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多维度构建“科技兴蒙”创新生态

时间:2024-04-24

摘  要: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作出了明确部署。创建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政策与财税、金融、贸易、科研、教育、知识产权等政策的协同作用,构建经济发展与创新生态的政策衔接体系和整合机制意义重大。内蒙古要在科技治理、开放合作、任务组织、激励保障等维度革新,促进科技兴蒙向纵深发展,构建起自治区良好创新生态。

关键词:科技     生态     系统

正如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所指出的:“软硬环境都重要,硬环境要继续改善,更要在软环境建设上不断有新突破,让企业和群众更多受益”。内蒙古应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创新生态环境建设。不仅要强化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等硬环境的建设,更要加强技术创新环境、金融环境、人才环境、文化环境和生活环境等软环境优化,多措并举完善创新主体开展创新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努力营造容忍失败、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吸引更多创新要素汇聚。

一、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方面

(一)提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按照抓战略、抓规划、抓改革、抓服务的要求,围绕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提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加强宏观管理,组织实施重大任务,切实把更多的精力从分钱、分物、定项目转到定战略、定方针、定政策和创造环境、搞好服务上来,加快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形成决策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和资源,形成跨部门、跨学科、跨地区多层次统筹协调机制。发挥科技与行业主管部门“1+1”协同工作机制,深化扩大部区联动,建立各部门共同凝炼科技需求,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的机制。加强科技管理数据资源集成,发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统筹和支撑服务作用。

(二)建立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

加强政府与科技界、产业界、金融界及社会各界的沟通,重大科技创新决策广泛听取各类创新主体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高水平专家团队,围绕着事关自治区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持续开展专题咨询,更好地发挥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的重要决策支撑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引导智库参与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活动。

(三)发挥县域科技主管部门作用

科技进步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城市相比,县域科技创新面临着科技投入少、创新要素分散、创新能力弱、创新要素少等明显短板。目前,省、市两级科技主管部门的设置,出现“上有下达、下无落实”的窘境,县域科技主管部门的缺位,不能使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创新政策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县域有限的创新投入不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相吻合,造成科技资源一定的浪费。因此,完善科技主管部门设置,充分发挥县域科技主管部门作用,实现科技创新全覆盖,对于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二、优化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

(一)优化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

强化项目分类管理机制,聚焦重大战略任务的组织实施,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中,实行领导小组把方向、职能部门报项目、专家评审提建议、领导小组定项目、财政部门下资金、分工联动抓绩效,形成体系化、多元化、科学高效的项目分类管理系统。规范运行管理机制,综合运用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揭榜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模式,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分离的原则,改革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制度,保证资源总体分配、计划统筹协调、项目组织实施、验收绩效评价、跟踪监督审计各环节规范化。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实现战略研究、指南编制、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评价全流程管理。建立重大任务协同落实机制,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实现项目全程网上管理机制,建设统一的自治区科技数据资源中心和信息管理平台。

(二)优化资金投入方式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带动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到研发环节,形成科技投入多元化、多层次的资本支撑体系。改进资金拨付方式,自治区本级科研项目资金全部实行授权支付,各级财政部门,不得滞留、截留、挪用。健全科研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允许预算单位将承担的科研项目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提高事业单位科技计划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优化绩效支出发放方式。建立自治区财政科研资金跨区使用机制,加强与区外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合作。

(三)组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依托现有科技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遴选、改造、组建一批运行公开透明、制度健全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压实专业机构的项目过程管理责任,强化内控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细化完善项目管理流程和规范,大力提升专业化管理、监督和服务能力。

三、深化科技開放合作机制

(一)扩大科技计划项目对外开放

结合内蒙古产业特色,拓展“科技兴蒙”合作体系,综合运用“择优委托”等方式,拓展科技计划项目来源,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牵头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合同各方约定成果归属和分享方式。

(二)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机制

加强区域创新发展顶层设计,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着力打造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创新区域科技计划合作机制,支持各类创新主体跨区域开展创新活动。推进各区域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形成跨部门联合共建、集中连片机制。构建以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依靠市场机制和联合体内各主体的分工协作,将各创新主体有机连接在一起,将分散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组织起来,形成目标一致、相互协同、内生动力强、创新效率高、创新成果迸发的体制机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良好创新生态。强化重点实验室布局,面向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发展前沿,加快部署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主动谋划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对关系全局科学问题的研究部署,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源头供给。强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价激励机制,强化定期评估和分类考核制度,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促进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推动依托单位建立相对独立的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扩大在科技发展方向、科技资源使用、用人机制等方面的自主权。对接国家基础研究重大布局,逐步建立定向委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机制,按照“基地、人才、项目、资金”一体化高效配置方式,推进科技资源跟着平台载体走、向高层次人才集聚、与研发投入紧密挂钩,推动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986073C5-D712-4C97-9D9A-8EB7F33C930A

四、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

(一)完善创新激励机制

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技术转移管理运营机制,建立职务发明披露制度,实行技术经理人聘用制。允许单位和科研人员共有成果所有权,鼓励单位授予科研人员可转让的成果独占许可权。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明确科技成果完成人自主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权利。完善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二)健全创新保障机制

开展政策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完善政策跟踪问效和定期评估制度,及时掌握政策的落实情况,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强化自主创新,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金融支持政策,规范科技投入管理模式并制定合理的科技投入政策保障;产业政策,进一步调整经济产业结构,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并注意调整科技计划组织方式;社会化专业服务政策要注重专业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使社会专业服务在机制管控下,创造性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人才激励政策,强化科技人才激励,更好地集聚各类创新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开展专利预警、布局、导航,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纳入信用体系。

五、加快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完善“放管服”责任机制

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简化科研活动过程管理,持续精简流程、减表减负,减少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避免重复多头检查。推进项目申报“绿色通道”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更好发挥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二)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

要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坚持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对取得重大“卡脖子”技术突破、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可直接给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实施绩效评价机制,推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评价,把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纳入评价指标,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推进分类评价。建立科技评价监督机制,切实规范科技评价工作程序,加强科技评价机构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三评”工作,特别是探索对科技机构的评价。

(三)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要赋予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全面下放研发机构设置权、人才招聘权、职称评审权、内部薪酬分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经费调剂自主权。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企业性质的技术转移机构或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在内蒙古创办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企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產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升自治区创新生态体系整体效能。

创新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整体工程,要推进和完成好这一工程,需要协调多种要素、完善多种机制、处理多种关系,推动形成齐头并进、有机协同、统筹兼顾的创新格局。通过多个维度的努力,才能从总体上实现创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自我净化功能。

参考文献:

[1]姜宝林.内蒙古创新发展-探索与展望[M].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20.

[2]孙俊青.深刻领会新时代“全局与科技”的辩证关系[N].科技日报,2021-3-4.

[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N].内蒙古日报(汉),2020-10-19.

[4]郭启光,杨宏杰,海琴.内蒙古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路径研究[J].前沿,2021,(10).

[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6-08-30.

[6]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Z].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04-15.

[7]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Z].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04-15.

[8]张硕,陶蕊,施筱勇.中国科技评价研究热点述评[J].科技管理研究,2021,(9).

[9]张放陶.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安徽科技,2020,(4).

[10]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Z].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11-01.

[11]白莲.“科技兴蒙30条”重磅出炉[N].内蒙古日报(汉),2020-11-03.

[12]苏枫.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J].小康,2021,(11).

[13]郭铁成.大战略引领我国科技跃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7).

(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厅战略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康伟986073C5-D712-4C97-9D9A-8EB7F33C930A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