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于志洋
摘要:自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以来,质量监督机构在我国建筑行业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保障和促进我国工程质量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深化改革,现有的质量监督模式与社会发展已不相适应,必须进行改革创新。
关键词:新形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模式;探讨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面临的新形势
1.1工程建设数量日益增多,对监督工程的要求越来越高
现阶段,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是常常出现工程质量通病问题。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工程质量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数量日益增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多,大大推动了建设工程的发展,同时对监督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1.2建设工程主体多,承建力量需要提高
建设工程质量涉及越来越多的单位,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还包括审图机构、检测单位、材料供应商等,这加大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难度。建筑施工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调查发现,我国进城务工人员中有1/3从事建筑业,然而当前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较低,导致其技能不高,综合素质较低,因此现阶段必须着力提高建筑劳动者的素质。
2新形势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2.1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监督管理人员直接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该项工作的优点。但是,就当前阶段建筑监管部门的普遍情况来说,绝大多数单位在监督机关设置方面存在部分不足,一方面是人员的安排设置缺乏科学依据,而另一方面则是人员本身对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重视,导致各项工作无法得到妥善落实[1]。具体来说,部分市县质量监督机构人员配备不全,同时负责其他科室工作内容,且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这也就意味着监管人员所能拨分出用于监督管理工作的经历和时间都相对比较有限,监管工作的水平不尽如人意。除人员素质能力问题以外,人员的数量配备以及具体的工作安排缺陷同样是限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需要质量监管部门予以高度关注。
2.2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存在缺陷
虽然绝大多数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具备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意 识,但实际上监督管理机构往往只负责质量检查工作,对存在违规违法的建筑施工行为予以警告,或责令其停工整改,但却缺乏行政处罚权,对建筑单位方面不具备威慑力。所以,这也就导致很大一部分建筑施工单位仍旧会心怀侥幸,将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搁置一旁,从而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对质量监管工作无法尽心尽力。除此以外,相关质量监管机制以及体系不足也是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工程项目建设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倘若市场和招投标管理脱节问题长期存在,也会使得质量监督管理效果大打折扣。由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是由政府拨款,部分监督机构方面还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无法为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新形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有效对策
3.1从监督模式上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监督管理模式上主要沿用传统的方案,这对于新形势下建筑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和束缚,监督管理工作很难全面落实。另外,这种传统的监督手段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主观性,无法及时发现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对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具体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中,相关部门应当调整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中的指导思想[2],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处理意见更加客观,并且从多角度发现建筑工程中的不足以及潜在问题。另外,监管工作不是一次性完成的,需要相关部门在工程验收期间对其进行不定期的巡检,以便于及时发现工程中的不足并加以改正,为工程的顺利建设提供支持。同时,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应贯穿项目自立项备案到建成竣工验收全过程,充分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及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资源,建立信用监管机制,覆盖行政审批、技术审查等事项,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智能化、
实时化和精细化水平,有效遏制工程建設项目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和不诚信行为。
3.2增加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建设工程质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如果工程质量不达标,那么便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不仅会对建设企业声誉造成影响,而且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此现象,还需要彻底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具体来讲,我国要求建设工程质量和相关标准规定相符,确保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责任意识,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如果在工程质量检验阶段发现质量问题,质量监督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第一时间将质量问题上报给上级部门。实际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代表政府部门行使职权,科学合理地对建设工程质量做出监督和管理,能够确保建设企业有一个良好的质量意识[3]。如此一来,施工人员在实际施工阶段,也会结合施工方案规范施工,从而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因此,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针对质量不达标的工程单位,要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让其他施工单位吸取教训。除此之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要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将后续处理工作做到位。
3.3健全质量监管体系
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才能使得后期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有据可依,才能为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管工作提供一种标准。所以,建设单位、建设监理企业乃至工程设计者应该就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构建达成一致,对各单位人员所应承担的职责进行科学界定,确保全体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可以在分清行业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各司其职,维持基本的质量监管工作秩序,从而推动我国的建设市场早日形成一种规范。客观来说,我国政府近几年来针对工程的安全问题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行业内部也相继形成市场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围绕项目合同条款而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督管理执行标准。但整体来说,质量监管体系仍旧具有较大的完善空间,质量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度也有待加强。所以,我国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创新,吸取国内外工程质量监管的经验和教训,对现有的监管体制进行不断的补充和扬弃,从而实现项目监督管理的良性发展,为监督管理行业新秩序的创建贡献一份力量。
结束语: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质量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来说,是重中之重,只有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作用,才能为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保障。除此之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年终总结,实行动态化的管理模式,拟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管理考核指标,组建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都较为突出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小组,从根本上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水平,为建设工
程质量提供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孙爱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J].住宅与房地产,2020,(36):196.
[2]崔永鹏,薛晨.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及建议[J].河南建材,2020,(4):10-11.
[3]葛宏翔,樊建军,台道松.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与创新模式探讨[J].科技资讯,2020,(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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