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包思勤
推进内蒙古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统筹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绿色发展、提质增效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有效供给,增强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真正形成更有效率、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农畜产品有效供给体系,不断提高我区农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一、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
(一)优化农牧业产品产业结构
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统筹粮经饲协调发展。逐步改变我区玉米“一粮独大”的作物结构,形成以养带种、牧林农复合、草果菜结合的种植结构。粮食作物要巩固提升优势区,适当调减非优势区;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要保持适度扩大态势,优化品种品质和区域布局;饲料作物要大力扩大种植面积,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牧草,大力培育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进大小牲畜协调发展,改变“一羊独大”的养殖结构。坚持“稳羊增牛扩猪禽”发展方向,实施千万头肉牛发展规划,稳定奶牛养殖头数。制定实施生猪产业发展规划,鼓励玉米主产区大力发展生猪养殖业。鼓励发展特色养殖、特色种植,大力生产附加价值高的农畜产品,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牧民增收的大产业。
(二)继续加大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畜于草”战略,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草场,建设高标准农田草场,提升农田草牧场单位面积产量。大力开展以水为中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推广以喷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种植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大设施农业特别是蔬菜产业发展步伐,积极开展标准园创建活动。稳步推进牧区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配套建设暖棚、畜圈、人畜饮水井、储草棚等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草场质量,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
(三)强化农牧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
大力实施“藏粮于技、藏肉于技”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和质量效益。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创新农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路线,为农牧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建立一批现代农牧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农牧业科技创新联盟,推进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发展设施农牧业、精准农牧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带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农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
(四)加强生产标准化管理
实施国家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销全过程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实现内外标准的统一,用标准、规划来引领农畜产品的优质化。着力培育和保护农畜产品的品牌,让品牌为农畜产品担保,通过品牌建设真正实现优质优价。
(五)提升安全食品供给水平
切实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加大农药残留、水源污染、土壤重金属超标等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农产品建设步伐。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
(一)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
加快实施农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重点开展初加工、主食加工、质量品牌提升、技术集成、综合利用能力建设。鼓励龙头企业打造全产业链,进一步构建与农牧民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企业加强农畜产品深加工科技攻关和产品研发,促进农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2017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力争达到65%,精深加工转化率超过30%。
(二)促进农牧业产业链延伸
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主产区农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在优势农畜产品产地打造食品加工业产业集群。实施主食加工提升行动,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模式。健全农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畜产品直销网点,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
(三)实施“互联网+现代农牧业”行动
加快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分析模拟、冷链物流等技术在农牧业生产、流通、销售中的应用,积极利用电商、物流等现代商业模式对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进行改造。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特色农畜产品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
(四)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
推进农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农牧业从生产向生态、生活功能拓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以及乡村手工艺等,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推动种养业、加工业、餐饮业、创意农牧业等互相渗透、互相提升,打造农牧业与文化生态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促进休闲观光农牧业提质增效。支持传统村落保護,维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体风貌,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连片保护和适度开发。
三、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
(一)鼓励引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坚持农村牧区土地、草场集体所有权,稳定农牧户承包权,放活土地、草场经营权,鼓励承包农牧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为农牧业现代化打好基础。坚持市场导向,更多依靠新型经营主体选择产业融合的具体路径,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主体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
(二)开发农村牧区人力资源
重点围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优化我区农牧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 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队伍,把职业农牧民培养成为自治区现代农牧业发展的主力军。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现代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牧区。
(三)推进专业化管理
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建立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的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农牧业生产过程和投入品的专业化管理水平。支持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等生产性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经营领域。
(四)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
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与农牧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2017年全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的比例力争达到50%。推进龙头企业与农牧民股份合作,引导农牧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让农牧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四、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关键性改革
(一)深化农牧区土地草牧场制度改革
在稳定农牧区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三权分置”改革。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引导农牧户自愿互换承包土地,实现连片经营。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牧区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将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返还指标交易收益。
(二)积极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发展农牧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激活农村牧区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牧业的经营体系。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牧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拓宽农牧民的增收新渠道,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农牧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集体经济是实现农牧民共同富裕的根本所在。以“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为抓手,发展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特别是专业合作社。通过农牧民入股等方式,以合作社或股份合作社为载体,发展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
(四)创新农牧业投融资体制
发挥政府支农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资本金注入、以奖代补、担保、贷款贴息以及PPP等多种政府支农投资方式,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经济成分从事农牧业生产。
(五)完善农牧业补贴政策
强化农业补贴对供给侧改革和调动农牧民积极性、稳定农牧业生产的导向作用,完善补贴办法,落实农产品价格补贴,增强补贴实效。扩大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山羊等良种补贴规模。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加大农机化薄弱环节生产机械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强制免疫疫苗、病畜扑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防疫员工作补助等补贴制度。扩大草原生态保护、面源污染防控生态奖补范围和规模。
(六)完善金融服务机制
加快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构建新型農村牧区金融体系,为农村牧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多样性的融资方案。鼓励设立农牧业投资公司、农牧业金融担保公司,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放大政府资金的规模效益,撬动银行资本。通过担保、贴息等方式,解决农牧业贷款难、利息高的问题,同时为工商资本、金融资本进入农牧业产业各环节提供平台。
(七)完善农牧业保险制度
把农牧业保险作为支持现代农牧业的重要手段,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农牧业保险要服务于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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