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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时间:2024-04-23

宋海妹

2003年,我开始从事检察工作,先后在控申科、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工作。“以梦为马,不负韶华”,每个检察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也是。在近十年的办案生涯中,经手案件近千件,出庭支持公诉400余次,其中,辦理过涉众型的寻衅滋事案、聚众斗殴案等本区有影响力的案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影响民生和生态的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虚假诉讼案等本区首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

做实做细办好案

“欲戴王冠,必先承其重。”在成为公诉人后,有了公诉人的荣耀,但更多的则是沉甸甸的责任。证据审查、文书制作、矛盾化解、舆情应对、出庭公诉和诉讼监督等都成为了公诉人的必要看家本领。对我而言,从幕后走向台前,需要进行更大的角色转变,因为我代表的不再是个人,而是国家公诉人。

这几年来,在庭审中,我曾经面对过由20余名被告人及律师组成的庞大阵容。这就需要在庭前做足准备,开庭时沉着应对,能对对方的辩点有清晰预测,准备针对性答辩,并能对控方出示的每一组证据都给予清晰详细的解说和指向。这个20余名被告人的案件最终通过各种证据和论证,使被告人认罪。除此,在庭审中我也遇到过庭审时间从早九点持续到晚九点的情况,还有从早九点持续到下午二点,没有时间用餐的情形。开庭时遇到各不相同的情况,这不仅提升了开庭的能力,也锻炼了开庭的体能。所以说,即使每次开庭是门遗憾的艺术,但都是经验的积累。

“每一次成长都是在磨练中得来的。”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办案经验没有捷径可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只有在审阅卷宗、调查取证、证据分析等诸多方面做深做细,不怕吃苦,才能履行好公诉人的职责。

办案风险有担当

办案不仅有着公诉席上的激昂,背后的付出,而且也存在着诸多风险。办案之初,我能够想到的风险就是错案风险,这已经足以让承办人胆战心惊、如履薄冰。但随着办案的深入,我发现还有其他潜在风险。

办案风险之一:被传染重大疾病的风险。记忆中最深刻的,还是多年之前一次在上海市某监狱医院的提审。当时提审的是一名开放性肺结核的传染病人。到了现场才发现提审的地点在监狱医院的一楼走廊上,由一名传染病人将我们带进走廊,走进去后看到走廊的里面是一排病房,里面躺着各种传染病人,且没有任何设施阻碍两边的病人进入承办人提审的区域。时隔多年,每每说起这次提审经历都很有画面感,提审的过程不能说是不担心的,因为我们每个承办人身后都有家庭需要支撑。

办案风险二:被犯罪嫌疑人恐吓的风险。我们面对的各种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有些会用凶横的眼神瞪公诉人,因为公诉人不同意律师缓刑等辩护意见;有些会笑嘻嘻地对公诉人说:“我很快就出来了,我认识你的呀。”不论是凶横的还是笑嘻嘻的,其实都是在给我们公诉人施压。但是,作为国家公诉人,我们无论是庭上还是庭外,都不能表现出害怕的样子,因为我们所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

办案普法一肩挑

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谁办案,谁普法”。检察官的责任不再仅是案结事了,我们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延伸和扩充。公诉人从庭审上的“台前”往前更进了一步,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现在也需要我们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普法宣传。近几年,涉众型金融犯罪频发,我在办理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过程中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存在一些常见“套路”,很多人就因为这些“套路”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导致家破人亡。于是,我开始借助各种宣传媒介诸如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平台,现身说法,用浅显易懂的表述提醒大家注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套路”与“骗局”。

回望从检经历,无疑是辛苦的,但也是值得的。已经走过的历程,是付出的历程,但也是丰收的历程。成长的过程不论如何艰巨,但最终是喜悦的。即使生如小草,也要竞相开放。因为“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编辑:杨皓 156182109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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