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江西 上饶 334000)
梁志文,程锡海
利培酮联合丙戊酸钠治疗急性躁狂症的临床效果观察
(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江西 上饶 334000)
梁志文,程锡海
目的 对利培酮联合丙戊酸钠治疗急性躁狂症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观察。方法 选取122例急性躁狂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应用数字随机法将其分成A组与B组,各61例,B组仅应用丙戊酸钠治疗,A组应用利培酮联合丙戊酸钠治疗。结果 两组总治疗有效率与不良反应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1周、2周、4周以及6周后,A组BRMS评分明显低于B组(P<0.05)。结论 治疗急性躁狂症患者应用利培酮联合丙戊酸钠,能够明显提高治疗有效率,改善患者躁狂症状,提高安全性,可推广。
急性躁狂症;利培酮;丙戊酸钠;不良反应
躁狂症为躁狂抑郁症的一种发作形式,患者主要伴有思维奔逸、情感高涨、言语动作增多等临床症状。该类患者需要家属时刻照顾,给家庭、社会带来较大影响,且时刻存在危险,因此,治疗躁狂症患者主要以患者为中心,减轻患者家属生活压力为目的[1]。本研究对本院收治的61例急性躁狂症患者应用利培酮联合丙戊酸钠治疗,获得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3年2月~2014年4月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收治122例急性躁狂症患者,其中,男60例,女62例,年龄(36.1±12.9)岁,病程(85.2±59.4)个月,住院次数为(2.3±1.1)次;应用数字随机法将其分成A组与B组,各61例,两组患者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入选排除标准[2]入选标准:纳入满足《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第三版(CCMD-3)中关于精神病性症状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纳入年龄16~55岁的患者;纳入治疗前患者Bech-Rafaelsen躁狂量表(BRMS)评分超过10分的患者;纳入经实验室与体格检查正常的患者;纳入既往未使用过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患者。
排除标准:排除未伴有其他躯体疾病、药物、酒精滥用、药物过敏、哺乳期以及妊娠期等患者。
1.3 方法 B组仅应用丙戊酸钠(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53108;0.4 g)治疗,每天2次,治疗1周内逐渐增加药物服用剂量,每天1.8~2.0 g,共治疗4周。A组应用利培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30049;2 mg)联合丙戊酸钠治疗,其中,利培酮:每次1 mg,每天1次;治疗1周内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天2~5 mg,共治疗4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病情、不良反应,酌情应用心得安、氯硝安定、酚酞片以及安坦等对症疗法进行处理。
1.4 观察指标 治疗后,对比两组患者临床有效率、Bech-Rafaelsen躁狂量表(BRMS)评分以及不良反应等指标。
1.5 疗效评价标准[3]痊愈:治疗后,患者BRMS减分率超过80%;显效:治疗后,患者BMRS减分率>50%,<79%;好转:患者BMRS减分率>30%,<49%;无效:患者BMRS减分率<30%。痊愈率+显效率+好转率=总治疗有效率。
1.6 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数据均用SPSS20.0统计软件处理,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组间率(%)的比较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有效率对比 A组患者总治疗有效率为95.1%,B组患者总治疗有效率为91.8%,两组总治疗有效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2.2 两组患者BRMS评分对比 治疗后,两组患者BRMS评分均低于治疗前(P<0.05);治疗1周、2周、4周以及6周后,A 组BRMS评分明显低于B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BRMS评分对比(±s)
表2 两组BRMS评分对比(±s)
注:与治疗前对比,aP<0.05,与B组对比,bP<0.05
项目治疗前治疗1周治疗2周治疗4周治疗6周B组(n=61)28.22±3.29 25.39±3.04a20.19±3.74a19.27±3.57a12.35±3.57aA组(n=61)26.93±3.90 20.75±4.20ab17.35±3.54ab11.35±3.24ab9.05±3.24ab
2.3 两组不良反应率对比 A组出现1例头晕,1例乏力,2例血压下降,2例头晕,不良反应率为9.8%;B组主要出现3例头晕,2例乏力,2例血压下降,4例头晕,不良反应率为18.0%;两组患者不良反应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两组患者不良反应主要为轻度和中度,可耐受,经过相应处理后不良反应缓解。
急性躁狂发作患者往往伴有易激惹、高度兴奋、暴力倾向以及冲动等症状,部分患者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甚至出现谵妄,临床治疗主要应用常规抗精神病药物,对早期兴奋、行为障碍等疗效欠佳,主张采取联合应用抗精神药物法。
本研究结果显示,两组总治疗有效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1周、2周、4周以及6周后,A组BRMS评分明显低于B组(P<0.05)。充分表明,联合用药起效较快,且不良反应率较低,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在治疗急性躁狂发作患者初期阶段,应用丙戊酸钠可快速控制患者躁狂、兴奋症状,提高治疗依从性,减少危险行为发生。
其中,利培酮为一种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近年来在临床中得到广泛应用,具有疗效良好、不良反应少的特点。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于2003年将其批准为治疗急性躁狂患者的单一药物或者辅助药物。主要具备以下药理作用:(1)具备兼具心境稳定剂样的作用,且具备多巴胺D2与α1受体阻断作用;(2)能够有效提高血液内去甲肾上腺素水平,有效抵抗躁狂;(3)其具备5-HT2受体阻断作用,在躁狂症患者治疗中发挥着协同效果。丙戊酸钠为一种广谱抗癫痫药物,不含氮成分,其具备的抗躁狂疗效和锂盐疗效相当,在各种躁狂症患者的治疗与应用锂盐治疗无效的患者中得到广泛应用,且可获得显著疗效;另外,其能够给γ-氨基丁酸降解酶产生抑制,使突触间隙γ-氨基丁酸降解酶含量增加,进而发挥出增强突触间隙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但由于其不具备抗精神病、快速镇静作用,因此,临床治疗急性躁狂症患者时常采取和抗精神病药物联合应用的方法[4]。
综上所述,应用利培酮联合丙戊酸钠治疗急性躁狂症患者,能够明显提高治疗有效率,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改善患者躁狂症状。
[1] 洪二郎,廖湘交,常凤坤,等.小剂量博思清和利培酮分别合并足量丙戊酸钠治疗急性躁狂症的对照分析[J].中国民康医学,2013,25(11):53-55.
[2] 邱智.利培酮联合丙戊酸钠治疗急性躁狂症疗效及安全性[J].中国民康医学,2010,22(7):817-818.
[3] 徐莉.利培酮联合丙戊酸钠治疗急性躁狂症疗效及安全性[J].中外健康文摘,2014,14(10):175-176.
[4] 刘敏,王慢利.利培酮联合丙戊酸钠治疗躁狂发作的临床观察[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2,5(8):63-64.
10.3969/j.issn.1009-4393.2017.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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