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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以房养老是件不靠谱的事

时间:2024-04-24

崔鹏

不知道是我朋友圈的问题,还是真的—最近大家都在讨论男女不平等的问题。比如这涉及到一个性感的女演员被推下游泳池的事。说男女不平等的人认为这是中国男性无视女性尊严的自然外露。怎么说呢,我参加过一次婚礼,看到新娘的几个女同事拿着一杯混了蚕豆那么大一块芥末的白酒,强迫新郎喝下去。当时一帮女孩在笑,新郎则吐了一 地……

我想说,这种偶然事件和男女平等一点关系都没有。有真正存在的不平等吗?有。它们隐藏在那些其他地方。比如,这两天又被翻出来的以房养老的事。据说是要扩大以房养老城市的范围。原来的这一范围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不知道这个不靠谱的想法还要扩大到哪儿去。

以房养老到底是什么?

当然了,政府推广以房养老并不是强迫老头、老太太把房子交出来,而是通过保险公司开展一项住房反向抵押的业务。这项业务的基本概念就是,老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同时可以继续住在已经抵押的房子里。保险公司接受抵押,每个月向老人发放一定的现金。老人故去后,房子的产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听起来这个产品具有很强的合理性,而且有利于解决老年人生活给社会造成的负担。但这件事落到具体实施层面,就变成了“放狗屁”的事。它的不受欢迎程度令人发指,自从2014年推出后,现在全国只有四户五个老人购买了这项业务。

原因很简单,保险公司每月给那些老人的钱太少了。现在唯一一家开展这项业务的公司是幸福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其制定的《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条款,如果将一套100万元的住宅(100万元是保险公司的估值,而市场售价一般可以到120万元)抵押给保险公司—一个60岁的老头,一直活到85岁,每个月他只能拿到2514元,这还是没有刨除相关费用的数字;而60岁的女性,也活到85岁,那么她每个月只能拿到2082元—看,歧视女性的不是男性,而是保险公司。为什么女性拿得更少?主要原因是女性活得更长。如果上边所说的老人在70岁才购买了这款保险,那么他们每个月能拿到的分别也只有3734元和3209元。

为什么这种保险给老人的钱这么少?大家可以计算一下,如果这个老人干脆把房子卖掉,能拿到120万元的现金,每年的利息按3.5%计算,大概有4.2万元。这几乎已经等于老人的房租和保险公司提供的现金。而且25年后卖房所得的120万元本金依然存在。

这个算法说明什么?保险公司在这项养老计划中起到的作用是负数。它们从老人那儿拿走了120万,却什么服务也没有提供。

这种保险有很多小众保险的一个通病,就是把自己的利润设计得太高。这里有一个死循环—利润越高的保险越没人买,越没人买的保险由于不能形成规模效应公司就把利润率设计得越高。

更严重的是,这种业务还有一定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其实是盼着老人早点死的,因为老人早死就可以少付钱且早拿到房产。这和人寿保险不一样,保险公司和保险人都希望买保险那个人活得长 点。

不过别担心,绝大多数老人还不愿意购买这项业务,而会把房产留给子女的。但这个业务还是有正面作用的,就是老人觉得儿女不够关心自己了,就可以对他们说:我要做反向抵押,我要做反向抵押。这有点像,子女小时候愿望没有满足的就会对父母说,我要离家出走,我要离家出走。

有这种业务威胁遗产获得,子女会更关心他们老年的父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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