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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困境及对策

时间:2024-04-24

文/袁明海



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困境及对策

文/袁明海

2013年实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我县财政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要求全县所有事业单位均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为了全面了解三年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情况,近期对我县138家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存在诸多问题,现就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现状及面临的困境做如下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固定资产折旧;资产折旧面临的困境;计提方法;解决对策

2013年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效反映事业单位资产资源的占用情况,更客观的反映出固定资产的价值,促进事业单位自身发展。

一、事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面临的困境

在调查中发现,事业单位资产折旧在计提方法、计提依据、折旧后续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资产折旧业务处理随意性大。经统计138家事业单位会计持证上岗的不足70家,而且在持证上岗的单位会计中,有近半数属1970年以前出生的大龄会计,该部分会计工作时间长,习惯了老制度、老方法,对新制度一知半解,同时由于年龄偏大,学习积极性低,对新制度理解不透,更不用说固定资产折旧如此复杂的工作。同时由于县级事业单位规模小,人员编制少,大部分单会计都是身兼多职,单位会计平时财务工作不多,但是总体工作却繁忙,影响了会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制约了单位财务水平。

1.资产折旧方法理解不透彻。调查中,几乎所有单位对固定资产折旧都存在核算依据不精确、核算金额有偏差的情况。计算方法不规范,折旧方法多种多样,甚至有单位考虑了固定资产预计残值因素。调查中发现有3家单位固定资产折旧不以资产明细账为核算依据,以单位固定资产总值为依据计算折旧额,对所有资产按统一使用年限计提,严重影响了会计的严谨性;近30家事业单位,每年固定资产都有新购和报废,但是从2013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开始截止2015年年底,每年计提折旧额相同,经询问,单位会计不明白折旧如何计算,每年年末照上年折旧额和分录重新做一次,并据以入账。

2.资产折旧范围界定不清。《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折旧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对不计提折旧的资产进行了列举。但是实际工作中,单位会计因各种原因,对折旧范围界定模糊,有单位把不应计提折旧的资产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更有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未纳入折旧范围。

3.计提折旧核算时间不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是在调查中发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间随意性大,绝大部分单位以业务量小、本月或本年度固定资产没有变动为由,半年或一年计提一次折旧;对新增加资产折旧计算误差较大,有半数单位因为折旧一年计提一次,本年增加资产本年未计提折旧;同样,本年无论几月份报废资产,本年照提折旧。

4.固定资产折旧与修购基金重复计提。根据财政部2012年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但是调查中发现仍有单位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又提取修购基金。

(二)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新增资产入账不及时,影响折旧额计算的准确性。调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较薄弱,固定资产重购置、轻管理,对新采购的资产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入账管理不严,因为固定资入账不及时,计提折旧时也就无法包含该部分新采购而未入账的资产。

(三)对提足折旧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缺乏有效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调查中发现,因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较薄弱,提足折旧仍可使用的资产管理松懈,部分提前报废,部分仍在使用,但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

二、固定资产折旧面临困境的解决方法及对策

(一)严格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规定办理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折旧最重要的环节是固定资产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现行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从基础抓起,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保证资产折旧会计核算的科学性、严谨性。(1)提高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单位会计质量高低、资产管理好坏、折旧核算是否准确,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序密切相关,只有提高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才能更好的保证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确保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等后续核算工作正常开展。(2)加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单位应当尽力做到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的采购、入账、使用、折旧、报废、提足折旧仍在使用资产等的管理制定明确、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产档案管理工作,保证资产折旧核算有据可查。(3)强化资产核算管理。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办理资产核算,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核算工作,不拖拉、不擅自更改核算范围。同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等资产明细账登记工作,对资产的购置、使用年限、已提折旧,净值等进行详细登记,并作为资产计提折旧的依据。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根据盘点结果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定资产折旧依据及折旧金额。(4)资产折旧方法科学合理。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不考虑预计净残。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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