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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供应链管理在“营改增”背景下的对策分析

时间:2024-04-24

白冬梅

摘要:在生产制造业,供应链管理早已成为精细化管理模式,将其引入建筑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对财务风险管理、成本管理以及物流管理等的提升和优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营改增”背景下,可以有效帮助建筑施工企业改变粗放管理模式,适应精细化管理的趋势。本文首先对建筑施工企业供应链管理受“营改增”影响的因素进行了详细分析,其次逐一提出了应对策略,最后进行归纳总结。

关键词:建筑施工业;营改增;供应链管理

目前,在国内建筑施工业,供应链管理才萌芽不久,实践案例更是寥寥无几,当下主要是针对理论层面的研究较多。建筑施工企业供应链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筑市场需求预测、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建筑施工成员合作关系管理、建筑施工过程管理、生产链条上的信息流以及资金流和物流。在“营改增”背景下,如何适应税收政策变化,采取何种措施提升企业利润,是供应链管理必将面临的新问题。通过对各供应链管理环节的梳理,提出有效应对策略,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精细化业务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建筑施工企业供应链管理受“营改增”的影响分析

(一)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施工周期一般较长,因此,合同很可能在“营改增”政策落地前签订,在“营改增”落地后完工。对此种跨期合同,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的规定,可以采取一般计税方式,也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方式。因此,“营改增”政策对跨期合同影响不大。“营改增”政策落地后新签订的合同,主要包括建筑合同、分包合同以及购销合同等,受“营改增”政策影响很大。例如建筑合同,在编制报价标书时,应采取“价税分离”机制,采取此种机制是否可以转嫁建筑施工企业税负,主要取决施工企业的议价能力。这对整个供应链中上游的总承包企业、规模大的企业具有一定优势。

(二)采购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材料,尤其是地材采购不规范,很少有形成长期供应关系的,经常是小批量或者临时采购,采购过程中,不是将材料质量放在首位,而是主要关注材料价格,这也给施工企业造成一定困难。在实施“营改增”后,围绕进项税抵扣,采购管理的重要抓手变为发票管理。

(三)财务处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两者核算科目有很大区别。营业税核算科目相对较为简单,只有应交税费与营业税费及附加两项。增值税核算可以相对较为复杂,包括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以及未交增值税等。“营改增”后,对于财务指标的影响也非常大,其一,收入指标降低了,“营改增”后,营业收入反映的是不含税的价格,在总价款相同的情况下,收入指标相应降低了;其二,利润的变化,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采购成本很难实现完全价税分离,理论上计算的成本降低程度基本不能达到。例如,从事生产的劳务费用、地材等部分原材抵扣税率低、一些建筑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困难等。这些情况必然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利润下滑;其三,现金流短缺,建筑施工企业受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的影响,投资意愿较强,这必然会造成现金流紧张的局面出现。

(四)融资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融资管理的方面有很多,例如融资租赁、通过金融机构融资以及BOT、BT业务等,本文着重讲BOT、BT业务方面。从本质上看,这两个业务都是政府“借钱办事”,但是,需要区分的是,融资方是建筑施工企业还是政府部门,如果是建筑施工企业,则必须考虑贷款服务税额不能抵扣财务成本,如果是政府部门,业务不受影响,不需要进项税抵扣。采用BOT、BT形式的项目,一般具有初期投资大,项目建设期及资金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如果采用一般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必将会出现建筑施工企业资金被大量占用,项目前期积压大量进项税的窘境。

二、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供应链管理的应对策略

(一)合同管理的应对策略

对于跨期合同,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首先梳理合同,并到主管税务部门备案,判断纳税义务时间。尤其需要注意,新老项目必须分别核算,以免造成纳税风险。对于新签合同,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其一、统一“价税分离”思想,为了不增加企业税收负担,必须在工程造价中建立“价税分离”机制;其二、尽快建立新的投标报价体系。为了适应“营改增”政策,应当调整报价体系,例如调整原有定额收费模式等;其三、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因素。例如,确认付款方式及日期、开具发票的种类和时间等;其四、在签订分包合同时,需要确认对方的资质,并注明提供发票的种类;其五、签订合同时,需要双方互相提供准确的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地址以及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时可以做到“三流合一”,以便適应政策调整;其六、进行合同分类管理,分别核算,对于总承包合同,需要明确应税范围、种类以及税务和税率,从而可以避免高适用税率的风险。

(二)采购管理的应对策略

采购管理的应对策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供应商的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首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供应商,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时,需要其做出相应的价格折让;其二、“甲供材”涉税问题,在建设单位是政府部门的前提下,应尽量争取大包合同(即包工包料合同),如果涉及“甲供材”时,应尽量将其修改为“甲控材”。必须采用“甲供材”模式时,通过计算税负临界点,以及考虑地材等因素可以看出应当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其三、劳务成本抵扣问题,在目前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够完善的前提下,建筑施工企业在选择劳务公司时,应当尽量选择可以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其四、有形资产购置筹划,这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现状进行分析选择;可以“卖旧买新”,“卖旧”按2%缴纳增值税,“买新”按17%的进项发票,或者可以采取“租旧租新”,前者按3%税率,后者按17%税率,但需要考虑企业成本,不能未税而租;还可以采取“以旧换新”,旧设备按2%计税,新设备按17%计进项税额。endprint

(三)财务管理中的应对策略

财务管理中的应对策略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做好税务筹划,不做糊涂账,注意分别核算,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筹划采取何种计税方法;其二、对纳税义务时间进行合理规划,这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资金的流动性。施工企业应当梳理开票、收款等关键节点时间,将业务流程进行归纳总结,为下一步计划做好基础工作。有预付款的,收到预付款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提前开票的,开票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三、加强异地核算管理,受施工企业项目分散的实际情况制约,一些施工企业信息交换不及时的问题突出,因此,应当加强异地核算管理,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台账管理,将不同归属地以及不同项目的完税凭证号码进行留存备查,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共享率;其四、发票管理,首先应当对企业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做到人人有责,全员参与,与此同时,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作增值税可抵扣明细手册;第二、做好营业税发票的清点造册工作;第三、合理筹划发票开具时间;第四、确保票、款、货、合同“四流”一致;第五、严防虚开发票风险。

(四)融资管理中的应对策略

从供应链角度看,企业从银行贷款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但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或者分期分款购买设备的方式获得17%的进项税抵扣。关于BOT、BT 业务,目前没有出台具体政策,笔者认为税务应允许采用简易计税办法。

三、结论

本文立足建筑施工业供应链管理视角,对建筑施工企业供应链管理受“营改增”影响的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其中涉及合同管理影响因素分析、采购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财务处理的影响因素分析以及融资管理的影响因素分析等四个方面,并逐一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03-31.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2016-03-31.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03-31.

(作者单位:青岛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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