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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庄子·内篇》辨析庄子相对主义思想

时间:2024-08-31

刘楚琪

《庄子》又名《南华经》,是道家学派主要经典著作。学界对庄子思想与相对主义的关联的问题争论不休,本文支持的观点是庄子思想带有相对主义色彩,但不属于现代哲学意义上的相对主义思想。本文将在《庄子·内篇》的文本及参考部分学者观点的基础上,试图加人新的理解来辨析庄子的相对主义思想。

无论各家学者如何争辩,都不能回避的事实是,《庄子》中存在大量叙写相对现象或具有相对性意义的句子。仅《齐物论》一篇就出现了“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等关于事物相对相依关系的论述。庄子也举出了“三籁”的故事,猴子“朝二暮四”的笑话,啮缺与王倪关于共同标准的争论等例子来表达自己的见解。

相对主义思想认为事物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要看具体的情景。庄子也赞成无绝对的是非之分,并肯定是非的对应存在,他认为,是非取决于人心。但不同之处在于,庄子还认为,既然是非只存于人心,那么就没有争辩是非的必要。具体到每一件事物,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是非评判,但当眼界放宽到天地万物当中去,万物都遵从“道”有序运行,有是的存在就必定有非,也就不需要争辩了,纠结于是非对错没有意义。庄子在《齐物论》中说:“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圣人不执着于万物的是非本身,而越过是非去看事物的自然之道,以达到与自然平行的“两行”。超越对是非本身的辩论,而去探求无穷无尽的自然,成为领悟万物之道的“达者”,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庄子文章中表现出的相对主义色彩,实际上是为了引出更深一层次的“道”而存在。庄子承认人的主观意识作用,发现了人的生活中是非相对,难以用统

一、明确的规则体系判断的现象。人们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始终无法让所有观点相融。甚至不止是在人的世界里,扩展到天地之间,也是同样的法则。庄子承认万物的客观相对性,也看到了主观意识的局限,但他的思想并不止步于此,他认为应针对这种现实,应该以“道”作为更高的思想追求。人如果达到最高思想境界,达到顺应自然规律而为的层次,就会不在意是非,不在意真假,无所依附,也无所惧怕。

现代哲学意义中的相对主义主张没有普遍绝对的真理、定律、标准、真实与否,对错与否取决于参照系统。或者说,没有真理才是唯一的真理。而在庄子的思想中,相对主义色彩的确浓烈,但“道”才是最终的真理。“道”是大地万物之本,是人的最高层次的认识是绝对真理。“道”具有无差别性,不仅仅针对于人,适用于天地万物,也不局限在某一领域,是一种普世意义上的规则。问题在于,庄子哲学思想中的“道”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真理?庄子的“道”中所阐释的真理,又是否与普遍意义上的相对主义观点一致,即认同世界上没有的对与错,肯定相对而否定绝对,对一件事的认识因时因事而变,完全否定事物的客观性?要辨析庄子思想中存在的相对主义色彩,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庄子所倡导的绝对真理——“道”。

《大宗师》中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有根,未有大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道”是一切的起源与主宰,甚至连鬼神都是由“道”产生的。同时,庄子也认为“道”不可追寻,没有作为也没有形迹,只可心传而不能口授。那么,庄子的“道”就是一种不可知的,虚无缥缈的存在吗?通过对文本的理解分析,“道”实际上是可以被领悟被感受的。

《逍遥游》中的小大之辩,通过对比与对事物相对的解释说明庄子的“道”。小与大其实没有偏向性,小和大都有其存在的需要与各自的追求,相互不能理解也不强求,这是客观条件决定的,所以两者没有比较的必要,也没有对错之分。庄子想要批评的不是“小知”,而是“小知”取笑“大知”。他认为人不能盲目自恃,要明确自己的位置,正确判断自己的价值高低、能力水平。知道世界上仍有更高境界的人的存在,却而不去无意义地进行比附,更不因自我的无知而去嘲笑。万事万物都有自我所用之处,大物有大用,小物有小用,无用之物也有无用之用,关键在于,要找到适我之位。

有观点认为庄子哲学中有“反知”的意味,但庄子并不是在“反知”,而是在反无意义之“知”。由于认识主体客观上存在的差异,每个人能达到的“知”的水平各不相同,客观上高水平的“知”也是存在的,即庄子所言的“至人”“神人”“圣人”的境界。但用统一标准来要求所有人追求同样的“知”就失去了意义。

对事物的判定取决于每个人自身的主观想法,但每个人的主观意念又离不开这个人本身的认知能力、思维水平。而认知能力与思维水平是不为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的,具有一定的客观性《齐物论》中庄子这样解释“天籁”:“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风吹万种窍孔所发出的声音各不相同,是由于窍孔自身的形状差异。一眼看去,窍孔的自身形状差异带有主观意味,可是窍孔的形状差异也是顺应自然规律而形成的客观事实。结合了客观与主观,相对与绝对的规律,就是庄子所说真理“道”。

这样看来,庄子哲学思想中所說的“道”其实是自然规律、自然法则,是可以囊括大地万物,让万物有序运行的保证,也是不为人的意志所转移的客观真理。因此,庄子哲学思想并不认同相对主义中否定绝对,否定真理的观点,也就不属于现代哲学意义上所说的相对主义

实际上,部分学者认为庄子思想肯定相对主义,或者说相对主义是庄子哲学思想的一部分,是基于对相对主义的不同定义。例如,胡化凯在1997年于安徽大学学报上发表的《<庄子>相对主义与相对论物理思想之比较》一文的开头就提出:“作为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思想,相对主义强调客观认识对象的差异性和主体认识能力的相对性,符合科学认识的基本特性。”胡化凯所认为的相对主义与本文所认同的相对主义在定义上就产生了较大分歧。对相对主义的定义也可能是造成学界对庄子思想与相对主义间的关联的问题众说纷纭的外部因素之一。但由于时间、篇幅所限,不能深入研究其他文献,印证本文的猜想。

本文认为庄子的相对主义思想并非现代哲学意义上的相对主义,而是带有相对主义色彩的哲学思想。庄子的相对主义思想服务于庄子想要表达的绝对真理“道”,是庄子阐释“道”的工具。庄子的相对主义思想是一种宝贵的思考方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珍贵组成部分。即使是在现代社会,庄子的思想仍然有其相应的价值,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并运用于不同领域。本文只是粗浅地表述观点,做出简单探讨,如有错漏,望指正

参考文献

[1]韩传强.求同存异的庄子——庄子相对主义思想新探[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

[2]胡化凯.庄子相对主义与相对论物理思想之比较[J].安徽大学学报,1997.

[3]李景林.从老子的“无知无欲”到庄子的相对主义[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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