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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简析及动力厂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实践与探索

时间:2024-08-31

赵锋 王巍 马志清 王新花

摘 要:动力厂8000Nm?/h制氮循环水泵节能改造项目采用能源合同管理的项目建设方式,可实现年节电166.4880万KW,年度节电88.2386万元(0.53元/KW)。

关键词:合同能源;动力厂;管理

1.第一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现状分析及项目流程概述

1.1基本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指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概念予以简化即为:使用项目实施后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全部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形式。

节能目标:常见的有节电率、节水率。

节能合同能源项目的费用:(节能公司的投入及利润)是用能单位用的节能效益(本项目实施后的节电、节水量、节气量)来支付的。

1.2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及现状

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截至2018年底,经国家发改委审批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已超过4300多家。但从目前的行业现状来看,目前中国节能服务企业存在规模小、发展水平低、市场竞争激烈、区域发展不均衡等不利局面。《2019年中国合同能源管理调研》显示,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节能服务行业总产值贡献率分别为59.2%、26.7%、14.1%。

1.3合同能源管理的特性;

(1)整合性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销售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向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

(2)资金占用率低:用能单位不需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可改善企业的现金流,即将流动资金投资用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项目上(例如石化企业主装置建设)。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业主单位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获取项目提供设备的所有权。

2.第二部分:兰州石化动力厂制氮装置合同能源项目开展情况

2.1立项背景

2020年度,动力厂进行了空分车间8000Nm?/h制氮循环水泵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的实施。8000Nm?/h制氮装置循环水单元自2012年9月投产,循环水单元生产能力为900m?/h。主要设备包括3台循环水泵、2台凉水塔、及其他辅助设备,负责制氮装置内部所有用水设备的循环水供应。但自循环水系统投用以来,该系统存在循环水泵效率低,单台水泵开启无法达到设计流量要求等问题。

2.2技术方案

(1)更新循环水泵

(2)更新冷卻塔

2.3主要工程量:

(1)拆除原三台循环水泵,更新为两台卧式高效节能离心泵。

(2)拆除原有两台冷却塔原位更新两台无底盘型复合材料冷却塔。

(3)配套完成相应的建筑工程、安装调试、电气工程、自动控制等配套工程。

2.4进度实施:

2020年8月20日,该项目开始进行施工。整体项目主体工程于2020年09月18日18:00完工。

2.5项目评价

2.5.1总体评价

该项目经过截至目前的连续运行考核,运行稳定,单台水泵运行情况下,循环水量916t/h时,循环水系统压力达到0.42MPa,水泵扬程44.93m。单台冷却塔风机运行时,循环水冷水温度25.83℃,基本满足制氮装置空分单系统运行时循环水供应要求。

2.5.2项目实施中做的好的方面

(1)项目管理组织完善,无管理盲区。

(2)项目总体进度受控

2.5.3项目实施中欠缺的方面

缺少考核手段及政策依据

(2)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选择存在盲目性

2.5.4建议意见

(1)提高合同能源项目申报的专业性,定期邀请节能服务公司进行技术交流

(2)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规定,提高规定的操作性与针对性。

(3)严格执行项目施工过程监理机制,严格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质量监督。

3.第三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成本分析(以8000Nm3/h制氮装置水泵节能改造项目为例)

3.1直接经济效益

3.1.1经核算改造完毕后的最小节电量为1664880KW,改造后年节电金额:依照年运行8000小时,可节电=208.08KW/h*0.53元/kw*8000小时=882386.4元=88.24万元。

3.1.2制氮装置节能泵改造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效益分享期(4年)内的经济效益=97.36万元,效益分享期(4年)内的经济效益=原开二备一状态下的电费(1)*4年-效益分享期内向成都伯斯曼付费(2)-效益分享期内水泵电费费(3)=651.84万元-255.6万元-298.88万元=97.36万元。其中:(1)原开二备一的电耗及电费(4年)=651.84万元;(2)效益分享期内向成都伯斯曼付费=255.6万元;(3)效益分享期内水泵电费=298.88万元.

3.2采用自有资金进行8000Nm3/h制氮装置水泵节能建设成本核算间接经济效益核算,须引入机会成本的概念

3.2.1相关概念

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 是指企业为从事某项经营活动而放弃另一项经营活动的机会,或利用一定资源获得某种收入时所放弃的另一种收入。另一项经营活动应取得的收益或另一种收入即为正在从事的经营活动的机会成本。

投资回报率:工业企业资金年投资回报率为5%-20%,下面计算中使用平均值10%。

3.2.2成本核算

若制氮水泵节能改造项目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形式进行,而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实施,则该项目将占用企业现金流,并减少相应资金建设其他项目而产生的收益。

本项目的机会成本=制氮水泵节能改造项目投资-效益分享期内年投资回报金额(以4年期复利形式计算)=127.8万元+57.90万元=185.7万元,改造前后的年电耗差值=162.96万元-74.72万元=88.24万元,四年企业盈利金额=改造前后的年电耗差值-本项目的机会成本=88.24万元*4-185.7万元=167.26万元。对比采用合同能源项目效益分享期(4年)内的经济效益=97.36万元,企业采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则企业盈利金额为167.26万元,大于采用合同能源项目的盈利。

相关数据计算:制氮水泵节能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上限为:127.8万元,年投资回报金额=127.8万元*10%=12.78万元,第二年年投资回报金额=(127.8万元+12.78万元)*10%=14.058万元,依此类推,以复利形式计算,则四年效益分享期内,累计年投资回报金额=57.90万元。改造前后的年电耗差值=162.96万元-74.72万元=88.24万元。

结论:采用技改技措进行项目建设,批复时间长,项目无法当年实施,同时企业受到经费限制,项目立项将优先考虑炼油装置,如项目在一年后兴建投运,改造前后的年电耗差值将会计入成本,则自有资金兴建成本将递增,而盈利将会递减。

参考文献:

[1]化工节能原理与技术  冯宵 化学工业出版社

[2]甘肃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兰州石化公司动力厂,甘肃 兰州 73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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