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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时间:2024-08-31

周臣

摘要: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就像是有包含、交叉关系的两个数学子集。城市规划解决的是面的规划布局、布置问题;而建筑设计解决的则是具体的个体局部问题。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用哲学语言描述就是:局部即是整体,整体亦是局部;整体含与局部,局部含于整体。通过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论述,基本解释明晰了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囊括归属关系。但两者作为个体的独立单位,又都具有自身的学科复杂性与工程技术性要求。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关系

引言:

在解决城市管理问题上,往往实际需要面对的是单个个体的建筑。城市规划在协同性上的要求是迥异于建筑的个体性设计的区别所在。城市运行、城市管理,在建筑物的层面管理上则是点对点式的管理控制模式。在整体的城市协同理论框架里,建筑设计是不能超越城市布局本身独然存在的。但在差异性的城市设计体系里,建筑设计本身超越于城市布局规制,使得城市布局规制被动向单个建筑或特定数量的建筑群匹配,也是大量存在于世界各大城市之中的,地标建筑与名胜古迹就属此类。

一、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协同管理机制

城市规划早在改良主义的“新城市运动”被Peter.Calthorpe等代表人物提出。此城市规划师在自己的设计理念上强调“协同”理念,不管是城市规划主题的宏观设计还是建筑设计本身的中观、微观性建造,都要符合两者关系的“协同管理机制底层逻辑”。其中生活场所、休憩场所、运动集会场所、商业购物娱乐场所是城市规划的现代生活典范。在紧凑型、高空立体型城市空间布局生态要求下,高密集的高层建筑住宅群、小尺度的步行街、鳞次栉比的商业大厦、超高密集度的生活与工作空间都是现代城市布局的社会性集合性要求。在建筑设计本身,也不得不受制于人类社会人口聚集、经济集群化集束发展的大势。在此大背景下,人员的控制是城市管理者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影响城市布局的人为变量因素。邓小平主席在任职期间的人大代表会上讲话:“一切的问题,都是人的问题!”这句话放在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领域依然适用,所以从概念角度讲“城市协同管理机制”仍属于狭义的理论构建。

贝聿铭建筑大师在法国设计巴黎卢浮宫现代玻璃结构“金三角”地宫门入口之时,延用的就是Peter.Calthorpe的协同管理机制理念。在有效的通过“金三角玻璃宫门”的设计,把巴黎市中心凡尔赛宫的商业性、文化性等因素全部协同在局部城市规划的艺术旅游观光市政建设目标之上。作为巴黎建筑规划管理协会的高级会员,贝聿铭先生充分考虑到了城市管理职能的计划、组织、引领、协同、控制五大城市布局设计要素,政治性、文化性、经济性,三者在协同理念的机制设计模式之下很好地使得地标建筑与地标建筑群囊含于城市建设本身。另外有基于凡尔赛宫在当地具有国际旅游名胜的文化特殊意义,作为集艺术中心、文旅中心、城市居民聚集区、交通枢纽设施于一身的卢浮宫周边,在城市规划设计上综合了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符合城市本身布局需求与环境要求下,融合于“城市规划协同管理机制”,是“城市规划协同管理机制”理念践行的典范案例。

下表为(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属性关系图示):

二、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相关性研究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规划第一体现在管理制度上。建筑设计的研究对象有明确清晰的指向性施工目标,资金、技术、人员都有匹配适套的成熟管理运作机制。建筑物的建造通常是可以不考虑城市规划本身的,地理位置则是建筑设计管理范围之外的不可变因素。建筑在功用、经济、群建组合关系上往往在微观层面直接对标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强调空间的适用性原则,同一性虽也适用,但在中观与宏观层面同一性才能显现其隐形的规划作用。再者讲,个体建筑的美学特征、艺术性设计差异往往与城市规划本身是无相关性的。但是也有例外,如著名地标性建筑美国纽约的“自由女神像”,在布局规划城市发展上半岛的建设与纽约市区的功用性要求是不同的,半岛的规划布局一方面是为解决纽约的房地产建设用地紧张问题、人口居住密集度过高的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更像是匹配自由女神像地标,独立在纽约市政规划建设之外的卫星城建设布局。

政治因素对市政规划的影响是自上而下的强制行政强力决定的,这取决于城市本身的定位发展,是经济中心,对外口岸、还是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建筑设计本身在微观上也与市政规划的便利性、经济性、功用性密切相关联。在大型建筑的实际建造过程之中,城市规划人员与建筑设计师同行、沟通,共同承担设计与管理任务是业界施工建设展开的常态。同时,市政的建设管理在具体相关地标建筑上,会相应地配套本地特色化的市政管理制度。这也是地标性建筑区别于一般性建筑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性区分。

三、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复杂性研究

城市问题的复杂体现在多个维度,既有人的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地理条件、民族风俗、地理位置、社经发展、文化底蕴的隐性因素支撑体现。应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方面,城市规划设计在宏观与微观上对城市的布局安全启着保护性保障作用。反关建筑设计,在不可抗力的作用下,往往使得个体的被破坏性凸显。建筑设计的单元是具体的、小容量的,是可分割于整体城市布局的独立个体。在抗风险与保障系数上要远远低于城市设计本身的规划性、软性条件特性逻辑,属于外显、外力可破坏(影响程度大)的硬件设施,而城市规划往往体现在“软条件”方面,比如设计师的个人规划设计理念、地方特定人群的生活习性、收入水平、交通休闲娱乐公共设施安排,还有政治、经济发展、文化大环境本身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相较于属性上分析,城市规划设计的保障性、时效性、文化属性、软条件属性等特点使得城市规划设计,受外力破坏影响的抗风险性较强。

复杂性的基本特征,是表现城市设计管理的直观性考量数据指标。其中,社会性特征要求城市的布局设计要符合城市运行本身的社会管理属性。建筑设计则要在微观层面上有机结合经济性效益。两者作用目的对象的差别决定两者在公益性与商业个体发展的道路上差异化发展。

在时效性特征要求下,城市既有时代的局限又有時代的进步性,进步与局限的差别在于城市经济发展本身的稳定性。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之中难免进入新城旧城的交替翻新建设之中来,在这期间面对复杂的城市居民环境与满足时代要求(时效性)要求情况下,统筹兼顾则是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共同性施工目的目标要求。

设计具有目的性特征。明确城市发展空间是地区规划的方向,一个城市的发展是紧缩还是膨胀,一方面取决于人口涌进流出比率,一方面又取决于城市规划的发展空间。发展空间的方向性、目的性也造就了建筑设计本身的目的性特征。在城市规划重要地标建筑的空间处理与系统设置上,目的性要求意味着城市的建设是有明确目标的管控式功用建筑规划。总之,不论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如何受各方面复杂性变量因素影响,都应遵循建筑的“以人为本”设计理念。

结束语:

总而述之,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协同性框架机制并不是固定、僵化的一个体系,它是动态发展的。经济、人文、社科、文化、政治、战争等因素都是城市规划的变量影响因素,但在城市规划底层构建布局设计逻辑本身不变的情况下,建筑设计本身还是归属于、受制于、协同于城市布局的客观主体主题的。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的规划布局协同要求,基本在规模维度上确定了建筑设计本身协同于城市设计规划的可操作管理属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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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坚,张燕.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分析[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0(14):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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