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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稳健的经营和良好的服务助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2024-04-24

赵红茹

以稳健的经营和良好的服务助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

赵红茹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银监会、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银行业立足地区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支持实体经济、自身转型发展、风险防控治理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和推进落实,在自身规模实力持续提升的同时,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支撑与服务。

一、运行稳健,规模质效显著提升

近年来,银行业监管部门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努力,着力支持服务实体、保障改善民生,加大改革创新、管控各类风险,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银行业运行总体稳健,质效显著提升。

(一)经营规模稳步壮大,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近5年来,全区银行业资产、负债规模呈持续增长趋势,年均增速超过14%,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目前,全区银行业资产总额已达3.3万亿元;近5年来,全区银行业新增贷款10905万亿,其中,2016年新增2317亿元,贷款总量已突破2万亿大关,经营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

在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全区银行业高度关注“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紧紧围绕地区经济建设规划和改革发展重点,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取得较好成效。2017年一季度,全区银行业累计发放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贷款143.5亿元,农网改造、赤峰松山区棚改、红花尔基水利工程建设和中天合创煤炭深加工等一批重点项目得到进一步的信贷支持,累计发放消费领域贷款50.5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项目11个,投放贷款8378万元。目前,全区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已达5783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27.8%,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持续保持“三个不低于”的良好态势;涉农贷款余额7806亿元,扶贫小额贷款和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余额合计已达161.72亿元。

(二)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组织体系更加健全

通过有针对性地延长部分企业的贷款期限,以时间换空间,缓解了其资金短期集中偿付的压力,利于区内客户进一步的转型升级,中长期贷款占比目前已达60%。负债结构不断优化,同业存放、同业拆入和卖出回购等同业负债增速回落到8%,远低于各项存款增速,积极提升主动负债能力,发行大额存单和发行债券同比增长均在30%以上,资金来源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目前,全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5877家,其中法人机构180家,从业人员10.2万人。8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已经入驻我区,邮储银行二类支行改革全面完成。设立了5家财务公司和1家消费金融公司,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依规划稳步开展,积极推进民营银行组建,全区银行业机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

(三)金融产品日益丰富,助推改革成效初现

区内银行业机构依托电子化、网络化手段开发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创新产品日渐丰富,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发展迅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信贷资产证券化等资格陆续取得,逐步构建起种类相对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银行业产品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债委会作用,稳妥推进去产能,煤炭钢铁行业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得到支持,退出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贷款风险总体可控;继续落实差异化政策,积极支持去库存,保障性安居贷款增速始终居全国前列,目前总量已达1494亿元,住房按揭贷款1574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坚持市场化原则,推进去杠杆、降成本,积极开办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业务,通过利息减免和评估、登记、担保、公证等费用减免,继续为企业减费让利。

与此同时,在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大背景下,银行业前期快速发展中的一些传统领域的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也在逐步暴露,同时,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金融风险也出现一些新特征和新变化,混业背景下的交叉性金融风险隐患有所凸显。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银行业监管部门和银行业机构采取了系列措施,强化风险防控,强化乱象整治,强化统筹推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目前,全区银行业各类风险总体可控,资产负债、存款贷款等主要指标增长平稳,业务结构逐步优化,信用风险得到较好控制,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等稳步提升,风险吸收和抵补能力有所增强,流动性互助机制和框架初步形成,利润出现恢复性增长,监管部门履职能力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综合治理、业务稳健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多措并举 进一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宏观形势不断改善,经济金融运行中的利好因素不断增多,支持实体、强化服务,是银行业的永恒主题,也是银行业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保证。下一阶段,全区银行业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实践,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一)继续积极稳妥跟进自治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投资和项目是现阶段做好经济工作的有力抓手,是稳增长的需要,也是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的需要。全区银行业要在国务院和自治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框架下,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做好融资对接,大力支持自治区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薄弱环节金融服务

准确把握市场定位,充分发挥银行业扶贫攻坚的推动作用,精准发力,为扶贫攻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支持,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治区七大扶贫重点产业、光伏发电药材等扶贫特色产业、移民搬迁安置、贫困人口创业就业等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提升小微企业、三农三牧金融服务水平,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

(三)积极主动参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结合自治区“七网建设”和“七业同兴”两个规划,认真补好服务新兴工业、科技、绿色、消费等金融服务短板;充分发挥债委会的作用,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间的沟通协作,支持企业化解过剩产能、拆圈解链、脱困转型;积极支持企业运用市场化债转股等手段去杠杆,继续下沉服务、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减费让利,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继续推进改革转型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差异化发展、商业可持续”原则,围绕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积极稳妥拓宽服务渠道和领域,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成本约束和风险管控,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综合经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加强合规管理,进一步培育审慎合规经营理念,构建定位清晰、业务合规、服务到位、经营稳健的长效发展机制。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银监局统计信息处处长)

责任编辑: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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