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摘要:为研究我国高师民乐艺术硕士培养现状并发现存在的问题,笔者对全国十余所设有民族器乐方向硕士点的高等师范院校进行系统地调查。经调查发现,我国高师院校对民乐艺硕的培养在招生、课程、教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关键词:高师;民族器乐;艺术硕士;培养现状
一、培养现状调查
笔者对这十余所高师院校培养现状的调查主要涉及招生设计、课程设置、专业教学与实践、三个方面。
1.招生设计
招生设计方面,笔者主要从招考科目以及初试复试考分占比两个维度,调查了上述师范院校的考试设计。
首先,这些院校的民乐硕士招生考试都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其次,初试都设有四门笔试科目并且分为两类:一类是全国统一出题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二;另一类是学校单独出题,大多数以中西方音乐史以及和声曲式为主。第三,复试的内容以面试为主,不含笔试内容。面试一般包括专业演奏、英语口语、专业知识问答三个方面。
此外,在总分核算即初复试考分占比方面,有23%的院校采取初试分数与复试分数直接相加为最终分数的方式,如湖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剩余77%的院校采取初试复试的分数按一定比例计算总分,其中有五分之二的院校初试复试分数占比为7:3,如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五分之二的院校初试复试分数占比为6:4如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五分之一的院校初试复试各占比一半,如广西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
2.课程设置
在民乐硕士的课程设置上,这些高师院校基本将其分为四类:公共课、选修课、专业实践课、讲座。
其中公共课的内容大抵相似,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英语、文献与论文写作、音乐美学概论、音乐分析等。部分院校还开设了室内乐重奏、高级视唱练耳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等。这些公共课总结起来主要是围绕政治、英语、音乐素养、学术研究这四个方面进行设置。
选修课上的设置则具有较大差异。大多数院校的选修课只以音乐方向为主,课程设置包括:音乐表演心理学、合唱指挥、音乐社会学、中国传统音乐研究、音乐表演美学、钢琴即兴伴奏、音乐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等。个别院校的选修课还开设了音乐方向以外的选修课程,如:中国古代诗词与名著赏析、中国通史、人类学、社会学等。
可以看出,绝大多数院校的课程都是与音乐的总方向相关,极少数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安排了与民族器乐直接接轨的课程,如河南师范大学的选修课设置了琵琶艺术鉴赏、福建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的选修课设置了民族器乐概论。
3.专业教学与实践
经调查,我国高师院校民族硕士的专业实践主要由课程学习、表演创作、学术研究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夯实专业功底,以适应研究生职业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通过导师授课、小组讨论、学术报告与演出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培养和考核,同时鼓励学生跨学科选修课程。此外,针对艺术硕士开设“音乐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课程,由音乐领域实践单位经验丰富的专家讲授。
第二部分是校内外参演、参赛、创作等。在校期间须举行2场音乐会,分别为中期汇报一场和毕业汇报一场。音乐会须体现出表演者对作品的准确把握与深刻理解,应具有较高的表演技术水准和较强的表现力,两场音乐会实践均由院学位委员会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
第三部分的学术研究是由老师带领学生完成课题研究以及毕业论文的写作。论文工作环节则重于对硕土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训练,培养硕土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問题分析
笔者通过调查这十所高师院校发现了其艺术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招生考试设计有欠合理的地方
我国高师院校民乐硕士招生考试设计不合理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初试科目设置不合理、初试复试占比不合理。通过调查数据发现,几乎所有高师院校民乐专业在初试时不包含器乐演奏这一科目,只设置了英语、政治、音乐史、曲式和声这四门文化笔试科目。这样的设计可能就会导致一些文化不拔尖但演奏专业非常优秀的学生直接无缘复试。作为筛选优秀的民乐表演人才并将其培育成民乐教师为目的的考试,初试的部分完全忽略演奏能力显然是不合理的。
除此之外,从上文的数据也可以看出,大部分院校录取时初试复试的占比也更倾向于初试占比偏多,大部分院校选择初试复试分数6:4的比例进行核算总分,少数院校甚至采取7:3的比例进行录取。这些高师院校的招生考试初试部分总分为500分,复试分数在200-300分不等。可见文化科目的总分就已经比演奏科目高出200左右,而在录取分数比例的设置上又增加了文化科目的权重,这无疑又是重文化而轻演奏的表现。
2.课程设置同质化、单一化
课程设置上没有突出民乐和师范性特征。纵观这些民乐硕士的课程与西洋乐硕士的课程,本质上大同小异。民乐硕士的必修和选修课程除政治、英语以外,主要围绕培养学生对音乐的理解与鉴赏(如音乐史、音乐学概论、经典音乐作品分析、音乐分析等)、表演与创作(如音乐表演美学、高级视唱练耳、MIDI制作、室内乐重奏等)、教学(如音乐教育实践、音乐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器乐教案专题研究)三个方向的能力。这些课程并没有体现出民乐硕士的学科特点,将民乐教学课程与西洋乐的课程同质化。经过调查统计,90%以上的院校没有开设以民族器乐为重点的课程。此外,70%以上的院校没有设置与器乐教学有关的课程,而只是围绕音乐理解与鉴赏、音乐表演与创作设置课程,因此未能突出高师院校以培养民乐教育人才为目的的教学特点。
3.教学培养缺乏实践性
由上文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高师院校民乐硕士的培养在专业教学方面缺乏实践性。学生仅仅只是坐在教室里听导师或者专家讲课,而没有自己进入基础教育学段的课堂、体验课堂教学并自己设计课堂教学等设置,学生毕业后在教学实践方面可能无法胜任中小学教学的要求。
结语:高师院校在培养民族器乐人才中,应认识到自身的教育重任。将师范性贯穿在民族器乐艺术硕士人才培育的全过程中。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民族文化的需求,开展更加细致的民族乐器的教育,为社会培养更多专业型、实用型的民族器乐演奏及教学人才,因此高师院校积极探索优质的民族器乐方向艺术硕士人才培育方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何旭娟,林峻.综合课程: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改革的理性探索[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8(09).
[2]黄俊娴.艺术硕士培养的若干问题[N].美术报,2019(012).
[3]罗海玲.高师民族器乐教学改革初步研究—以竹笛教学为例[D].福建师范大学,2008.16-26.
[4]周春蕾.高师民族器乐课程教学改革[J]戏剧之家,2018.211.
[5]万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14.
[6]齐江.地方师范院校音乐艺术硕士培养模式的探索与研究—以重庆师范大学为例[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6-8.
此文系湖南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课题名称:《高师院校艺术硕士民族器乐方向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探究》,课题编号:20JG07。负责人:雷欢。
作者简介:覃峥嵘,女,1998年7月4日生,籍贯:湖南常德,古筝专业硕士,现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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