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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忘却的记忆

时间:2024-08-31

王大全

64年前,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记录了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仆后继经过长期革命斗争而取得的胜利,确认了千百年来受压迫、受剥削的人民群眾成为国家主人的事实。这部宪法是1954年颁布的,我今年54岁,这原本是两件不搭界的事,但在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过程中,我却有过两次难以忘却的记忆,每一次都让我感动,感动法的阳光照耀心灵。

我的家乡在重庆璧山。1987年初,我参加了所在村组织的选举大会。会上,23岁的我当选为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从此,走上服务百姓的基层干部之路。

那时,我内心无比激动,希望通过努力工作,能让上级认可、百姓满意,实现人生价值,不愧对村民们的投票。

我的父亲是在我出生的那一年入党的老党员,也曾是村干部。他告诉我说:“作为村委会的年轻干部,要多学习,多干事。要学习和运用宪法、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工作技能;要向书本学,向老干部学,向群众学,向实践学,谦虚谨慎,全心全意服务村民。”

入职几个月后的一天,村支部书记把我叫到身边,告诉我说:“你是我们村最年轻、文凭最高(高中)的党员干部,今后要挑重担,乡里安排你到县委党校学习20天。”

踏进党校大门的那一刻,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这可是我平生第一次走进党校学习。我暗下决心,一定认真学习。

在20天的学习中,我第一次聆听老师对宪法的系统讲解,对宪法的沿革、宪法精神、宪法的地位、宪法的内容等有了一些认识和了解。那时,由于交通不便,我们都住在学校,我便利用晚上空闲时间与一起参加学习的老干部们交流。20天的学习让我认识了党校的老师,也结识了不少村干部,并向他们请教了许多我不懂的问题,受益匪浅。

回到村里,在一次讨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时,村民们提出了一些问题和疑问,我的脑海里立即闪现出在党校学习时老师对宪法的讲授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宪法确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

于是,我就给大家讲解这一条款规定,让大家明白参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田、家庭副业和饲养牲畜。后来,我经过不断的学习思考和走村串户与村民交谈,尝试着写了一篇思考性文章。

1987年9月,县里举办“双层经营体制理论研讨会”,我便将文章进行整理、修改后寄给了主办单位。没过多久,我收到了参加全县“双层经营体制理论研讨会”的通知,可别说有多高兴啦!那一夜我彻夜难眠。

在研讨会上,我和其他同志交流了论文,聆听了点评,参加了讨论。会议结束前,主办单位举行了颁奖仪式,“请获奖的同志上台领奖!”在一位领导宣读的名单中有我的名字。那一刻,我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握着盖有“县委宣传部、县委研究室、县委党校、县委农贸政治部”鲜红印章的奖状,我感到无比自豪,日后的工作更增添了信心和力量。

打那以后,我常想,作为一名村民委员会的干部,应在贯彻执行双层经营体制方面起带头引导作用。一段时间过后,经过准备,根据在党校学习和研讨会期间交流所获,我用三个月时间到县内的一个农场,向农民和技术人员学习规模种植优质葡萄、枇杷、草莓等。此间,向农场的一位劳动模范学到一些种植技术,更学到了坚韧不拔、勤劳勇敢、无私奉献的精神。回到村里,我宣传动员广大村民在践行双层经营体制中积极发挥作用。

时光荏苒,一年之后,通过招考,我从村干部岗位走上了乡镇机关行政干部岗位,慢慢地走上了领导岗位。在领导岗位上,我更加注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在党的领导下,一次又一次完成党组织交付的任务,还当选区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担任过政协委员。

至今,一次面对国徽向宪法宣誓的场景让我难以忘却。那是2017年1月24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我被任命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常委会信访办主任。接过任命书后,由我领誓,同换届后新任命的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起向宪法宣誓。

站在宣誓台前,面对鲜红的国旗,我左手抚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着誓词,其余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着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此时此刻,心中的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这次宣誓,让我永生难忘。之后的岁月里,我在任职岗位上扎实工作,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及专工委(室)的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把誓言扎根于心,付诸于行。

宪法在心中,威严而炙热。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积极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尊崇宪法,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璧山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编辑 吴婷婷 wuting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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