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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问题及优化措施

时间:2024-08-31

闫东文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奎苏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疆 哈密 839203)

0 引言

动物产地的检疫是动物产品自养殖结束至市场流通的重要连接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强化,能有效降低动物病毒的携带及流行传播,避免传染性疾病存在跨区传播发病的情况。另外,能及时了解动物群体的健康状况,对动物群落的综合管理也是非常有利的,能进一步促进畜产品的品质及畜牧养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 产地检疫现存在问题

1.1 机构改革使基层兽医机构变化

产地检验机构的不断变化及健全,促进了乡镇畜牧兽医站结构的调整,工作人员已进入到乡镇农业综合部门进行工作,为农户提供服务管理,此类工作人员将直接由乡政府管理,但并未明确畜牧兽医的工作分配,导致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无法直接对兽医人员进行监管,二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并无实质性的监督价值[1]。另外,乡镇农业综合管理便民中心也并未专门根据兽医工作要求进行人员编制的制定。随着兽医数量的逐渐减少,能实际投入到一线进行畜牧整治的人员数量也越来越少,人员短缺,甚至已经全部退休,兽医站被撤销后,兽医的工作积极性也会有所下降,无明确的责任要求进行约束,部分地区甚至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兽医人员的雇佣导致整体产地防疫工作及检疫工作水平在逐渐下降,动物卫生监督机制的调整及结构的变化,导致动物产品检疫质量受到严重影响[2]。

1.2 基层兽医机构的人员严重短缺

随着三权归县制度的推进,基层乡镇地区兽医站及便民服务中心的兽医在岗人员数量均在逐渐降低,甚至成为无人空战,相应政府部门在兽医人员管理及供养方面也存在不足等情况,并未进行新兽医人员的招聘及吸纳,导致基层畜牧管理中存在兽医严重缺乏的情况[3]。

1.3 基层兽医人员工作积极性差

传统基层兽医站工作人员的工资,主要通过产地检验费的收取获得,随着检疫免费制度的推进,检疫费用被抹除,虽有规定将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检疫经费的拨付,但实际财政预算工作中却并未将其作为重点进行预算,导致实际基层检疫工作经费供应不充足,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也会受到直接影响,加上检疫人员节假日双休日及加班时间补助的取消,导致检疫人员在工作日之外不愿意进行检疫工作的开展[4]。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检疫人员的工资水平却未能得到提升,影响到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牲畜屠宰企业恰好会集中在节假日及双休日时间进行大量牲畜屠宰,不管是动物流通还是屠宰菌均需检疫证明方可顺利进行。部分商贩存在倒卖票证、做假票证等违法行,对产地检疫工作质量的保证也是非常不利的。

1.4 基层兽医机构重防疫而轻检疫

基层畜牧检疫占并未进行专门检疫人员的配备,大部分工作人员要做好检疫工作同时需进行防疫工作,防疫及检疫工作的类别不同但工资相同,导致更多的人员愿意将工作重点放在防疫工作方面。相比来看,防疫工作更为清闲,而检疫工作则需到处奔波,同时还需进行药物残留动物疾病等各类风险的承担,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可能会遭到严重的身体损伤或责任追究[5]。从领导角度看,大部分领导也认为做好各类动物疫病的防控管理是极为重要的,只要定期进行免疫工作的强化,便能有效降低动物疫情的发生及发展,而检疫工作方面即便出现问题,也有其检疫人员担责。管理部门将更多的管理重点放在疫病防控方面,出现重防疫轻检疫的情况。

1.5 养殖者报检的意识淡薄

就现阶段各类动物养殖模式总结看,小规模的养殖模式仍然占据较大的比例,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的养殖场数量较少,养殖区域较为分散,导致检疫工作需负责的范围较为广泛,检疫战线相对较长,尤其是在基层乡镇地区,如交通环境较差、山区较多、检疫申报点过于偏远,导致检疫工作人员需跋山涉水进行检疫工作的开展,加上其无便利的交通工具,无法确保检疫工作的有序进行。另外,动物检疫工作要求通过申报制度的实施进行检疫工作的开展,需提前3 d进行检疫申报,但养殖户的动物购物及售卖时间并不明确,可能存在随时买卖的情况[6]。难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检疫,只有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愿后,才能进行申报检疫,但此时大部分农户不愿等待检疫人员前往检疫,导致出现漏检等情况。养殖者未进行检疫申报,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申报检疫多出很多工作,致使大部分农户拒绝申报检疫,存在逃避检疫的情况。传统小规模的牲畜散养,是导致检疫产地检疫工作开展受限的重要因素。

1.6 检疫设备和手段落后

除基层地区的检疫申报点外,基层畜牧兽医站的设施设备也是极为落后的,并未进行专门检疫设施的购置及办公室的修建,检疫手段也较为简单,主要以眼观及手触为主,一旦发现疑似病例也不具备实验室,能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分析,部分检疫点属于临时租用,办公点互联网设备、检疫设备等均不健全,甚至存在交不起电费、付不起房租、无网络、无电话等情况,对产地检验工作的规范性发展是非常不利的[7]。

2 产地检疫工作优化措施

2.1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动物养殖管理及防疫部门需明确认识到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的根本及基础,并提升对于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视及帮扶。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质量不仅会对各类动物疾病传播起到显著的预防控制作用,还会对畜产品的品质及食品安全性产生影响,加强对于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视及相关工作的支持和帮扶,是保障市场食品安全性的关键,需将产地检疫工作作为政府防疫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其放在首要位置,通过长效稳定的考核机制,建立进行产地检疫工作的管理,强化以保障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有序进行[8]。需提升基层检疫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及时进行优质畜牧兽医人才的补充及积蓄,加强基层检疫人员的综合管理及技术培训,并且需明确各类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及综合素养,通过技术大比武或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管理刺激,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业务能力,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了解各地区的动物基层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处理,如有表现优异情况应予以切实可行的精神物质奖励,如存在消极怠工,工作积极性差或工作应付等情况,应予以相应的处罚,以促进整体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升,进行廉洁高效队伍的建立。

2.2 整合农业综合执法机构

需严格按照农业执法监管要求进行执法监管团队的组建,进行反应快、装备、全效率高、保障强的队伍建设,可根据动物养殖类型不同进行水域执法、陆域执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管工作的划分。通过综合执法的方式,充分发挥出各个监管部门的作用和优势,通过日常巡调、案件处理、监督整改等工作的开展,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及执法力度,将监督工作及执法工作整合至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中,将动物产地检验工作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以进一步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水平的提升。

2.3 完善基层兽医体系建设

动物检疫管理部门,需加强对于基层动物养殖及兽医管理体系的建设,进行县乡村等各个级别防疫体系的建立健全,为基层兽医人员提供充足的力量支持及财政供应,保障基层产地检疫工作部门能具备全面的检疫设备,提升村一级检疫人员的待遇水平,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另外,根据各动物生产地区的乡镇结构情况进行检疫点的合理设置,以快捷、方便、高效为根本要求科学合理进行整体检疫点结构设置的规划,以便养殖者能简单快速的进行检疫申报,同时辅助促进检疫员工作的顺利开展[9]。

2.4 大力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

由于基层兽医人员存在明显供应不足情况,可通过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通过兽医补贴制度的推进及金融杠杆的方式,积极引进先进的兽医服务,应用到基层畜牧养殖及产地检疫工作中,可鼓励各类动物诊疗机构受要生产单位及其他养殖团体中的优秀兽医人才,进行防疫服务队伍的组建,或以合作社等形式应用到畜牧养殖管理及产地检疫工作中,充分发挥出公益服务机构的桥梁作用,促进各类优秀畜牧兽医资源的整合及应用,促进整体兽医服务团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水平,促进兽医事业发展的快速壮大,通过新鲜力量的注入,不断拓宽其服务范围,提升其服务水平[10]。

2.5 积极宣传,使产地检疫工作深入人心

需加强对产地检疫工作的宣传和指导,主管部门需明确认识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及现场讲座活动的开展,帮助更多农户认识到产地检疫对于健康养殖及产品安全性保证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畜牧养殖较为集中的基层乡村,需进行宣传单、宣传画、明白纸等进行发放的方式,提升畜牧业养殖农户的重视,确保畜牧养殖产地检疫意识深入人心[11]。在日常动物养殖及售卖时,能积极进行检疫申报,避免存在逃检的情况,同时针对逃检典型进行重点整改,以起到警醒他人的作用,引导更多的畜牧养殖农户参与到产地检疫工作的配合及推进中来,促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稳定畜产品的安全品质。

3 结束语

动物产地检验工作是从源头上保证畜禽品质控制的重要措施,需认识到当前动物产地检验中存在的基层机构不健全、人员短缺、工作积极性差、重防疫轻检疫等问题,从而提升各级单位对动物产地检疫的重视,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管理体系,加速动物产地检疫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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