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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追”隐身的贩毒女主犯

时间:2024-04-23

吴有双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是政法机关的艰巨任务。面对“深藏不露”的狡猾毒贩,面对“丢车保帅”的犯罪同盟,面对“铁嘴铜牙”的无耻狡辩,承办检察官查微析疑、紧盯不放,引导侦查、层层扒皮,步步紧逼、死追到底。为保证一直“在逃”的另一主犯和“追诉漏犯”尽快到案,在先行起诉审判已经到案的两名毒贩后,历经两年多时间“穷追不舍”、拉网追捕,终于将潜藏幕后的贩毒女主犯成功追诉到案,并将一直在逃的另一主犯捉拿归案、绳之以法。

2017年6月,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起诉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犯罪嫌疑人李波、金全义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中,承办检察官赵玉梅敏锐地发现,在一份笔录中提到的“知情人”应否追诉存在疑点,于是便对这一疑点展开了两年多不懈追踪跟进、全程引导侦查、全力追捕追诉。

这是一起涉及多人、多地、多次贩毒,一次被查获毒品数量达2公斤多的重大案件。2017年3月21日,辽宁鞍山人李波通过老乡金全义介绍,联系贩卖毒品的上线安徽人王法元后,相约到河北衡水向王法元购买甲基苯丙胺约2公斤、海洛因约350克,在交易完成返程路经山海关收费站时,被跟踪追击、守株待兔的緝毒民警人赃俱获。金全义到案后的笔录中曾提到,李波的妻子吴素艳在与金全义打麻将时提到过购买毒品一事,但吴素艳的丈夫李波却对此矢口否认,坚称吴素艳“并不知情”。

两名先期到案的毒贩“一供认一否认”,且其中否认“知情”者与吴素艳系夫妻关系,同时该案毒品数量超过2公斤,若李波的妻子吴素艳如金全义所称对贩毒一事“知情”,那极有可能系该案幕后主犯。针对这一涉及整个案件是否侦办到位、定罪量刑是否准确恰当等重大疑点,办案检察官赵玉梅敏锐地感觉到,这起贩毒大案存在着幕后主犯被遗漏之嫌。于是,她细致审查、反复比对每份笔录,深入探寻是否“另有隐情”。

针对重大疑点,办案检察官赵玉梅第一时间建议侦查机关重点查明吴素艳“是否知情”以及“应否追诉”。经与侦查机关进一步沟通了解,得知侦查机关未将“可能知情”的吴素艳列为侦查重点,主要是考虑吴素艳非阜新本地人,且对其“知情”的口供是“一对一”,对其采取进一步侦查手段会牵扯更大警力,存在一定侦查难度和现实困难。对此,赵玉梅与侦查人员经反复沟通交流,表明已经到案的两人“一对一”且完全相反的供述,恰恰需要务必查明、搞清真相、不留疑点;且其“是否知情”甚至“是否参与”毒品犯罪,直接关系到该案是否还有“漏网之鱼”,牵涉到该起毒品犯罪案件是否“一网打尽”,是否精准打击、能否罚当其罪。很快,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达成了共识,明确了下一步侦查方向。

如何撬开犯罪分子“咬死”的牙关?怎样揪出潜藏幕后的主犯?侦查突破口在哪里?围绕这一系列问题,检察官充分利用审查起诉环节反复提审金全义,进一步详细了解吴素艳联系上线王法元购买毒品及参与毒资汇款等细节。同时,针对提审中发现的新疑点、新线索,及时联系侦查人员继续深挖细查,反复比对通话记录和银行交易记录。经多次提审、反复核实,初步证实吴素艳对毒品交易不但“知情”,而且亲自联系上线王法元并参与了保管毒资和银行汇款等犯罪行为。

此时,案情虽然已经明了,但李波仍然心存侥幸、执迷不悟,自以为其妻吴素艳与上线联系时未用过自己手机、通话记录“干净无痕”;毒资转账汇款时吴素艳虽然到场但并未签字也未进入监控区且“无人察觉”,更何况汇款账户名也不是其本人而是借用他人账户“无账可查”……机关算尽的李波以此坚决否认其妻吴素艳对其贩毒“知情”以及一同到银行汇款之事,其死保妻子“丢车保帅”之意非常明显。为了尽快突破李波口供,经反复观察公安提供的赌资转账时的两家银行监控,其中一家银行监控显示汇款当时只有李波、金全义二人,并无吴素艳身影;另一家银行监控视频比较模糊不清。据此推断,狡猾的“狐狸”可能在刻意地躲避监控、逃避侦查。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赵玉梅与侦查人员转变思路、扩大范围、扫描“盲点”,调取了李波、金全义进出银行前后周边的所有银行监控,终于发现李波、金全义汇款当天,确实与一“红衣女子”同行到银行,但该“红衣女子”并未一同到柜台办理业务,却一直随身携带并保管装钱的挎包,直至办理业务时才把挎包交给了李波。“红衣女子”刻意与李波、金全义保持距离,所以无法看清其面目就是吴素艳。经侦查机关再次核实吴素艳当天穿着衣服颜色,并安排金全义对监控内“红衣女子”进行指认后,彻底证实了吴素艳确实参与向上线汇款且毒资由其出资并保管交付的事实。

案件深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毒贩上线王法元一直被“立逃”还未到案,如惊弓之鸟的吴素艳更是行踪难觅。为稳住罪犯、麻痹对手,2019年8月,办案检察官赵玉梅决定先行将李波、金全义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起诉至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两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同时以“退补”方式对吴素艳进行追诉,并在“退补”提纲中列出10余项查明重点及将其立为“网逃”全力抓捕的建议。

2019年9月,公安机关将在逃两年多的吴素艳和另一上线王法元分别于鞍山市铁东区和河南省郏县先后抓捕归案。到案后的王法元仍供述无常、摇摆不定,吴素艳更是矢口抵赖所有犯罪事实,坚称自己并未去过银行汇款,更未联系过上线王法元购买毒品,亦称对李波、金全义到河北衡水购买毒品及在山海关被捕一事完全“不知情”。

面对千辛万苦追诉到案后的“零口供”,为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检察机关继续引导侦查,选取了先以转变李波包庇其妻的心态为突破口,让侦查人员深入凌源监狱对正在服刑的李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详细介绍其“死保”的妻子吴素艳对其孩子的“关照”情况,终于使其幡然醒悟,开口承认吴素艳指使自己和金全义购买毒品的全部经过。随后,办案检察官又多次提审王法元,反复释法说理交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并让其妻子及律师从安徽来阜劝其“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终使王法元如实供述了吴素艳系与其联系购买毒品的事实并在庭审中明确对质指认。

至此,一起精心策划、巧妙伪装的贩卖、运输毒品大案终于水落石出:2017年3月20日,鞍山的吴素艳与丈夫李波通过金全义联系安徽毒贩王法元后,三人在鞍山两家银行向王法元提供的借用他人的两张银行卡汇款30万元,并约定第二天到河北衡水交易毒品。李波、金全义在购毒后返回途中经山海关时被缉毒民警当场人赃俱获,现场查获毒品超过2公斤、毒资14万多元。经过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终将试图逃避打击的幕后毒贩吴素艳锁定,并让相关同案犯全部供认、监控视频明确佐证、庭审指控环环相扣、全网张开一网打尽。

2020年11月25日,经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吴素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王法元无期徒刑。吴素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7月7日,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核准吴素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海勇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毒品的危害人所共知,但总有以身试毒者,令人痛心!毒品犯罪人人喊打、年年“严”打,但狡猾的毒贩总是东躲西藏、屡打不绝,我们任重而道远!该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办案检察官赵玉梅表示:这是一起检察机关全程引导侦查、侦查机关全力支持配合,全体参战干警全心、全意、全力拼搏,取得全案、全员、全面收网成功的典型案例。这起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异地交办的贩毒大案的4名罪犯全部落网受到了严惩,充分彰显了政法机关合力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力量!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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