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邓兰花
笔者是云南地区的一名语文教师,就教育来说,比起北京、山东、四川等教育大省,云南的教育显然是相对落后的,所以在教学内容上就有了一些尴尬。比如高中的作文教学,我们为了得到一个相对高一点的分数,重心都是放在议论文上的,因为议论文似乎有套路可循,有“公式”可用。甚至我们错误地以为在高考中,结构比内容还重要,我们往往注重了结构的一致性而忽略了内容的深刻性,出现了大面积所谓“套作”的作文。
随着高考作文命题的改革,从命题作文,到半命题作文,再到材料作文,任务驱动型作文,国家显然对于要选拔的人才有了更明确的要求,那就是——会思考,能解决问题。所以加大试题的思辨力度、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将会是今后高考作文试题命题的发展趋势。显然,我们以往的偏结构轻内容的做法是非常要不得的。那么,对于高中生,应如何提高文章的思辨能力,并且在作文中充分体现出来呢?
眼下,我们的作文教学存在一个误区,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似乎都深信文章立意无高下之分,觉得只要是不脱离材料就行,导致相当一部分学生认为道理的浅与深无关紧要,不愿在语文读写中进行思辨训练,老是浅尝辄止。其实正如打靶一样,有一到十环的区别,如果我们仅仅认为不脱靶就可以,这种想法肯定是极端错误的,只有我们力争打到十环,才能使好的立意,才能做到高考作文评分标准中所说的“切合题意”。比如以“爱国”为话题,学生只写有多少多少人爱国,而不去挖掘为什么要爱国,爱国有什么意义,导致文章止于罗列现象,思辨性不强。议论文,必须以思想性见长,否则是绝难进入高分区的。
如果学生思辨性差,不仅提炼的观点没有深度,而且在议论时也不能紧抓事件的本质,对于提供的材料究竟要说明什么吃不准。材本身说明的问题,是有着客观的规定性的,这就是高考评分标准所说的“切合题意”,多角度挖掘不代表可以随意挖掘、胡乱挖掘,只有当你的“主观”与“客观”相符合时,才能做到“切合题意”。譬如论“水滴石穿”这个话题,水怎样才能把石滴穿呢?有学生提出:要坚持,持之以恒!对不对?对,但只对了一半。在这里,除了坚持以外,还应当专一,要一门心思在一个地方滴,这样,“穿”才有可能。如果只抓住一面,就说明你没有全面地认识事物。要去论述,当然也就很难抓“切合题意”了。要想吃准材料,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思辨性。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能够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去辨证地分析问题。
不单议论文立论需要思辨性,论证也需要在思辨中进行。很多学生觉得,只要平时积累了足够多的素材,写作时想要怎么举例就怎么举例,就什么都不用愁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议论文固然离不开“素材”,但“素材”并不能代替分析论证,议論文的力量,归根到底,要以说理取胜,并不是靠例子取胜。一篇考场作文,也就八九百字,举例多固然说明你素材丰富,可辨证分析的空间也就小了,就很难把观点说透。很多学生甚至形成了一种强盗逻辑,长篇大段地叙述完例子,直接就得出结论,完全没有分析说理的过程,直接以叙代议,还为自己洋洋洒洒的叙事而沾沾自喜。
思辨能力直接反映着一个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高考作文对考生的明确要求。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教师需要培养学生一个意识——法官意识,即以法官的角色来说理。在法庭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究竟谁有理,原告、被告说了都不算,必须由法官来仲裁。主持公道的是法官,“理”是公共的,若你强调一方面而忽略了另一方面,那么你讲的理肯定是“偏理”,也就是“公”的理,或者“婆”的理,不是公正的理。因此。我们在写作议论文的时候,学会文明写作,很多时候,观点不是“非黑即白”的,要学会承认反方观点的合理性,不妨多追问自己一句。
比如当你看到“细节决定成败”的时候,不妨追问一句:相反的命题成立吗?细节就一定决定成败吗?那大局意识又怎么理解?当你遇到“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时,也可追问一句:有例外吗?如果所有士兵都想当元帅,军队不就乱套了吗?这样做你的思考才会变得完善和全面。
因此,我们在教学议论文的时候,无论是提出的论点还是论证的过程,都要时刻有法官意识,以法官的身份写议论文,在思辨中立意构思。这样,学生在作文中才不再会出现“片面性”、“幼稚化”的思想观点与思想方法,说理才具有了公信力与说服力,我们的作文教学才算颇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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