1908年设立了科尔沁左翼前旗官立蒙汉文小学堂。这些新式学校的建立,为近现代蒙古族留学教育和高等教育提供了大量的生源。除了地方蒙古人士热心新政,投身教育外,京师的蒙古王公也响应新政,建立学校,推动了蒙古的近代化。其中,以那彦图、博迪苏为首的蒙古王公集资创立的殖边学堂影响最大,与满蒙文高等学堂并列为我国现代民族高等教育开端的代表。因此,培养通才的满蒙文高等学堂、培养专才的陆军贵胄学堂和贵胄法政学堂以及培养急需治边人才的殖边学堂这三种类型高等学校共同开启了蒙古族现代高等教育的帷幕。

一、培养通才的满蒙文高等学堂

随着清末新政的实施,满蒙传统的学校教育面临着改革。先议将旧有八旗官学改为八旗学堂,并从八旗官学中精选十数名学生送入京师大学堂,专学西学。后又奏请将京师宗学、觉罗学、八旗官学、咸安宫官学、景山官学等改为中学堂、小学堂,而各省驻防八旗官学及书院则仿府县书院,一律改为小学堂。1905年,拟于国子监南学添设满蒙文学堂,招考咨取八旗青年聪颖学生,肄习满蒙文字。于是,八旗中小学堂渐次建立,而在京师大学堂则特设满蒙文教学科。1906年,学部复议翰林院编修吴士鉴所奏的在八旗学堂中设立满文专科建议,拟仿照译学馆之例设立满文高等学堂,以备八旗中学堂毕业生升入。之后,学部奏请先于京师择地设立满蒙文高等学堂,俾旗籍子弟中学毕业升读。同时,又奏请将满蒙文学置于《奏定大学堂章程》中所列文科九门之首。此两奏皆获钦准,进入筹建阶段。满蒙文学堂设于西城丰盛胡同东口路北,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招生,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二十 一日(1908年3月23日,星期一),满蒙文高等学堂正式举行开学典礼。1912年,殖边学堂、满蒙文高等学堂合并组建北平筹边高等学校。1914年,北平筹边高等学校停办,后合并到国立法政专门学校。1908年即光绪三十四年,学部拟定了《满蒙文学堂章程》,在宗旨目标、招生管理、课程科目、教学管理、考试结业、修业年限等方面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一)宗旨和目标

满蒙文高等学堂的建立旨在“造就满蒙文通才,以保国粹而裨要政”。由此可以看出,满清朝廷举办这一新式高等教育所具有的“满蒙一家”“保持本民族固有文化”的特性。而学堂的培养目标就是要使学生“同习各种科学,以备行政任使”,最终实现养成“明体达用”人才的目标。作为近代民族高等教育的开端,满蒙文高等学堂既要“谋新”,即改革旧有八旗教育,以期符合现代学校体制,因应新政改革;同时,该学堂又被赋予“端本”的特殊使命,即造就满蒙藏文通才,以保存国粹,经营蒙藏,最终养成明体达用之才。[1]另据《满蒙文高等学堂章程》立学总义第四章:“本堂分别以满、蒙古语文或藏语藏文为主课,辅以普及法政、测绘各科学,以达成明体达用之才”[2]

(二)科目与课程

满蒙文高等学堂,除满蒙文科之外,还附设藏文科,同习各种科学。满蒙文科与藏文科各分预科及正科,另外附设别科。此外,尚有附学科以及附设满蒙文中学堂及藏文中学堂,为高等学堂培养生源。学堂开设满蒙文和藏文两个大的科类,每个科类下面又设有三科。第一门科类是满蒙文科。它的下面又细分为满蒙文预科、满蒙文正科以及满蒙文别科三种。第二门科类是藏文科。其下面也划为藏文预科、藏文正科以及藏文别科三种。满蒙文预科二年毕业,各学科课程有人伦道德、满蒙语文、中文、法学通论、理财原论、地理、历史、算术、代数、三角、几何、理化、博物、图画、体操及马术选修。学生习完预科后升入正科。满蒙文正科三年毕业,各学科课程有人伦道德、满蒙文、蒙古语、中文、满蒙地理、满蒙近史、财政学、理财政策(以交通、商业、农业工业为主)、殖民政策、大清律例、行政法、宪法、刑法、国际法、统计学、用器画法、制图法、测量学、实测、体操及东文、俄文选修。在上述课程中,满文、蒙文、蒙古语、中国文学为主课,三年内每周学时分别为二十一、二十、一十九钟点。其他除了俄语为选修课外,均为通习课程。满文以教习克敬之编写的讲义以及《满汉合璧圣谕广训》为主;蒙文教员主要教公文程式,并讲解内外蒙及库伦、乌里雅苏台形势。蒙古语教员除教授蒙古语外,还辨析内外蒙古语言口语异同,并细述内外蒙古风俗人情。1909年,监督伊克坦认为蒙古学务急宜振兴,还拟将汉文教科书译成蒙文,以便教授蒙古学生。满蒙文别科只招生一次,毕业后即行停办,三年毕业。各学科课程为人伦道德、满蒙文、蒙古语、中文、历史、地理、蒙地理、蒙近史、算术、统计、财政、法论、理财原论、理财政策、殖民政策、大清律例、行政法、宪法、刑法、国际法及体操。

(三)招生与管理

原则上,要求考生须具备中等学堂满蒙文毕业资格,再经过考试录取才可入预科、正科学习,但由于是初办,不得不变通考生的招录,暂时以中文通顺,粗懂满文或蒙文,年龄在25岁以下为合格。若通晓满蒙文学生人数不够,则必须录取中文通顺者。而别科学生可以放宽,那些来自举贡生监及职官,年龄在35岁以内,中文全通,熟知满文或蒙文者可以入选。预科、正科与别科学生的学费及膳食费一概免除。考试、奖惩、师生管理、文凭颁发均照奏定学堂章程及依译学馆现行规则斟酌办理。预科、正科学生名额暂以120名为限,别科学生名额暂以80名为限。

满蒙文高等学堂隶属于学部,清廷派翰林院编修、都察院副都御史伊克坦为监督。凡建校招生、访聘教员、审定课目、一切详细章程等事宜,均责成伊克坦悉心酌拟。而学堂教员及管理人员,由监督来延聘。教员包括满蒙语 文教员、藏语藏文教员、各种科学教员、俄文、英文、东文教员;管理岗位设教务长、庶务长、文案官、收支官、杂务官、斋务长、监学官、检察官等。教员中不乏硕学名儒,伊克坦本人为翻译进士、翰林院编修,曾为清末代皇帝溥仪的满文老师;而蒙古著名学者罗布桑却丹,不仅荣获满蒙藏汉之“古西”称号,而且著有被称为蒙古族大百科全书的《蒙古风俗鉴》。

(四)考试与毕业

入学考试第一次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举行,京师考生要求具有中学文化程度,各省需要各自保送。入学考试只考作文,不考其他学科,题目出自儒家经典。初试作文题为“学如不及犹恐失之论”;次年(1908)正月十一日复试,作文题为“古之学者为己论”。首次录取学生约120人。学生籍贯包括北京、热河、察哈尔、绥远、东三省、湖南、湖北、四川、河南等地,满蒙汉各族均有。[3]学堂考试、计分办法,均依照《奏定学堂章程》办理。毕业考试合格者,给予文凭。正科毕业者,按照《奏定译学馆章程》给予奖励。遇有各衙门需用通晓此项学科人员以及各学堂延聘此项学科教员,均以满蒙文高等学堂毕业生为上选。若正科毕业生愿意,亦可升入京师大学堂文科就读。满蒙文高等学堂除了上面提到的满蒙文预科、正科和别科外,附设藏文科和附科。他们的办学事宜均与满蒙文各科雷同,这里不再赘述。另外,满蒙文高等学堂于民国元年(1912年)合并于殖边学堂,后改办成筹边学堂。

总之,清末新政的实施促使八旗官学系统发生变革,通过自上而下的努力,初步形成了“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大学堂”相互衔接的新式八旗教育系统,而隶属于学部的满蒙文高等学堂则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保国粹而裨要政”为端本,“养成明体达用之才”为谋新的民族高等教育机构无疑具有开创先河的历史意义。在建立时间上,满蒙文高等学堂于1908年创立,正处于我国现代高等教育发轫之初;在办学层次上,高等学堂属于当时高等教育三级结构中的最低一层;而在科类结构上,其属于政科一系。所以,满蒙文高等学堂是清政府依照《奏定学堂章程》而设立的具有现代高等教育性质的培养满蒙文高级专门人才的的机构。

从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来看,学堂既设有与本民族的历史文化有关的科目如满蒙语言文字、地理、历史以及马术,也设有中国传统人文课程,如汉文及其人伦道德,还设有理化、博物、几何等西学类知识。由此可见,满蒙文高等学堂是多元文化即满蒙民族文化、汉文化、西方文化融合的产物,是三种文化相互接触后实现整合的结果。外国势力的冲击迫使清政府改变原来一直坚持的向外闭关锁国、于内隔离封禁的保守政策,从而为西学东入、汉学北至创造了条件,最终为满蒙文高等学堂的设立提供了适宜的文化环境。同时,不可否认,满蒙文高等学堂的根本宗旨是造就满蒙文通才,从而实现以保国粹而裨要政之目标。从课程的设置以及课时的分配上也可见其“保存民族固有之道德技能,视满洲语言文字、风俗为立国之本”之良苦用心。预科第一年,每周的总课时为36。其中,满蒙语文高达12课时,占每周总课时的三分之一;正科第一年满文为10课时,蒙文有8课时,满蒙地理、满蒙近史分别为3课时,满文、蒙文、满蒙地理、满蒙近史四课共有24课时,占每周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别科第一年满蒙文的课时为10课时,蒙古语有6课时,占每周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还强。[4]

综上所述,满蒙文高等堂属于当时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大学预科性质,无论在层次结构上,还是在科类结构上都不及当时主体社会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总体而言,还没有形成下有中小学堂、上有大学堂,左有师范馆、右有仕学馆的纵横交错、上下衔接的民族教育体系。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满蒙文高等学堂的建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拉开了我国满族、蒙古族、藏族三个民族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帷幕,为以后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模式。

二、培养专才的陆军贵胄学堂与贵胄法政学堂

(一)陆军贵胄学堂

大臣梁诚早在光绪三十年(1904)就上奏《请设陆军大学堂、省学堂》《请选王公子弟入陆军学堂肄习》。除了王公宗室、满汉大臣以外,这里所指的王公子弟应该包括蒙古王公贵胄在内。庆亲王奕劻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九月向清廷正式奏呈《奏定陆军贵胄学堂章程》,建议先把神机营旧署改建成学舍讲堂,以试办陆军贵胄学堂。第二年又向上呈报《陆军贵胄学堂听讲试办章程》,规定在设立正规班之外,还应设立听讲专班。光绪三十二年(1906)6月,陆军贵胄学堂于京师煤渣胡同正式开学。后改设在东四牌楼北德公府旧址,又于1909年在铁狮子胡同和亲王府旧址另建校址。学堂设立总理、总办、监督等官职。1912年3月,陆军贵胄学堂被迫停办。学堂从开办到停办前后近6年,共办两期,培训学员约330人。这对近代中国政治、军事、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下面结合梁诚所上奏的《请设陆军大学堂、省学堂》《请选王公子弟入陆军学堂肄习》与奕劻《奏定陆军贵胄学堂章程》《陆军贵胄学堂听讲试办章程》等文本来研究陆军贵胄学堂之细目。

1.宗旨与目标

“陆军贵胃学堂作为清末的一所特殊军事学堂,是清政府在顺应新政的潮流下,为了培养和造就满蒙族的军事人才而设立的”[5]。考究上述奏折、章程以及当时的上谕,涉及其宗旨的表述有:“设立贵胄学堂,专为王公大臣子弟肄武之区,以示优隆而存体制”“建立贵胄学堂,令王公大臣各遣子弟投考入学,亲习士武,洵属振兴武备之资”“自来习戎振武,实为强国之基。方今军制日新,尤应讲求实学”“各诸王大臣,务当父昭兄勉,激励奋发,树以风声,俾壮干城而安磐石,共赴国家培植世臣崇简俊杰之至意”。概而言之,设立陆军贵胄学堂的宗旨在于用新式的军事知识与技能来对王公贵族子弟进行训练,让他们掌握军符,以重振尚武之精神,用“俾壮干城而安磐石”的决心,来挽救清王朝面临的危机。“内忧外患下,清廷迫切需要培养一批忠于自己的高素质军事人才,建立由满蒙贵胄掌握的军队,维持大清王朝的统治。”[6]根据章程规定:陆军贵胄学堂应设于京师,隶属于练兵处,专门考收王公世爵及四品以上宗室、现任二品以上京外满汉文武大员之聪颖子弟,教他们学习普通学术及陆军初级军事学知识,并派送他们到军队观摩考察。最后统计学期数,达到五年方可毕业。可见,陆军贵贵胄学堂的办学目标就是“振尚武之精神,储干城之材俊”。招录王公世爵、京外满汉文武大员的子弟,教授他们基础学和初级军事学,毕业之后或留待备用,或升入国内更高一级军事学堂,或者继续出国深造,以便早日培养出清廷所急需的满蒙军事人才,最终以挽救大清王朝。

2.科目与课程

学堂学制为五年,分四个学期完成课业。第一个学期时长三年,修习普通学,主要修习的科目有伦理(修身)、汉文(国文)、外国文、中外历史、地舆(地理)、算学、格物(格致)、图画、兵学等。每天平均授课5次,每周平均授课30次。通过修习,使学生掌握普通学术与初级军事学知识;第二个学期为入队厂历练专科,期限为两个月,进入军队场进行实践,偏重于模拟实战;第三学期一年半,为习学军事学,侧重培养高级军官谋略和素质;第四学期加入军队,历练各科军官职责。第一、第三学期功课程限,要求分别列表,胪记概要按期授课,以培其体;第二、四期入队历练所用功课程限,需要临时另定专章颁给施行,从而以致其用。

3.招生与管理

招生依据不同期次有所变化。第一期招生仅限于王公世爵及四品以上宗室、现任二品以上京外满汉文武大员的子弟,要求他们年龄在18-25岁之间,体质强健、文理通顺、天资聪颖,无暗疾嗜好,经保送即可入学。计划先遴选160名,三个月后再行甄别酌留120名,分为三个班,每班40人。由于规模较小,实际上第一期只遴选120名,这120人当中,王公子弟40名,蒙古王公子弟及闲散宗室40名,汉籍二品以上大员子弟共40名。第二期,招生条件及方式有所变化,招生变保送为考试,而考生资格变为无论文武官员,均需二品子弟方准入学。“这期学生汉族比例占了60%,满蒙学生占40%,同第一期有了较大差别。”[7]除了正规招生外,学堂还附设了听讲班。听讲班拟招收正规学额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第一期来自王公世爵听讲生,共有33人,听讲员与学员143人。其中,就有祺诚武、阿穆尔灵圭、贡桑诺尔布等蒙旗贵胄。第二期另订章程,对蒙旗王公贵胄子弟入学给予倾斜照顾,除招收正班生160名外,又拟招蒙旗附班生80名。

清政府对于陆军贵胄学堂的运行十分重视,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机制。陆军贵胄学堂隶属练兵处,其事宜由练兵处王大臣督理。在经费上,清政府给予充分支持,由练兵处和户部协商筹定额数,具体分为开办经费项、常年额支项和常年活支项三部分。管理体制自上而下分为总理、总办和监督三层。第一、二期总理分别由满族王大臣奕劻和载润担任,身为总理对学堂发展运行全力以赴,从章程制定到学堂运行,从招生就业到教师选聘都尽心尽力。总理下设总办,对学堂进行实际管理,由素谙武学的冯国璋担任第一期总办,而第二期总办为那晋。总办的主要职责为经理学务、奖惩学生和管辖人员。冯国璋不仅尽心尽责,而且还为附班生讲授军事学。更为具体的日常教学管理事宜主要由监督来完成。学堂先后由谭学衡、张绍曾、刘恩源担任监督,任务是协助总办管理学堂,考查学生的功课、出勤,有时还担任授课任务以补教员之不足。教师的招聘考核较为严格,大多数教员为优等师范学堂毕业生或专门学业人员,而兵学教员,则暂时聘用那些来自外国的品端学粹之人。而实际招聘教员多为新式学堂毕业或者有过留学经验者。教师待遇优厚,高于其他学堂,而且授予官位。练兵处制定"考绩表”,从1-20分列为不列等、次等、中等、上等、优等五个等级考核教员,以规范其行为,督促其教学。

4.考试与毕业

考试制度非常严格,分为月考、期考、年终考和毕业考四等。考试方式分为问答、笔述和操作三种,考核内容包括功课分数、技术分数和品格分数三个部分。考试二十分满分定制,分为优等、上等、中等、下等、不及格五个等级。每届期考、年考、毕业考必合临场及平日各项分数一并核算。第一期毕业学生97名,这些毕业生中,成绩属上等者70人,位中等者27人。这些学生毕业后,或由清廷委派,或继续深造。考试后列优、上、中等者,分别派往新军学习实习初级军官之职责,之后由新军统将出具操行评语,再经练兵处考核分别等次,可予官阶身份。愿意从文者,被委派到陆军部以待用;愿意从武者,派发至禁卫军差遣委用;愿意留在学堂者,充任教员及斋长;愿意深造者,前往国内其他军事学堂或者游学东西洋他国。

总之,随着清政府“振教育而固根本”新政的实施,随着陆军贵胄学堂的开办,同为满清世爵、宗室的蒙古王公子弟开始有机会接受新式军事高等教育。可以说,陆军贵胄学堂的建立开启了蒙古族现代高等教育部门办学的新模式。

(二)贵胄法政学堂

1905年,摇摇欲坠的清朝统治阶级为挽救颓势,进行了两项重大改革。一是于5月颁发了《颁布预备仿行宪政》,预先改官制、厘订法律、广兴教育、整顿装备、普及巡警;二是在9月废除了科举制度,开启了新式教育的步伐。适应预备立宪的需要,新式法政教育应运而生。京师法政学堂于1907年开学,内阁学士宝熙向朝廷上奏,建议开设贵胄法政学堂。当时,由宪政编查馆来负责预备立宪相关事宜,该馆于1909年再次上奏,请求设立贵胄法政学堂,招收宗室外藩王公满汉世爵,以为预备立宪储备政才,同时草拟了《贵胄法政学堂章程》。当年获批,正式设立贵胄法政学堂,校址定于煤渣胡同中段路北原神机营旧址,当年11月举行考试,1910年正式开学。辛亥革命爆发后,该校于1912年并入政法大学。

1.宗旨与目标

根据大臣、宪政编查馆上奏及章程,现正处于预备立宪之时,急需法政人才。凡属于宗室外藩王公满汉世爵之列,如果加以培植,可以储备政才而裨治本。因此,应即可建立贵胄法政学堂,以广造此类人才。现准备仿照日本学习院,并变通其制,请准奏建立贵胄法政学堂。凡属于宗室蒙古王公满汉世爵及其子弟之列,曾经修习汉文者,都让他们入学;而那些闲散宗室觉罗及满汉二品以上大员子弟们,也可以获准考取。学堂以“造就贵胄法政通才”为宗旨,其目标是招收宗室王公世爵、蒙古王公及其子弟入学,广泛培植、储备、造就预备立宪亟需的政才。

2.科目与课程

学堂设立正、简两个科目。正科需要四年毕业,第一年学习普通学,后三年修习法政专科;简易科需要二年毕业,前半年学习普通学,后一年半修习法政要义。所学课程按照年级不同而有所差异。第一年的课程有伦理学、国文、国朝掌故、宪法、本国刑律、国家学、论理学、政治史、政治学、行政法、理财学、体操,合计每周32学时。第二年的课程除了国文、国朝掌故、本国刑律、体操之外,增加了各种专门法律课程,有比较宪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民法、刑法、商法以及财政学等,每周32学时。第三年的课程为国文、外交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民法、刑法、财政学、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裁判所构成法、统计学、体操,每周32学时。[8]

3.招生与管理

学堂招生:分为正班和讲习班两种。正班入学资格必须是宗室王公世爵、蒙古王公世爵、满汉世爵及其子弟,而且曾经修习汉文者,才能入本堂肄业;那些宗室王公世爵及其子弟,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现无任何实任行政官职及特赏要差者,一律获准入学;而在那些职官及闲散宗室觉罗及满汉二品以上之大员子弟及世职者中间,凡属中学堂毕业者,都可以考入本学堂肄业。对于讲习班入学也有要求,凡是年龄超过30岁,业经从仕之贵胃及满汉四品以上人有想“习法政者,经各该衙门咨送来堂,均得入听讲班一律听讲。”学额暂设180名,分三班肄业。其中,正科为两班,简易科为一班,每班以60名为限。听讲班一班,不限学额。后来对章程做了修改与完善,除了原来的正科、简易科、听讲班外,增加了预备科。修业年限有所变化,正科延长至五年,听讲班延长到三年。此外,招生范围有所扩大,那些宗室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弟可入学肄业;放宽了对蒙古人的入学限制,蒙古汗王以下一直到四等台吉及塔布囊都准许入学修习。

在管理方面,自上而下设置不同官职。分别有总理1人、监督2人、提调1人、教学官19人、监学官2人、书记官1人、会计官1人、庶务官1人、管课官1人。除总理、监督由朝廷委派外,提调以下各员由总理、监督分别奏咨委用。清廷“任命皇室出身的贝勒毓朗为总理,全权负责处理校务,且划拨了开办费用2万5千两。”[8]监督分别由农工商部左侍郎熙彦、翰林院学士锡钧担任。

4.考试与毕业

如上所述,除了宗室王公世爵、蒙古王公世爵、满汉世爵及其子弟习汉文者,年龄在18-30岁宗室王公世爵及其子弟,后来又包括蒙古汗王以下至四等台吉及塔布囊。这些人需造册咨送外,无需考试,其余的人都需要参加入学考试。1909年11月23日举行入学考试,共录取学生43名。进入学堂以后,各科评定考试分数,参照学部奏定章程办理。考试分为分门考试、修业考试和毕业考试三种,每学期和年终由教员负责分门考试一次;正科普通修二年、预备科普通修二年、听讲班习需满三年,都由总理、监督率领职员进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则发给修业文凭;各科学生毕业时,均由本学堂总理、监督会同学部官督带领职员进行考一次试,合格者则发给毕业文凭。毕业后出路,根据成绩各不相同。正科、简易科毕业考试优等者,派往东西方游历;正科、简易科毕业考试列中等以上者,颁发其毕业文凭,并会同学部,按照成绩分别予以等次,开具凭单奏请带领引见,并分别给予奖励。

总之,为了适应清末“预备立宪”与“学校改革”之亟需,贵胄法政学堂得以设立。同为满清世爵、宗室的蒙古王公子弟,尤其是蒙古王汗以下四等台吉、塔布囊以上的人也有机会接受新式法政高等教育。可以说,贵胄法政学堂的建立开启了蒙古族现代专科高等教育的新模式。

三、培养亟需治边人才的殖边学堂

清末的内忧外患,使得其传统基于族际隔离“因俗而治”的边疆治理政策面临挑战,一种基于内地边疆一体化的边疆治理政策应运而生。通过教育,开启边民心智,以防外患成为其中应有之义。“清末新政时期,朝廷鼓励边疆地区兴建现代学校,京师招收蒙藏民族学生的各类学堂陆续成立,中国现代民族教育体制开始萌芽。”[9]殖边学堂便是蒙古王公在京师建立的高等学堂之一。《满蒙文高等学堂章程》颁发不久,以御前大臣喀尔喀札萨克和硕亲王那彦图、札萨克亲王阿穆尔灵圭、奈曼郡王苏珠克图巴图尔、科尔沁辅国公博迪苏等为代表的蒙古王公拟组织殖边学堂,以造就边地人才。1909年1月29日,那彦图等就建立殖边学堂向理藩部“请颁钤记”。1月30日理藩部向朝廷递呈创建殖边学堂奏折,并于当日即获批准。[10]殖边学堂校址位于宣武门内辟才胡同。1909年3月,开始招生,1909年4月7日,举行开学典礼,前后共招收三届学生。191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将满蒙文高等学堂与殖民学堂合并为筹边学校。1914年,筹边学校并归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特设边政本科。在蒙古王公的奏折里,通过与满蒙文高等学堂比较,凸显了殖边学堂的宗旨与目标。“窃维防边之策,以周知情势为先;御侮之方,以未雨绸缪为亟。……上年学部奏设满蒙文高等学堂,盖亦体察边情,储才备用。而满蒙文高等学堂,本科学生修业年限五年,学生成就稍迟,似应设一专校,以较短之时日,养成多数之人才。庶足以应急需,而敷分布……拟在北京设一学堂,窃取殖民筹边之意,名曰殖边学堂……。”[9]105可见,在外患日益加剧的新政时期,殖边学堂宗旨在于以较短之时日,造就治理蒙、藏等地的边政速成人才。设立蒙部、藏卫两科,分授蒙藏语言文字,择要教以法政、理财两科。学习内容还包括蒙藏历史地理、古今沿革、情势利害,并授以农、工、商各实业大意。1909年3月报名考试。入学考试科目有中文、算术、历史、地理。招生不分京外满、蒙、汉,年龄在18岁以上32岁以下,考取汉文清顺、身体 健康之人,若能满文、蒙文优异,入学肄业,三年毕业。考生缴纳考务费铜元四十枚,考取后需缴纳保证银十元,膳宿自理。蒙部、藏卫两科甲班各招100名;1909年8月,招收蒙部乙班学生,数量与甲班相同,考试科目有所减少,仅为中文、算术;1910年8月,又添加丙班学生共200余人,前后共招收三届学生。1912年,殖边学堂被合并为筹边学校后,所学科目有所变化。除了原有的蒙古文、藏文之外,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回文(维吾尔文),这样总共有三个专科。除了学习各自的民族文之外,这三个专科均需修习数学、法制、教育、银行、货币、理财等实用科目。入学方面,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中学二年以上受教育程度,或者拥有与此相当的资格,还有以前曾经修习过蒙文、回文、藏文的人视为合格者。需要缴纳学费,每月所缴的学费为2元5角,不可寄宿。

殖边学堂名义上隶属理藩部管辖,但是始终没有得到理藩部拨款,其办学性质属于公办官助,实际经费来源于各省官助和蒙古王公筹集。比如开办费、常年费由察哈尔都统、库伦办事大臣、山西巡抚、直隶总督及东三省总督和四川总督认助,还有一部分由那彦图等蒙古王公集资筹措。清廷派姚锡光任殖边学堂监督,殖边学堂的总理由那彦图亲自担任,提调为范源濂、魏震,恩培任教务长,于长藻为庶务长。因正处于清末内忧外患、新政施行之际,急需殖边、治边人才,殖边学堂学生毕业之后出路较宽。殖边学堂与满蒙文高等学堂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快速培才模式,其课程不仅涉及蒙藏语言文字,而且涉及蒙藏边疆历史、地理、农工商实业,更有法政、理财等科,通过这些课程研修可以速成既懂蒙藏语言、文化,又晓边地历史沿革,也通法政的边地人才。1909年的《殖边学堂章程》里明确指出,此项学堂专为蒙藏取才之见,系属特别办法,不在奏定学堂章程统属之列。将来毕业奖励可无专条,可否由理藩部考核学行,如属可取,酬量奏予奖励,或归理藩部录用,或由沿边将军、大臣、督抚调用,实於蒙藏边务不无裨益。

总之,殖边学堂是一所公办官助的与清末新政少数民族地区治理密切相关的高等教育机构,开启了一种不同于满蒙文高等学堂培养通才,陆军贵胄学堂和贵胄法政学堂培养专才的速成边政人才的独特模式,这是我国现代民族高等教育发端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高等学校之一。

四、结语

清末是我国各民族历史发生变迁与文化发生转型的重要时期,而清末新政中的教育自传统向现代过渡的过程中,对我国民族高等教育演变以及民族现代高等教育滥觞发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一时期,满族人通过盟旗制度、笼络领主、扶持黄教、文化隔离等措施,在基本没有破坏蒙古原有封建领主制度的基础上较为有效地治理了蒙古地区,从而使得蒙古社会保持了在人口、地域、生业方式、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相对独立性。而到了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随着满清政府移民实边政策的实行和清末新政的实施,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和固有模式的蒙古社会全面开放,终于迈开了早期现代化的艰难步伐。其中,在清末建立的三种高等教育机构开启了蒙古族现代高等教育的帷幕,为蒙古地区早期现代化提供了人才支持与思想启蒙。1908年,满蒙文高等学堂正式开学,揭开了满、蒙古、藏三个民族现代高等教育的序幕。这种高等学校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保国粹而裨要政”为办学宗旨,为今后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模式;1906年设立的陆军贵胄学堂以“振尚武之精神,储干城之材俊”为办学目标,培养造就满蒙军事人才,以挽救大清王朝。而1909年设立的贵胃法政学堂则以宗室王公世爵、蒙古王公及其子弟为招生对象,以广泛培植、储备、造就预备立宪亟需的政才为目标。陆军贵胄学堂和贵胃法政学堂的设立开启了蒙古族现代专科高等教育的新模式;而1909年由在京蒙古王公建立的殖边学堂则有别于上述培养通才的满蒙文高等学堂和培养专才的陆军贵胄学堂和贵胃法政学堂,它采用公办官助的形式,其宗旨在于以较短之时日,造就蒙藏等地的边政速成人才,是培养边疆治理速成人才的一种有益的探索。值得一提的是,这三类高等教育机构的创办是三类主体即朝廷、主管蒙地官吏以及各部蒙古王公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比较重视满蒙文高等学堂,学界往往把它当做我国现代民族高等教育的开端,而对于同期举办的陆军贵胄学堂和贵胃法政学堂,尤其是殖边学堂的创办未予以足够的重视。本文对于后两种类型高等教育机构的创办历程进行了梳理后认为,这三类高等教育机构的同期创办标志着蒙古族现代高等教育的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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