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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相助 模范前行——内蒙古自治区70年发展的突出贡献

时间:2024-04-24

蔡常青邓鸿志

守望相助 模范前行
——内蒙古自治区70年发展的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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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发源地,内蒙古70年来始终保持了模范自治区的荣誉。这种荣誉既体现在70年跨越崛起的辉煌成就中,也包含在对伟大祖国特殊贡献中。对此,乌兰夫同志曾经深刻地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今天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内古自治区。” “国家对自治区的统一领导和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帮助,是自治区取得辉煌建设成就的根本保证;自治区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取得社会主义建设各方面的成就,也是对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应有贡献”。因此,深入分析内蒙古对国家的贡献,既是内蒙古70年发展成就的延深,也有助于进一步展示内蒙古各族人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内蒙古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各族人民以更加豪迈的热情,奋力书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时代新篇。

内蒙古自治区的突出贡献,贯穿于各个历史时期,涵盖各个重要领域,集中体现在内蒙古70年的伟大实践及成就当中。

在事关国家和民族命运历史抉择的重大关头,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模范壮举

近代以来,内蒙古各族人民突出的贡献,首先集中地体现在坚决维护了祖国统一和主权完整,撼守了中华民族的共同家园。日本侵华后,极力挑拨蒙古族与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关系,极力拉拢一部分蒙古族王公贵族,妄图将内蒙古地区分裂出中国。在国家危难之际,内蒙古在党的领导下发动了著名的百灵庙暴动,打响了内蒙古地区抗日的第一枪,向全世界表明了蒙古族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决心。抗日战争胜利后,内蒙古因其所处战略地位成为国共两党政治上、军事上激烈争夺的地区,内蒙古面临两种前途、两种命运的重大选择:是跟共产党走还是跟国民党走?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还是取消共产党的领导?是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还是搞“独立自治”?是积极参加解放战争还是采取“中立主义”?是统一于民主进步还是统一于封建落后?在决定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考验关头,内蒙古各族人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中华民族大家庭,选择了民族区域自治,选择了参加打倒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解放战争。这是内蒙古在极其复杂的环境下作出的符合内蒙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重大抉择。这一重大抉择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前两年,无疑对鼓舞我国各族人民尤其是民族地区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缔造伟大新中国,具有彪炳史册的积极影响。

率先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我们党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道路提供了实践依据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们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伟大创举是在内蒙古全面展开的。内蒙古对我国成功应用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不仅表现在率先示范上,还体现在坚持和完善的一系列伟大探索实践中。自治政府成立时,制订实施的《施政纲领》,不仅被充分吸收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中,也为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依据。自治区成立70年来,内蒙古历届党委政府始终保持着对做好民族工作的高度责任感、紧迫感,从丰富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提炼出一系列思想观点、工作方针和政策措施,对全国民族工作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比如,较早地提出了要善于“深入研究内蒙古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矢,射内蒙古实际之的”等重要观点。在特定历史时期先后因地制宜实施的“三不两利”“稳长宽”“草畜双承包”等政策和做法,都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在民族工作中,率先开展民族政策再教育,率先进行民族政策大检查,率先在党校和大专院校全面开设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课,率先提出把民族团结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率先提出加强干部的团结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关键,率先提出处理民族问题“不能急、不能简单化、不能一味迁就”的“三不”原则,率先提出在一个地区占主要地位的少数民族、在处理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时要注意防止和纠正大民族主义,率先提出要充分尊重并切实保障本区域内其他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自治权利,率先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学习使用民族语文先进表彰活动,率先开展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率先普及从小学到博士进行蒙汉双语教学等等。这些都为民族地区创造性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参照,有力地推动了党的民族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

长期保持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为维护祖国边疆安宁和中华民族大团结作出了突出贡献

内蒙古特殊的区位决定了其在维护北疆安全和民族团结的重要使命。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各民族长期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奋斗,为祖国的安宁和谐和北疆长期稳定立下了不朽功勋。自治区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倍加珍惜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倍加珍惜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使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谱写了一曲曲“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动人凯歌。自治区成立初期,内蒙古各族人民拿出最好的粮食、最好的马牛羊,组建新式蒙古骑兵部队支援前线,为缔造新中国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在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内蒙古在本身缺粮的情况下,采取“增产减人”(减少吃商品粮人口)的办法,向国家贡献了100多亿斤粮食和5万头牲畜,善待了近百万逃荒的盲流,收养了3000名外省孤儿。即使在“文革”中蒙受巨大冤屈的民族干部,也始终一心向党,坚守自己的家园。团结稳定的基础为内蒙古飞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经济社会的飞跃发展又进一步促进和巩固了各民族大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进而使内蒙古长期保持了“模范自治区”的至高荣誉,为维护祖国北疆安宁和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作出了巨大贡献。

坚持从内蒙古实际出发成功走进西部发展前列,为民族地区探索自主发展道路树立了光辉榜样

70年来,内蒙古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探索过程中长期走在民族地区前列。自治区成立初期,内蒙古在党的领导下,针对多年战乱和不平等的民族压迫政策导致的经济凋敝、疾病横行,人口锐减、民不聊生的状况,提出了“革命、生产、控制疾病”三大任务,在积极完成解放战争革命任务的同时,迅速恢复生产,控制了百年不治的传染疾病,短短几年出现了人增畜增的新气象。这种妥善处理革命、生产、民生三者关系的成功实践在当时,乃至今天都具有示范价值。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内蒙古始终强调“必须把全国和自治区的关系摆对,正确处理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和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关系,既要满足全国经济建设上对自治区的要求,又要真正从内蒙古实际出发,把事情办好”,为民族地区始终坚持正确处理国家支持、发达地区支援和自力更生的关系树立了榜样。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率先实行农村生产责任制,在牧区创造“草畜双承包”责任制。进入新世纪之后,内蒙古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了经济增速连续八年保持全国第一的高速发展奇迹,使内蒙古经济总量从全国后列跃居到中列,成为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的排头兵。内蒙古用跨越式发展的成效,深刻回答了对于各族人民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对于激励民族地区奋发前进具有巨大的鼓舞和引领作用。

在传承、弘扬草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内蒙古精神”,为筑牢中华民族共有家园作出了特殊贡献

内蒙古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地域辽阔、风光宜人、资源丰富,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孕育了光辉灿烂、源远流长的草原文化,孕育了蒙古民族吃苦耐劳、包容开放、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对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了特殊贡献。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内蒙古各族人民逐步形成以“守望相助、团结奋斗、顾全大局、奉献担当、务实创新、快马扬鞭”为核心的“内蒙古精神”,赋予了草原文化、“蒙古马精神”更为丰富的时代内涵。在文化建设中,内蒙古较早地提出了“发展繁荣具有社会主义内容和民族特点、地区特点的民族文化”的文化发展战略;乌兰牧骑作为民族地区文艺战线一面旗帜,一直受到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充分肯定;“草原文化研究工程”提出的草原文化与黄河文化、长江文化同为中华文明三大源流的重大观点,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结论注入了更为坚实的学理基石。“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草原文化核心理念的提炼,率先设立“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率先规划建设“民族文化保护区”行动,为内蒙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辟了融入传统民族文化、融入大众的深入通道。不断推出的一系列具有浓郁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进一步增进了各民族相互了解和相互欣赏,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多层面提升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开展的“尽责圆梦”主题实践活动,得到了大众认可和中央有关部门的推广,《马克思靠谱》以电视、网络和说唱等创新方式推进理论普及,在国内广泛传播。这些内蒙古文化建设点点滴滴的创新实践,充分诠释了内蒙古各族人民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坚守和为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作出的多方面的贡献。

牢牢坚守草原生态的底色和价值,为维护祖国的生态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

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屏障是内蒙古肩负的重大国家使命。70年来,内蒙古始终把生态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自治区成立之初,制定了“保护牧场、禁止开荒”“保护草原森林、禁止乱垦滥伐”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新中国成立后,在西部开始治理乌兰布和、库布奇、毛乌素等沙漠,在东部地区规划并营造了上千公里的大型防护林带,对内蒙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民族团结都起到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坚持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按照“保护与建设并举、保护优先”的原则,率先在全国实施了草畜双承包经营责任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同时,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平原绿化工程、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初步建立起功能比较完善的生态建设网络,内蒙古生态环境状况实现了总体遏制、局部好转的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提出建设美丽内蒙古的新目标,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深入实施生态重点工程,全面落实生态补奖制度,大力推进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一系列严格制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目前,森林面积由自治区成立初期的913.8万公顷,增加到2015年的2487.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自治区成立初期的7.7%,提高到2015年的21.03%。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比2000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分别减少625万亩和515万亩。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双提高”,沙漠和沙化土地“双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圆满完成。这一切显著成效都饱含着内蒙古为建设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的突出奉献。

坚持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发展相适应提供宝贵经验

历史上蒙古民族曾一度全民信仰藏传佛教。新中国成立之初,内蒙古有800多座藏传佛教寺庙和5万多名喇嘛。许多寺庙喇嘛僧众人数众多,盘剥占有大量生产资料,甚至对信教群众进行搜刮剥削,严重制约了牧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内蒙古从实际出发,稳步实施了以推动政教分离、废除寺庙封建剥削为重点的一系列宗教改革,提倡喇嘛参加生产劳动,鼓励喇嘛入学还俗和娶妻生子,鼓励有一定专长的喇嘛到学校、机关或医疗单位工作,对寺庙的土地等财产采取赎买政策,改变一些喇嘛不劳而获的思想,解放了牧区生产力,搞活了牧区经济,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实现了宗教与社会主义融合发展。这一改革的成功,为内蒙古处理好宗教问题、长期保持团结稳定和繁荣发展的局面奠定了社会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内蒙古秉持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发展方向,大胆剔除影响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干扰因素,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深入挖掘宗教本身的惩恶向善、育民教化、信仰导引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较好地推动了宗教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相融合,使宗教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地区宗教和谐健康发展和社会繁荣进步提供坚实的保障。内蒙古因地制宜地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成功实践,为民族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内处理好宗教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培育了以乌兰夫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少数民族干部,为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道路提供了极其深刻、生动的经典案例

内蒙古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干部问题,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作为根本性、全局性大事抓紧、抓好。长期以来,在党的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内蒙古大地上培育了以乌兰夫为杰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这些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不仅为内蒙古革命、建设和发展进步发挥了关键作用,也为推进国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即是为人称道的“乌兰夫现象”。乌兰夫是内蒙古大草原的儿子,也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伟大先行者。乌兰夫及其战友们在不同历史时期所表现出的令人折服的坚强党性、民族情怀、大局意识、深邃思想、牺牲精神、坚韧品格、务实作风、灵活方法,以及由此形成的带领内蒙古各族人民为党、为国家、为内蒙古进行的伟大实践、伟大探索和伟大贡献,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我国和内蒙古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重大政治现象,是内蒙古广大干部群众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推动事业发展进步的智慧结晶,是中华民族的团结全面实现从自发到自觉根本性转变的重大标志之一,也是党的民族工作伟大成就的重要标志之一。“乌兰夫现象”表达的绝不仅仅是乌兰夫个人的丰功伟绩,它所表达的是,虽然国内外历朝历代的执政者都重视民族问题,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培育出像乌兰夫这样的一批信仰坚定、胸怀宽广、能力卓越的优秀民族干部;它所彰显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它所深刻回答的是,作为民族地区、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如何才能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发展道路,如何才能把党的方针政策有效地落实到位;它所奉献的是,深刻解读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极具说服力、鲜活性的经典案例。这对当下和未来继续坚持和推进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道路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作者1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 ;2.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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