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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异化的3?15

时间:2024-04-24

作者:《消费者报道》邢少文

每年的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但也似乎成了一个企业和政府的敏感期,有一个流传的说法是,3·15 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企业公关经理们吃不好也睡不好,精神“高度紧张”,因为要提防和处理临时密集的政府监管和媒体监督。

细究这种企业与政府、媒体之间的“高度紧张”,原因不仅在于监管机构和监督媒体把这个节日当成一个集中曝光日,一个原因在于,这种密集的监管和监督,带有严重的趋利性,让企业产生了另一种忌惮和压力。

权力与金钱的直接互换,是权力异化的最明显特征。这种权力,不仅指政府机关这一公权力机构,掌握了舆论传播力的媒体机构也是其中的一种。而当权力意欲置换物质利益的时候,最光明的旗号就是为了公众利益。将“公众利益”暗中置换为私人利益或私有机构利益,即是监管和监督的趋利化。

具备长效机制的,在法律框架范围之内的监管与监督是社会和市场秩序的保障,也是运转的润滑剂。但异化的监管与监督,则是对社会和市场秩序的破坏,其弊远大于利。它既破坏企业运营良性环境,也会破坏消费者的信任度,吞食社会诚信文化基础。产品安全和质量事件被发现和曝光之后,政府部门往往被指责监管失职,于是,为了平息社会意见,维护社会稳定,经常采取的做法是不断增加监管人员、监管环节、监管技术,比如从抽检变成常规检查,采取更高标准,配置更先进监管仪器。但我们也往往发现,繁琐、重复、大成本的监管也并没有更好的改变现状,形成了“放开就乱,严管就死”的恶性循环。

这其中的原因,除了监管的科学性,另一个即是监管的趋利性,制定的政策和采取的监管手段一旦带有趋利化冲动,在现实操作中就会演变成“卡、拿、要”,增加人员变成安排冗余人员的机会,增加经费和配置仪器变成政府采购和牟利的机会。而这些成本要么由纳税人承担,要么给企业造成正常监管之外的负担和成本。于是,行政官僚机构变成了卡夫卡笔下的《城堡》——虽然人员和部门庞大,但运转低效,无人真正为问题负责。

在媒体监督问题上,如果正常的监督变成利益置换,就会演变成媒体的敲诈勒索,带有主观“恶意”的虚假报道和夸张报道层出不穷。正常监督和沟通信任关系会被破坏,对整体的舆论关系造成负面影响——有利益就有报道,无利益就无报道。

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除了抱怨这种趋利性,同时也会形成这样一种鼓励倾向:既然是趋利化的监管和监督,只要投其所好,即可逃脱监管和监督。实际上,中国的企业也深谙其中潜规则,于是形成了大批的官商企业,以及催生了大量的公关公司。

对于公众而言,这种趋利性监管和监督则导致对政府和媒体公信力的质疑和信任度的下降,诚信文化根基在无原则利益交换之中流失,这才是一个社会的整体性溃殇——人人变成如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所言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要改变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这种趋利性,需要构建一个长效、高效的监管机制,更需要构建一个对监管者和监督者有效的外部监管和监督机制,才能培育诚信文化的根源。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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