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困境与路径选择研究

时间:2024-08-31

李加辉

摘要:在当今大数据信息易于收集的时代,个人信息在社会上有着重要的作用和价值。随着社会信息的发展也逐渐出现了各种问题,如个人信息数据遭到泄露等。在这种现象下将无法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个人的相关合法权益。所以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在这时就体现出了重要性。本文主要针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困境展开探讨,并给出了几点具体的实施路径以供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困境

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关乎着我国的公民的切身利益,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安全就成为了关键所在。我国在这方面也设置了公安等专门的监管部门,不过就目前实际情况和案件来看,还是没有全面的解决这一项安全问题,所以个人信息保护措施还有待加强。

一、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的主要特征

个人信息的特征从整体上来说具备一定的广泛性,因为个人信息记录着个人的年轻、性别、血型、职业等所有的资料信息内容,所以个人信息有着一定的广泛性,并且还伴有着可识别性的特征。如身份证号、生活、背景、教育、工作等各方面。

随着时代的变化,个人信息的登记采集也处于变化的过程中,而且个人信息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如升学情况、身体状况、年龄、职业变化、职务变化、收入变化等。所以个人信息也具有着时效性、变化性、多样性。

在今天的时代为什么出现个人信息被盗的现象,其根本是因为个人信息具备财产价值和利用价值,如被盗的公民个人信息可以被不同信息的用户利用,从而收获某种利益。也正是因为个人信息还富有共享性,所以才能够使不法分子获取。在大数据时代下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也逐渐开发了个人信息的价值空间,同时也为行政法保护个人信息提升了一定的困难系数。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路径

(一)根据时代发展需要,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制定专项的行政法律法规

目前,虽然我国在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从现行的体制运行情况看存在着部门之间没有采取有效的沟通和交流,那么在实际执行保护条例或是适用法律法规时,就会出现法律法规适用的的问题。所以,要想我国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工作能够顺利有效的开展,就应制定专项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执法时,有具体和明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可依,从而才能够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而是应结合时代的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原有法规,进而科学合理的更新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用性,最终能够为个人信息安全提供法律切实有效的法律武器,并顺利的开展我国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工作。

(二)完善行政法救济制度,有效保护个人信息

当公民的个人信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根据具体情况对公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样才能够达到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政府机关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如果因为没有做好保护工作,使个人信息被泄露而给公民带来人身或财产的安全问题或损失,那么公民应当向泄露信息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复议等方式,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方式进行维权,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所以,面对如今的个人信息行政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应通过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健全相关制度。

(三)运用行政部门职能,增强行业自律性和法律强制性,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在大数据时代下,保护个人信息的保护要发挥行政部门监督作用,加强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因为我们现如今手机中任何一个软件都有着我们的个人信息,尤其是目前发展迅速的电商一类,更是有着大量消费者详细的个人信息。

首先要行政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运营者的经营活动,让经营者在行政法规的制度下经营。其次要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完善自律机制。所以,应构建和完善社保、软件等这些人们日常接触的重点行业的自律性和规范意识,并结合实际创设严格全面的个人信息自律公约。

同时在自律公约的基础上,还要对能够接触到人们个人信息的任何人员,进行系统性的监督和管理,而且也要定时的开展员工意识教育工作。在加强法律强制性的背景下,从而以便提升个人信息大数据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个人信息是社会中的一项重要的信息资源,国家更应该加强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运用行政法规做好个人信息的的保护。我国要加强个人信息的行政部门立法,运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功能,行政部门要增强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力度,所以,目前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困境问题,应有必要探寻我国的行政法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保护路径,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力度,从而达到能够更好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韵棠.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困境与路径选择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20,No.304(1):114-115.

[2]姜盼盼.大數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困境与保护路径研究[J].现代情报,2019(6):149-155.

[3]孟涵.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4):69-74.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