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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关系视角下“校闹”的防治举措

时间:2024-08-31

翁嘉烯 蒋鸥晨

摘 要:“校闹”是近年来校园安全管理的一大阻碍,随着教育部相关治理政策的出台,“校闹”的防治日益受到重视。本文从家校关系层面出发,结合“校闹”的产生原因及校园安全制度建设现状提出相应举措,改善家校关系,增进家校互信,以妥善防治“校闹”。

关键词:家校关系;“校闹”;防治举措

近年来,由学生安全事故等引发的“校闹”频发,不仅破坏法治底线,侵犯学校及师生的合法利益,也不利于学生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的养成。“校闹”问题的防治迫在眉睫。对此,教育部于2019年8月出台《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现有的“校闹”防治研究大都在法治背景下,但单从依法治校角度出发难以一网打尽,防治“校闹”还需多管齐下。

家校关系与“校闹”问题联系密切。首先,就大部分情况来看,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纠纷,校方往往采用经济补偿的手段息事宁人、压制舆论;而家长大多不愿配合,更倾向于求一个说法、讨一个公道,将责任全部推向校方。家校矛盾严重激化、难以缓和时,“校闹”便一触即发。其次,家校关系是只停留在沟通交流层面,还是具体落实到公正、合理、有序的家校共建机制,关系到如校园安全问题的妥善解决。因此,能否有效防治“校闹”,家校关系是关键。本文基于家校关系建设现状,结合“校闹”的产生原因及校园安全制度建设,为妥善防治“校闹”提出相关举措。

一、丰富家校活动,促进绿色沟通

学校应积极倡导举办更多丰富多彩的家校活动,推动家校联结多样化、具体化,拓宽家校间真诚畅通的绿色沟通渠道,增进彼此了解和认同感。在常规的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的基础上,可围绕学生核心素养提升、校园文化建设、社会热点政策、点拨家庭教育等方面设计积极向上、有趣活泼、意义丰富的家校活动。更可鼓励教师、家长、学生积极献计献策,提供创新可行的活动构想和方案,集思广益,举办深得全校师生及家长喜爱的家校活动。在活动具体落实中,学校应尽其所能提供技术支持和精神支持,做好一切保障工作,以推动家校互相增进理解、畅通绿色沟通渠道。

二、贯彻共育理念,落实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要落实,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少不了教师、家长等多方共同支持和协同贯彻家校共育理念,并由学校积极健全合理化、科学化家校合作运行及评估机制。

贯彻家校共育理念,需要学校及教师在观念上认同家长参与孩子教育的价值及独特意义,尊重并理解家长热心关注孩子学业发展的心情,积极引导家长以宽广的视野看待孩子的发展与成就。而家长需提高自身参与教育的意识与能力,对学校及教师的教育行为多一份认同和信任。建立积极的家校合作共育理念,增进家校彼此間的认同和尊重,为落实家校合作打好基础。在家校合作的内容和形式上,拒绝单一化、片面化,应进一步完善使其合作共育的内涵更加丰富。在具体实施上,学校应积极健全合理化、科学化家校合作运行及评估机制,推动合作切实运行并健全符合家校合作发展的科学评估标准,促进家校合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校园安全及行为准则,建立信任支持

建设让家长放心、安心的校园安全及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教师、学生的行为准则,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校园不良行为及安全事件的发生,增进家长对学校办学的信任和支持。学校应制定并落实完善的校园安全建设方案,确保每一角落、每一公共设施等对师生安全健康没有威胁,并在保障环境安全的基础上提升校园整体文化内涵。规范师生的行为准则并制定严明的奖惩制度,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对任何扰乱校园的不良行为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并切实防止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双管齐下,建立起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和支持。

四、多方支持,知法守法防治“校闹”

学校应积极响应法治社会的倡导,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发扬知法、守法的法治精神旗帜。同时,教育系统联合社区、新媒体等其他社会服务力量,可采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如举办家庭法制宣传活动等,提升家长的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学校、家庭共同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在法治精神层面有效防治“校闹”发生。此外,应畅通家校双方的法律维权渠道,为“以法代闹”建立行动基础。

五、努力构建家校协同应对校园安全事件机制

上述的促进家校间绿色沟通、落实家校合作共育理念、建立家校彼此信任支持都是家校协同的基础。除此之外,还应完善学校内部公正解决家校矛盾冲突的合理机制,如家校纠纷调解委员会等,防止不合理的冲突化解方式加深家校间的裂痕,成为另一冲突的起源。再者,学校已有的应对校园安全事件机制应该进一步具体完善和立体化,甄别每一条例的真实可行性,不断根据社会时代发展而更新内容。可在其中增加有效防治“校闹”的相关内容,主要是校园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及时应急处置、家校协调沟通及后续保障政策,如培养教职工的应急处置素质和急救知识、指导教师安抚家庭极端情绪、建立学生安全救助基金等方面内容,向构建家校协同应对校园安全事件机制努力。

六、小结

家校关系与“校闹”问题的产生和治理均有密切联系。家校双方应共同努力,提升新时期家校关系的内在联结机制,推动落实家校关系的公正、有序、合理化,增进家校互信互助,切实防治“校闹”,充分保障校园安宁稳定及师生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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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英,刘文利.澳大利亚家校合作评估及其启示[J].教学与管理,2019(28):79-82.

作者简介:

翁嘉烯(一作),1999年12月出生,女,汉族,浙江宁波人,本科在读,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研究方向:小学教育

蒋鸥晨(二作),1999年7月出生,女,汉族,浙江台州人,本科在读,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研究方向: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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