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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雷克萨斯车漆损坏严重,“加价神车”质量别“掉价”

时间:2024-04-24

陈梓庆

开不坏的丰田,这次因为车漆被消费者投诉。

近日,深圳的周先生向《消费者报道》反映,称其购买的一辆雷克萨斯汽车,在提车后不久发现车身多处车漆存在损坏现象,他质疑4S店销售质量和做工存在缺陷的汽车,还因此在黑猫投诉平台发帖投诉。

近年来,关于雷克萨斯的争议从未间断。一方面,作为豪华品牌,雷克萨斯拥有强大的产品力,即使售价不菲也有大量消费者购买;另一方面,雷克萨斯多个车型均存在“加价”销售的现象,不接受加价可能要等待半年才能提车。

“加价神车”雷克萨斯,质量和服务不能“掉价”。

车漆受损,新车疑存质量缺陷

“我花了几十万元买了这个车,没想到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周先生说道。

今年2月28日,周先生在一家雷克萨斯官方4S店——深圳大兴丰通(以下简称大兴丰通4S店),购买了一辆雷克萨斯2020款ES200卓越版汽车,并于6月11日提车。

“当时提车的时候,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没有看得太仔细,就没有发现车漆存在问题。”周先生表示。

6月22日,周先生将汽车开至汽修店进行贴膜。“贴膜的时候,汽修店的师傅告诉我车漆有刮痕,我这才发现车漆的问题。”

周先生表示,刮痕主要出現在引擎盖,以及左、右前车轮的叶子板等部位。“一般的光线下是看不到的,要在室内光线或者灯光很充足,或者室外阳光普照的情况下,甚至要在特定的灯光照射下,才能看到车身上的刮痕。”

周先生提供的照片和视频显示,在灯光的照射下,车身多个部位出现多条长短不一的刮痕。“感觉像是车漆掉了很多块一样,按理说新车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问题。”

质疑车况,车主提出换车

发现车漆的问题后,周先生马上与大兴丰通4S店联系。“4S店承认车漆存在问题,不过简单的抛光并不能解决问题,需要通过打磨原漆后再重新喷漆才能解决,我认为这是破坏性的修复方式,不太合理。”

此外,周先生还质疑大兴丰通4S店可能隐瞒车况。“交车之前,4S店应该是要确定车况没问题才能交到消费者手中的,我也曾经向销售人员确认过车辆不存在瑕疵,只是现在这辆车还是到了我的手中,我不确定4S店是否明知这辆车存在做工上的瑕疵还是卖给了我。”

为此,周先生认为车辆本身存在质量和做工上的缺陷,提出换车或者退车,不过遭到大兴丰通4S店的拒绝。“我拨打了厂家的客服电话,4S店可能迫于压力,给我提供了一个延保的服务当做赔偿,我不同意这样的解决方案。”

7月7日,大兴丰通4S店客服经理胡女士向《消费者报道》表示:“我们销售的车辆,在交给车主前都会经过全车检查的流程,周先生反映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向雷克萨斯厂家反馈,也向车主提出了解决方案,不过与车主的诉求暂时并不完全吻合。出于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我们会继续与车主保持沟通和协商,尽力为车主解决问题。”

而关于周先生汽车的车漆出现纹路和刮痕的具体起因,胡女士表示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还没有得出具体的结论,暂时不能作出答复。

就周先生反映的问题,《消费者报道》向丰田中国方面发送了采访函进行问询,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和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周先生在提车后10日左右发现车漆存在刮痕和纹路,因此4S店应该举证证明车辆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郭小明表示,如果涉事4S店存在隐瞒车况信息的问题,4S店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承担修理、更换或者退货的责任,如果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与4S店和雷克萨斯厂家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问题,也可以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郭小明建议。

“加价神车”质量服务别“掉价”

近年来,关于雷克萨斯的争议从未间断。一方面,作为豪华品牌,雷克萨斯拥有强大的产品力,即使售价不菲也有大量消费者购买;另一方面,雷克萨斯多个车型均存在“加价”销售的现象。

《消费者报道》咨询了广州的一家雷克萨斯4S店的销售顾问,对方表示如果不额外购买装潢或者支付额外费用,购买ES、NX等热门车型的等待提车时间可能达到半年。此前,雷克萨斯LM车型一度被传出有经销商加价达到80万元。

即便如此,“加价”并未影响雷克萨斯在中国市场的销量,反而形成了“越加价,销量越好”的奇怪循环。

乘联会数据显示,2021年前5个月,雷克萨斯以10.2万辆的成绩位居中国进口汽车销量榜第一名,比第二位的宝马多出3.3万辆左右。其中,今年5月销量前十名的进口车型中,前三名均是雷克萨斯车型。

“加价”似乎已经成为雷克萨斯车型销售的“潜规则”,不过并不代表这样的商业行为合法合理。

2017年4月,商务部正式公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二章第10条便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2019年12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雷克萨斯汽车价格垄断、违反《反垄断法》的违法行为,对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761.3万的处罚决定。不过,以雷克萨斯为代表的豪华车型仍然存在加价行为。

雷克萨斯的加价,有其实际的市场需求。不过,加价不应该只是豪华品牌肤浅地展现“壕气”的手段,售价提高之余,也应该相应地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在成为“加价神车”的同时,别忘了质量和服务不能“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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