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面临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多变,政府万能、市场万能的理论显得不合时宜,在政府失败、市场失灵的双重压力下,第三部门应运而生。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相对迟缓,在第三部门的运行中还存在着法律法规缺失、公众认可不足、人才资金匮乏、独立性缺失、腐败现象丛生的问题。
关键词:第三部门;社会治理;多元合作
我国诸多学者已经对第三部门的产生原因、社会价值、发展方向做了概述,提出了不少具有建设性的、有利于第三部门不断自我完善的对策,但是仍然缺少系统性的研究,导致我国第三部門在发展过程中缺少相关理论支撑。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充满挑战的社会问题都给第三部门的发展造成影响,因此我国必须加强对于第三部门发展的重视。
一、第三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的价值
(一)增加就业机会
我国人口数量众多,社会上经常出现岗位饱和的状态,许多适龄公民找不到没有合适的工作,政府多数情况下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只能起到控制、调节的作用,无法直接安排众多待业公民进入岗位。第三部门的出现,很好的解决了社会上就业难问题,其准入条件比较宽松,对于求职者没有很多的限制要求,并且是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这样一方面解决了社会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使得第三部门主动进行自我管理,更好的服务于社会。1995年美国第三部门的花费为5020亿美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9%,雇佣了约860万名全职的新工人1。这个例子可以充分的说明第三部门的出现,能够有效的解决社会上的就业难问题。
(二)监督政府决策
第三部门代表群众对政府的决策进行监督,能有效的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以权谋私,防止政府的某项决策损害群众利益。第三部门对于政府的监督类似于社会中的“透气”机制2。“透气”机制意思就是群众表达呼声的渠道,社会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不一致的意见,如果及时得不到表达,就会引起群众的抱怨,导致社会动荡,政治发展出现紊乱,公众难以与政府建立信任的关系。第三部门是某些具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公众聚集起来,形成有序的组织,以合法的手段共同向政府提出诉求,在社会成员共同的压力下,政府才会重新考虑自己行为是否正确,然而单个人的力量总是难以发挥作用。
(三)减轻政府负担
政府独自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资金来源也很有限。第三部门的出现,在部分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比政府更有效,因为第三部门代表的是特定成员的利益,并且第三部门的活动领域较为广泛,处理问题的方法更具现代化,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较广泛,除了接受政府的部分拨款之外,社团组织的成员自己也会缴纳一部分费用来维持组织的运转,民间捐款也是很重要的经费来源,能够很好的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四)促进民主建设
第三部门的存在,拓宽了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通过相关平台,可以将公民的意愿汇聚起来,以合法的方式反映给政府部门,使公民所关心的问题得以解决,这样不仅能培养和谐的社会关系,还能提高公民自我管理、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
二、第三部门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问题
(一)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达到一定条件的团体才可以注册登记为第三部门。我国有关约束第三部门行为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覆盖的领域也不全面,不能对第三部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得有些社团的运行不规范,导致某些组织有空可钻,逃避法律的惩罚,继续进行违法操作,这样不仅不能有效配合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而且会损害公民利益,违背第三部门成立初衷。
(二)缺乏公众认可
第三部门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较短,缺乏完善的理论研究,相关组织对于第三部门的宣传力度也不够,所以公众不能及时的了解到第三部门的本质,大多数公民的观念还停留在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进行社会治理唯一可靠的主体,他们对于第三部门的本质和能力没有足够的了解,也不清楚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如果只依靠政府来提供公共服务,不仅会增加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对政府部门的日常运转造成巨大压力,而且也不能确保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一定是最好的。
(三)缺乏人才和资金
我国第三部门仿佛变成了接收政府离退休人员的“仓库”,缺少优秀人才的引入,缺乏合理的年龄、知识结构,并且对于第三部门人力资源的管理没有具体明确的要求。目前我国第三部门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可能是公众对于第三部门的认可度不高,来自社会的捐款则很少,因此导致第三部门对于政府有很大的依赖性,第三部门在某些重大决策方面必须考虑政府部门的相关诉求,这有可能是以牺牲群众利益而换取来的,所以资金方面的依赖性,也会导致第三部门运转的失调。
(四)缺乏独立性
第三部门属于公共性质的组织,代表着组织成员的特殊利益,因此,其必须站在公众的角度,秉持公正的态度而不能受到其他方面的干扰。目前,我国第三部门的运行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很少部分是来自会员的缴费和社会的捐助,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第三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受到政府部门的制约,其办事风格也越来越具备行政化色彩。
(五)腐败现象滋生
由于财政资金方面的依赖性,我国第三部门难以做到完全独立于政府,所以它也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官僚化”色彩,导致组织的公信力降低,在开展社会活动的过程中也得不到群众的积极配合,第三部门原本是群众自愿组织起来为自己服务的,现在他们的代表人已经腐化变质,不再是彼此信任的合伙人。第三部门出现腐败现象的另一方面原因就是缺少相关的法律约束,人们总是倾向于追求最大的利益,加上没有规则的限制会变得更加为所欲为,所以我国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有关第三部门有效运转的法律法规。
三、提升第三部门参与社会治理水平的对策
(一)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我国目前虽然制订了一系列有关第三部门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还不能形成体系,没有覆盖第三部门活动的方方面面,因此,我国需要尽快形成系统的有关第三部门良好运转的法律规定。首先是关于人事安排的规定,组织成员的素质高低会影响一个组织的发展进步,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保证进入第三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才能维持组织的高效运转;其次,我国应加快制定有关第三部门人员违法的惩罚制度,明确第三部门特殊的职业要求,对于损害公民利益、破坏社会秩序、违反法律法规的成员要给予严肃的处罚;对于第三部门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有关法律也需尽快将其确定下来,使人们认识到第三部门的权威性,了解它在提供公共产品、解决社会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政府简政放权的力度
第三部门的出现是因为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存在局限性,政府并不是万能的,而是有限的;政府要对自身和第三部门的关系有正确的认识,不能把第三部门看作是和它竞争的对手,政府和第三部门以及企业组织都是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主体,没有任何一方的参与,社会治理的结果都不会达到预期的目的。然而我国第三部门在处理具体事物过程中,缺少对应的权力,权责的不对等使得第三部门的很多业务难以开展下去,因此,政府要加大授予第三部门自我管理以及参与社会治理权力的力度,把应该属于社会自我管理的权力充分下放,有关第三部门的具体运行机制,政府不应该强行干预;有关决策目标的制定,政府则应最大程度上尊重第三部门的意见。
(三)提升组织成员的专业素质
第三部门成立的时间较短,相关业务人员的素质不高,在处理某些社会问题的过程中的技能有所欠缺,政府部门行政人员和企业员工在正式入职前都会开展工作培训,因此,第三部门也要学习政府和企业组织的经验,尽快制定出成员入职前的培训制度。当今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组织面对的外部环境威胁也日益严峻,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进行程度不同的专业培训,还要加强对于在职员工的培训,随着时代的进步,成员的知识也要不断更新与扩充,从而满足当代参与社会治理的要求;其次要加强对于第三部门成员工作的考核,制定完善、合理的考评制度,以提升第三部门组织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四)提升公众对第三部门的认知
我国公民对于第三部门的认知不够全面,认为第三部门没有能力满足他们的社会需求,他们觉得政府才是提供公共产品、解决公共问题最权威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第三部门要主动面向公众以展示他们所取得的成果,使公众对其有更多的信任;还要向公众说明组织成立的目的以及组织的本质,让公众了解到第三部门的公益性,了解它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外,第三部门还要不断改进组织内部的结构,提高组织成员的专业素养,让组织运转的更加高效、有序。
作者简介:张璐(1997年5月),女,汉族,陕西咸阳,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與绩效管理。
(西北政法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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