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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伤者的法医临床鉴定分析

时间:2024-08-31

邢丽君 章朴

【摘要】目的 分析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伤者的法医临床鉴定结果。方法 研究对象20例为2020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我所受理的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伤者,均接受影像学及病理学检查,然后将诊断结果进行法医学鉴定。结果 20例伤者中有1例Ⅳ级裂伤伤者死亡,19例伤者经治疗痊愈后出院,其中11例鉴定为轻伤Ⅰ级,7例鉴定为轻伤Ⅱ级,1例鉴定为重伤Ⅱ级。结论 法医在对外伤性迟发脾破裂进行临床鉴定时,应结合影像学及病理学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以提升鉴定准确性,从而助居民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键词】外伤性迟发脾破裂;法医临床鉴定;影像学检查;病理学检查

【中图分类号】R65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6-5328(2022)01--01

迟发脾破裂是脾破裂中比较罕见的一种,也是外伤脾破裂的一种独特种类,约占创伤性脾脏破裂的10%。当伤者因创伤而導致脾破裂,且创伤和脾破裂、流血间隔〉48h以上即可以评定为迟发脾破裂。而针对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伤者来说,由于其在外伤后数天才会出现出血征象,且个体症状表现具有差异性,进而易出现临床误诊现象,对法医鉴定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影响。但是外伤性脾破裂的鉴定关系到法律审判结果的准确性,因此提升法医临床鉴定准确性也成为了研究重点[1]。本次通过对20例外伤性迟发脾破裂的法医鉴定结果展开分析,为案件的判断提供准确依据,以期提升鉴定准确性,现做如下报告:

1 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20例为2020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我所受理的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伤者,其中男性15例,女性5例;年龄15-64岁,均值(38.15±3.66)岁;致伤原因包括2例砸伤,5例拳击伤,4例高空坠落伤,7例交通事故伤,2例硬物击打伤。

1.2 方法

所有伤者均接受过相应的影像学检查,具体包括腹部超声、X线及CT检查。影像学检查后对伤者脾组织进行分离,将新鲜脾组织样本放于-24℃的冷冻切片机,放置4min后制成厚度≤5μm的冰冻切片,并将其放置在福尔马林固定液(浓度10%)中进浸泡3min,然后进行HE染色处理,并应用光学显微镜对切片进行检查及判断,最终得出病理诊断结果。最后将影像学检查结果,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汇总,进行法医临床鉴定。

1.3 指标观察

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伤者的损伤等级判定标准为:伤者未出现大范围脾包膜破裂,可通过明胶海绵进行止血,脾实质内血肿直径保持〉2cm为轻伤Ⅰ级。伤者脾包膜下有直径〈2cm的血肿存在,且无需手术治疗便可自行吸收为轻伤Ⅱ级。伤者有中央性脾破裂、脾脏真性破裂、迟发性脾破裂行手术治疗的为重伤Ⅱ级[2]。

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伤者的裂伤等级判定标准为: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评估,以孤立性损伤,被膜破裂情况明显,裂伤深度〈1.0cm,裂伤长度〈5.0cm为Ⅰ级裂伤。以多发性损伤但脾门完整,裂伤深度〉1.0cm,裂伤长度〉5.0cm为Ⅱ级裂伤。以脾门有离断及损伤情况,且脾破裂不规则为Ⅲ级裂伤。以脾脏破裂极为严重,被膜脱落,静脉主干、脾动脉处有离断及严重损伤为Ⅳ级裂伤。

2 结果

2.1 影像学检查结果

12例伤者接受CT检查,伤者脾实质内均出现不规则低密度区,且脾外轮廓模糊或不完整,部分伤者可见“哨兵血块”征。15例伤者接受X线检查显示,3例伤者无明显异常,5例伤者出现脊椎横突骨骨折,7例伤者出现左侧肋骨骨折。20例伤者均接受腹部超声检查,所有伤者均出现腹腔积液。

2.2 病理学诊断结果

20例伤者脾组织切片均在显微镜下呈现部分组织被膜及实质出现连续性破坏,被膜下组织及实质内组织出现广泛性出血部位可见大量多核粒细胞和淋巴细胞。部分伤者可见少量胶原纤维增生、小动脉壁坏死。

2.3 法医临床鉴定结果

经法医临床鉴定结果显示,本次纳入研究的20例外伤性迟发性脾破裂伤者,有9例为Ⅰ级裂伤、6例为Ⅱ级裂伤、3例为Ⅲ级裂伤、2例为Ⅳ级裂伤。损伤程度鉴定,除1例Ⅳ级裂伤伤者死亡外,其他19名伤者均痊愈出院,其中11例为轻伤Ⅰ级,7例为轻伤Ⅱ级,1例为重伤Ⅱ级。

3 讨论

脾脏是人体肝脏周边的器官组织,且位置较为隐蔽,质地较脆,血供比较丰富,可以代谢胃蛋白酶,是肠胃的最好助手之一[3]。此外,从解剖学讲脾脏位置较为隐蔽,还有被膜包被,当脾脏轻微破裂出血时,血液会积聚在被膜下,因此不引起明显的临床症状,但是在后期偶然的剧烈活动中(如咳嗽),可能会使被膜破裂,导致急性失血症状。如果脾破裂在短时间内出血量达到人体的20%(800ml以上),会出现大汗、发冷,最后出现休克的表现,如果是得不到及时的治疗,伤者会出现多器官的功能障碍衰竭,最严重的危害达到出血死亡。

针对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伤者来说其病症为脾本质损害,外膜完好无损,且积血量多,主要表现为左上腹硬块,且危险期长,外膜代偿性变厚,外膜下有凝血团,与裂开脾组织互相嵌插[4]。一旦临床上发生外伤性迟发脾破,那么就会增加纠纷发生率,而法医鉴定可以帮助纠纷的解决,所以临床上判定脾破裂形成时间对法医学鉴定显得尤为重要。本次研究通过对20例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伤者进行影像学与病理学的双向检查,不仅可以提升临床诊断有效性,同时还可以为法医的临床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提供参考,从而有利于脾破裂与本次外伤有无直接因果关系,进而确保伤者与致伤者的双方权益,并有利于民事与刑事纠纷的解决。

综上所述,法医鉴定在外伤性迟发脾破裂中有重要意义,需重视伤者临床表现,并结合影像学与病理学诊断结果进行正确评估,以增加法医鉴定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徐意. 外伤性脾破裂经血管介入治疗的法医临床鉴定1例[J]. 医学与法学,2019,11(3):71-72.

[2]袁海强,刘秋林,赵宏明. 外伤致迟发性脾破裂的临床法医学鉴定评价[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50):362-363.

[3]张秋芬,朱泽磊. 闭合性腹部损伤致脾破裂的法医损伤学分析[J]. 中国法医学杂志,2018,33(S1):23-24.

[4]杨正军,韦启忠. 人脾破裂损伤时间推断的法医病理学研究[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17):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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