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刘杰
据Wind统计,已圆满收官的2023年内,共有313家IPO公司成功发行上市,相较2022年的428只,发行数量有明显减少,这与监管机构为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阶段性收紧IPO有直接关系。从板块来看,创业板发行数量最多,占比达35.14%(见附图)。
在企业上市发行的过程中,中介机构通过勤勉、审慎、专业的核查工作,提供尽职调查、审计、法律、信用评级等各项专业服务,来提升信披质量,防范证券欺诈,发挥证券市场在资金配置方面的作用,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被称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
与此同时,IPO项目也是这些中介机构重要的收入来源,所承接IPO项目情况,直接关系着其收入规模。那么,今年这数百家IPO公司成功上市,各大中介机构的“战绩”又如何呢?
据Wind统计,2023年共有56家保荐机构参与了313家IPO公司上市保荐业务,其中,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拔得头筹,分别承接30单业务,海通证券位居第三,保荐单数为22家,民生证券则承接了20单保荐业务。从市场份额来看,前述四家券商承接IPO单数占总项目单数比重为31%,前十大券商承接IPO业务量单数为186家,占总单数的比重高达59%。
在收入方面,据Wind统计,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依旧稳居前三,IPO首发收入分别为29.35亿元、22.41亿元、22.28亿元,占市场份额比重分别为13.65%、10.42%、10.36%。前十大券商首发收入的市场份额达到了69%。
据Wind统计,2023年共计有27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了已上市的IPO项目,其中,天健、立信、容诚跻身前三名,承接IPO单数分别为58家、49家、38家。与头部券商包揽大多市场份额相似,前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承接项目单数达266家,占市场份额的比重高达85%。值得一提的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IPO业务方面承接量相对较少,安永华明、毕马威、普华永道承接单数分别为8家、3家、3家,而德勤未在项目承接榜单中。
数据来源:本刊依据Wind 数据整理
数据来源:本刊据Wind 整理。注:上述数据剔除了部分联合保荐数据
据Wind统计,2023年共有52家律师事务所参与承接已发行的IPO项目,其中,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位列前三,承接单数分别为39家、39家、33家。前十家律师事务所承接项目单数合计为207家,占市场份额的比重为66%。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无论是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律师事务所,头部中介机构在首发市场的份额均相当高,排名前十的机构,占据了相关业务的半壁江山。
全面注册制以来,监管层始终保持着严监管的态势,根据易董数据,2023年度,各级证监部门共开出323张罚单,其中105张涉及投行业务,占比高达32.51%,其中包括对海通证券、中德证券、华创证券、方正证券、西部证券、民生证券等多家券商出具的监管罚单。
此前,一些中介机构因某项目未勤勉尽责,被立案调查后,使得其手上IPO项目也遭到连累,被迫进入“中止”状态。譬如,2022年下半年,因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及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导致40余家IPO中止,波及面之广由此可见。
鉴于上述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全面注册制实施后,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与IPO审核脱钩。证监会及交易所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注册制改革相关的意见稿中,删除了有关中介机构遭遇立案调查阶段导致相关IPO、再融资及重组项目不予受理或中止審查的相关要求。
上交所对此解释称:“考虑到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相互衔接的立体惩戒体系更加成熟,且《首发注册办法》等上位规则已删除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审核挂钩的规定,不再将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作为不予受理及中止审核的情形。”
中介机构立案调查的“连坐模式”不仅影响旗下IPO项目的审核进度,还对其项目竞标等形成潜在风险,因此可以督促相关方保持更谨慎的执业态度。
不过,上述政策的调整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证监会表示:“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发行监管与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联动,规范上市公司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4年开年不到一周,深交所一连下发两道监管函,共涉及两个案例,有意思的是,两个案例均与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2022年4月28日,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天下”)的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受理,并于当年11月18日成功通过上市委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其项目申报的会计师程纯、刘伟明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据深交所监管函显示,经查明,大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2年10月8日,芯天下在二轮问询回复中披露,预计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93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00万元至18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00万元至17500万元。
10月31日,深交所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问询芯天下2022年业绩预计依据的充分性与谨慎性。11月7日,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中,大华所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其2022年业绩预计依据充分、谨慎。
数据来源:据Wind 整理。注:上述数据剔除了部分联合保荐数据
2023年3月31日,芯天下在《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等文件中披露了经审计的2022年业绩实现情况。2022年,其实现营业收入7.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2.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7.14万元。2022年芯天下业绩实现与业绩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明确问询了芯天下2022年业绩预计依据的充分性和谨慎性、未来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且公开信息显示行业相关产品价格下跌、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收入和净利润显著下滑主要原因系市场景气度下降等情况下,大华所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大华所及程纯、刘伟明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3年12月28日,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天下”)撤回了IPO申请。
另一案例为深圳华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融”)。2023年3月3日,华智融主板上市申请获受理。然而,深交所查明,大华所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首先是对发行人境外销售业务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包括境外收入细节测试执行情况与审核问询回复内容不符,对境外第三方回款执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
其次是对发行人员工及劳务派遣人数披露的准确性、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合规性未予充分关注。招股说明书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华智融2022年末员工人数为358人,报告期各期期末,勞务派遣人数分别为17人、69人和37人,占用工总人数的4.09%、16.31%、9.37%,仅2021年末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比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情形。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华智融2022年末员工人数遗漏子公司31名员工,员工人数及构成披露不准确。二是华智融2022年末实际有63名劳务派遣人员存在工时记录,劳务派遣人数占比为15.95%,劳务派遣人数及占比披露不准确。三是除2022年2月外,华智融2022年各月均存在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10%的情形。
深交所审核问询要求中介机构结合员工构成及变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等对报告期内员工人数整体减少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员工及劳务派遣人数披露的准确性、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合规性未予充分关注。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深交所决定对大华所方建新、丁月明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同时,也对华智融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的两位保代张家文、何立衡采取了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上文,大华所在2023年承接IPO项目数量高达30家,位列行业第四的位置,业务量不少。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应在专业能力、合规风控方面下足功夫,发挥好“看门人”作用,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在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中发挥积极作用。
数据来源: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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