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吴潭 蒋磊
摘 要:高校艺术生资助育人工作是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构建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资助育人工作目标,全面贯穿“三全育人”教育理念。本文以湖南科技学院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专业艺术生为调查样本,研究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基本情况,深入分析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初步探索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三全育人;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资助育人体系
“三全育人”理念下,高校艺术生资助育人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探索中不断创新。我国高校基本形成了比较全面的“奖、贷、助、勤、补、免”资助育人体系,充分发挥了对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兜底保基本的职能。[1]但是,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仍存在瓶颈性的现实难题和制度困境,如对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的认定标准不科学、数据信息碎片化、监督反馈机制不健全、育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探索构建应贯穿“三全育人”教育理念,努力克服现实问题,让资助工作回归育人初心,确保资助工作的精准度,保障育人工作的人文温度。
一、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2]随着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推进,高校艺术生资助育人工作应坚持“资助”与“育人”并重,做到精准无误、科学规范,完成从“粗放型”到“精准型”、“保障型”到“发展型”的快速转变。[3]但在高校艺术生资助育人实际工作中,因艺术生有其个性特点,使得资助育人工作的普遍性问题与特殊性问题交叉存在。本文以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生(主要指音乐、舞蹈、体育、美术设计专业)为调查样本,通过对当前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基本情况进行数据分析,为探索构建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提供参考。
2019年,湖南科技学院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4293人,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728人,占比16.96%。国家奖学金23人,艺术生获评4人,占比17.39%。国家励志奖学金436人,艺术生获评69人,占比15.83%。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2081人,艺术生532人,占比25.56%。学费减免50人,艺术生9人,占比18%;2020年,该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3957人,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688人,占比17.39%。国家奖学金22人,艺术生获评4人,占比18.18%。国家励志奖学金440人,艺术生获评76人,占比17.27%。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1456人,艺术生381人,占比26.17%。学费减免50人,艺术生8人,占比16%;2021年,该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4110人,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733人,占比17.83%。国家奖学金21人,艺术生获评4人,占比19.05%。国家励志奖学金433人,艺术生获评79人,占比18.24%。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1887人,艺术生500人,占比26.50%。从以上调查数据可知,湖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在近三年在小幅度范围内波动,但该校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认定比例是逐年遞增的。该校艺术生在近三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比例基本保持在26%左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人数基本保持在一定比例,艺术类学生受奖助的数据基本持衡,但整体上看获奖比例较小。近三年,该校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未没有出现因贫失学的情况,资助育人政策起到了兜底保基本的作用。
二、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全育人”背景下,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既要重资助也要重育人,不可搞资助和育人工作“两张皮”,这就要求高校要强化资助育人工作导向,创新资助育人工作方式,提升资助育人实效。[3]但在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实际工作开展中仍存在现实问题。
(一)认定标准不科学,资助精准度不高
高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是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工作开展。而各学院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除了根据学校资助部门下发的基本标准和条件外,会客观存在生源地区、专业特点等区别,尤其是艺术类专业。比如,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学院与非艺术类学院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烈士子女等特别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基本一致,但是各学院对于一般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仅根据学生自主提供的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来认定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并不科学,主观性较强。通过访谈该校一线资助专干得知,艺术专业的技能性、专业性更强,部分学生通过在外兼职,能赚取一定的生活费用,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自尊心、爱面子等不会主动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相反,个别学生为了拿到助学金,会日常“哭穷”,故意隐瞒家庭经济状况。这些隐蔽性的行为都给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了难度。
(二)数据信息碎片化,服务效能低下
要实现精准资助,使资助工作变“大水漫灌”为“滴水浇灌”,必须要全面提升大数据的应用化水平,在资助育人工作中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一套规范、高效、精准、科学的工作流程与管理机制。高校资助工作开展基本是在每年下半年九月开学以后,这就导致部分资助工作者进入一个错误的认知圈,认为资助工作是一个阶段性工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摸排、建档、建库的更新也集中于这个时间段,忽视实时动态更新,导致出现重复资助、遗漏资助现象。高校资助部门与学生户籍所在地、学校其他部门等之间的数据难以实现有效整合,线上宣传平台不完善,过程管理不规范,难以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难以互相比对、互相印证资助对象各项信息,达到“资助政策找人”的效果。比如,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助学贷款学生,一般是新学年开始统计学生贷款回执码导入系统,而不是由学校资助中心直接对接学生户籍所在地贷款信息。学校资助中心与财务部门、教务处、后勤中心等部门的数据信息难以实现无缝衔接,在核对资助工作数据的时候需要人工统计与上报,不仅增加工作量,还容易出现统计错误,资助服务效能比较低下。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追踪管理
高校已经基本建立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但资助资金的审核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高校艺术类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仍充满着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由于认定标准难以量化细化,很难对每位认定对象进行实地调研,凭学生递交的材料和日常的表现,难免会有带有主观性,甚至存在盲目投票、人情投票等现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后,对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心理状态的动态变化不能实时监控,难以及时调整反馈。通过部分统计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的情况,不难发现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孤残、城乡特困救助供养、烈士子女等学生基本上大学四年都会拿到助学金,但是对于拿到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却难以进行一个后续的监督与追踪管理,缺少回访机制,缺少对受助学生的监督反馈和动态评估[4]。
(四)资助功能弱化,育人效果不明显
目前,高校资助政策宣传、资助工作程序、资助资金发放、资助信息管理、资助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已渐趋完善,但资助工作的责任导向和能力导向并不突出,资助育人效果大打折扣。一方面,部分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凭借一纸证明连续四年申请国家助学金,存在等、靠、要的心理,思想上存在“癌变”,一直停留于“受助”这个阶段,难以向“自助、助人”方向转变,陷入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贫困。部分受助学生的感恩情怀尚未被激发,奖学金的榜样引领、助学贷款的诚信熏陶、勤工助学的励志教育、社会捐助的责任感等方面的教育功能难以发挥。另一方面,部分高校的资助育人平台并不完善,难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的成长诉求,尤其是本专科类学生,比如自媒体互动平台少、个性化资助不足、项目化资助及科创实践平台匮乏,这对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的成长成才提出了挑战,难以实现“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
三、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构建的初步探索
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背景下,资助育人是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的构建要践行“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充分发挥“资助+育人”“1+1﹥2”的育人效果。
(一)科学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认定体系标准
要进一步加大对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资助政策,清楚资助对象条件、资助标准和申请流程,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事求是填写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表。进一步健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资助认定标准与程序,不断提升资助对象精准度,保障不遗漏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对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的隐蔽性行为要能辨别,确保应助尽助,防止“表面贫困”学生受助。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一般困难艺术生的认定标准,各教学学院之间可以相互學习交流,细化量化认定标准,减少因生源地区、专业特点等造成的差距。比如可以通过抽样调查进行家访认证、对比分析各地区的城乡平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差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共享并印证受助学生信息等方式,科学制定认定体系标准。
(二)有效打造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智慧资助平台
在信息化时代,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可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智慧资助平台,不仅能帮助科学构建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的认定标准,还可以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整合碎片化的数据,不断提升资助服务效能。一是从学校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搭建资助育人工作线上平台,建立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资助工作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面向学生开通线上资助政策查询、咨询、投诉、回复等功能;二是通过教育大数据信息平台,整合高校资助部门与学生户籍所在地、其他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比如资助中心可以对比学生户籍所在地提供的信息核对该生是否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对比学校后勤部门提供的学生食堂就餐情况判断该生的生活消费水平、在平台实时更新受助学生信息等,借助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智慧资助。
(三)建立健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监督反馈机制
要最大发挥资助育人效果,必须对资助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资助资金和资助对象的监督与管理。当前,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转移支付基本被列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但直达资助金的分配审核流程可以进一步优化,将资助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导入资金监控系统,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效率。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的认定也应该接受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若有不实受助行为,应当及时反馈调整。建立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日常跟踪管理,必要时可以抽样进行实地家访调研,加强对资助对象资金使用情况和去向的监督,引导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
(四)协同推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资助育人效果
聚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的育人成效,应始终坚持学校、家庭与社会同向发力,协同推进,激发受助学生的内生动力,构建和谐的资助与育人关系。一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开展先锋引领、榜样引航的大力宣传活动,让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有样可学,使得资助育人工作“活”起来。如湖南科技学院舜德学子培育工程,培育了一批批诚实守信学子、自立自强学子、助人为乐学子等,通过颁奖仪式增强广大学生的情感认同,这无形之中便培养了学生的感恩、诚信、励志精神,是一项育人“摇篮”工程;二是增强资助育人能力导向。[5]加强家校联系,根据受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实施个性化资助。比如对少数民族学生可以结对帮扶,一对一指导生活与学习上的适应问题;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以提供勤工助学或顶岗实习机会等。聚焦社会实践,利用寒暑假期开展支教、宣讲、调研、下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艺术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综合能力。
四、总结
资助育人工作是一项“四两拨千斤”的工作,具有人文温度和感染力度,高校应坚持“资助”与“育人”并重,不断增大资金投入,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开拓多元资助渠道,在“四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上探索出适合的资助育人模式。
参考文献
[1]田静.“三全育人”视域下大学生资助育人策略探析[J].改革与开放,2019(24):105.
[2]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EB/OL].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1/26/content_5653538.htm
[3]杨振斌.做好新形势下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 ,2018(5):20.
[4]曹乾坤.高校“三全育人”资助育人运行机制探析[J].管理观察.2019,(32):105.
[5]上海交通大学“三个导向”推进资助育人工作
[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192/s133/s166/201410/t20141020_176244.html
基金项目:2020 年度湖南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三全育人”视阈下高校艺术生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构建研究—以湖南科技学院为例(项目编号:20XKY012)
作者简介:
1.吴潭(1993-),女,汉族,湖南涟源人,硕士,湖南科技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蒋磊(1979-),男,汉族,湖南东安人,湖南科技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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