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李娟
摘 要: 有公平,才有竞争;有竞争,才有活力;有活力,才有发展。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关键词:公平竞争 统一市场
一、内蒙古营商环境整体情况
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最终将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序社会一体建设,全力打造自治区营商环境升级版。 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各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已取得积极成效,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府制度全覆盖,持续清理废除了多项妨碍、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优化审查程序,及时纠正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有效地规范了政府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但同时,一些问题和短板也开始显现。现阶段,一些地方、部门对竞争政策和反垄断理念和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及其竞争效果的总体理解不深刻,缺乏对市场机制的尊重,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实施地方保护的区域封锁,违法给予区域内市场主体或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优惠、补贴政策,构成了减损其他市场主体利益的行政性垄断行为,内蒙古营商环境还有进一步可优化提升空间。
二、推进公平竞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尊重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严禁违法通过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手段,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商品、服务实施差别待遇。各类优惠补贴政策会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是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应当慎重出台补贴优惠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就是要化解制约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行政性垄断问题。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一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属于经济转轨国家,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经济体制过渡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且市场经济转型的经验不足,过去的计划经济遗痕仍旧存在。行政垄断对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影响较大,其主要表现为地区封锁、行业壁垒和损害市场竞争的产业政策,而这些都是严重阻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因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从源头上破局行政性垄断、规制政府反竞争行为的顶层设计,对于完善政府治理体系、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制度革新等具有重要价值。
(二)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
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才能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构建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必须坚持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主要手段。政府干预须以市场失灵为前提且秉持适时适当的原则,政府的过度干预将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就必须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则是通过构建政策制定机关事前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执法机构事后监督的双重机制,从而合理定位政府角色、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公平竞争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针对我国现阶段严重、复杂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依据公平竞争制度开展公平公正监管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打好公平竞争“组合拳”须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将自我审查、第三方评估、会审制度相结合以保障审查质量,完善责任体系并补全激励机制,有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实施。
(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在于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政府从直接干预经济、资源配置,转向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要進一步强基础、补短板、通梗阻。
(五)要坚持立破并举,既系统施策又聚焦堵点
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出台有效政策举措,另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目前市场体系仍然存在的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广阔空间,提供强大动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全面推动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因此,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高效运行,是政策制定机关出台的政策措施不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关口”,必须要把好。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审慎使用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工具。建立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及时修订废除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强化公平竞争理念,加强产业政策与公平竞争政策协同,加大破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显性、隐性壁垒力度,加大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案件调查力度,真正做到立破并举,为适应新的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孙晋.***关于市场公平竞争重要论述的经济法解读[J].法学评论.2020,(1).
[2 ]孙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20.
[3]李青.中国竞争政策的回顾与展望[J].中国价格监督与反垄断.2018,(4).
[4]时建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若干问题[J].行政管理改革.2017,(1).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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