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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时间:2024-08-31

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国重点领域新材料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京表示,近年来,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新材料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在重点领域新材料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在北京理工大学举行的“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创新讲坛上,辛国斌介绍,近年来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迅速,“十二五”期间,新材料产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0.65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近2万亿元,增长2倍多,年均增速超过24%,较世界平均水平高出15%。2016年更是达到2.65万亿元,增速达35%。辛国斌表示,在产业规模壮大的同时,我国新材料应用水平也不断提升。目前化工新材料保障能力达到了63%,高强高韧汽车用钢、硅钢片等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电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等领域加速发展,高性能钢铁材料、轻合金材料、工程塑料等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有效支撑了高速铁路、载人航天、海洋工程、能源装备等国家重大工程顺利实施。此外,我国在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光伏材料、有机硅、超硬材料等一批新材料领域的产能居世界前列;在超材料、超导材料、石墨烯、液态金属等前沿领域的新材料研制也取得重要进展;目前全国已建设了48个新材料领域相关基地,一批新材料龙头企业也正崛起,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但辛国斌也指出,我国新材料产业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存在创新能力弱、研发与应用脱节、人才团队缺乏等短板。“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着力突破一批新材料品种、关键工艺技术与专用装备,不断提升新材料产业国际竞争力。(新华社)

5部门正式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9月27日,为了提升乘用车节能水平,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定《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本《办法》所称乘用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 2001)第2.1.1.1款至第2.1.1.10款规定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车辆,包括新能源乘用车和传统能源乘用车。乘用车企业应当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年度预报告。《办法》规定乘用车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上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本企业生产或者进口的各车型乘用车数量、关键参数、燃料消耗量、电能消耗量和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以及本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值、实际值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4月10日前,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相关情况。对公示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收到异议后30日内作出答复。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于每年6月30日前,对乘用车企业提交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和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并发布上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报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结转后续年度使用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3年。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80%;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90%。

乘用车企业受让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仅限其在当年度使用,不得再次转让。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应当采取下列方式抵偿归零:使用本企业结转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使用本企业受让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使用本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前款所列的抵偿方式,可以组合使用。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抵扣同等数量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

15部委将推车用乙醇汽油2020年汽车“喝酒精”

9月1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国全国范围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车用乙醇汽油,简单的理解就是,在汽油中添加10%的生物燃料乙醇,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酒精。添加燃料乙醇的汽油,可有效减少汽车尾气中的碳排放、PM2.5等细颗粒物排放以及其他有毒物质的污染,从而改善空气质量。我国早在2001年,就开始在部分省市试点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目前已经有11个省份使用了乙醇汽油,占到全国汽油消费总量的1/5。方案的出台,标志我国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广。到2020年,车用乙醇汽油基本实现全国全覆盖。(人民网)

3部门开展重点有色金属等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首批次新材料是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的受益方。建立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旨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應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我国将建成全球最大清洁高效煤电体系

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9月19日表示,截至6月末,我国燃煤电厂已完成5.7亿kW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60%。其中,京津冀地区已经全面完成,东部地区也已基本完成。到2020年,我国将建成世界上最大的清洁高效煤电体系。“煤电行业总装机是2005年的2.4倍,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却均从最高峰的千万吨级下降到百万吨级,成为我国工业行业中达标排放率最高的行业。”刘炳江说,电力行业在过去10几年对“减排”贡献最大,为我国的空气质量改善立下了“头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会上发布的《中国煤电清洁发展报告》显示,我国燃煤电厂已形成了大气污染物控制装置全覆盖。2016年,我国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降至0.08g、0.39g和0.36g;火电供电煤耗降至312g/kWh,发电水耗降至1.3kg/kWh;相关指标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与之相应的,是我国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环保产业细分领域。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易斌介绍,目前我国从事煤电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服务的骨干企业达上百家。2016年,煤电烟气污染控制市场规模约490亿元。(新华社)

2部门对稀土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部分企业违规恢复生产

从工信部获悉,9月7-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稀土办)会同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司组织专家对内蒙古、江西、福建等省(区)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和贸易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有关地方工业和国土部门的同志参加核查。核查组分别核查了北方稀土集团、巴彦淖尔市银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稀土矿业公司、赣县金鹰稀土实业有限公司、赣州市南环稀土综合冶炼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结合稀土产品追溯体系数据,核对了原料采购、生产销售台账、财务数据等情况,采集了检测样品。核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此前整顿过程中被责令停产的部分企业违规恢复生产、个别企业购买加工非法矿产品等问题。核查组及时就上述问题与有关地方的同志交换了意见,要求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尽快对问题企业予以严肃处理,特别是违规恢复生产和采购加工非法稀土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负责人责任。(中国证券报)

14部门联合发文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货车给予新能源配送车辆通行便利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明确指出,要加强城市配送车辆技术管理,对于符合标准的新能源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同时鼓励各地创新政策措施,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并将由交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近年来,我国道路货运业取得长足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长期积累的“多、小、散、弱”等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普通运力相对过剩,经营业户负担较重,货车司机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保稳定、促发展任重而道远。针对上述情况,《计划》提出了减轻道路货运经营负担、促进货运行业创新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改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条件和强化行业稳控综合治理等5大主要任务,及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基层党组织保障作用等4大保障措施。除了常规性的措施,《计划》鼓励各地推广清洁能源货运车辆,再一次把社会关注的焦点对准了物流行业发展前沿。进入2017年以来,受 新能源汽车 市场整顿影响,以及新政补贴门槛提高、补贴幅度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包括物流车在内的新能源车商用车发展并不尽如人意。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产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商用车产销量为3.3万辆和3.1万辆,其在新能源车产量中占比继续呈现下滑的趋势。与2016年我国新能源商用车产量17.2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33.1%相比,2017年上半年所占比例下降至15.6%。不过,随着城市物流业转型升级的加快,这种趋势正逐步改变。在国家清洁能源战略的推动下,各大企业以及各级政府为抢占未来的发展契机,纷纷加快推进 新能源汽车 发展的步伐。作为最快实现新能源车普及的领域之一,物流车也成为市场追逐的热点,而随着《 计划》的发布,有望引起新一轮新能源物流车热潮。(中国汽车报)

国家发改委:正制定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国家发改委透露,目前正在组织起草有关新能源和智能化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也在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希望通过制定战略明确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汽车发展的战略方向,力争在全球新一轮产业变革中抢占制高点。在日前举行的德国法兰克福车展上,新能源汽车成了当仁不让的主角。众多跨国汽车巨头纷纷拿出了自己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并且公布了距离不远的上市计划。戴姆勒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集团全球总裁蔡澈表示,未来将逐步实现整体产品的电气化,在每个车系中都将至少提供一款电动车型,未来将有50多款电动车产品。而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将是奔驰新能源汽车最重要的市场,未来计划在中国建立德国以外的首个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大众汽车集团CEO穆伦介绍,新能源汽车将成为大众汽车集团未来发展重心。宝马集团则表示,要向电动车发起总攻。除了跨国公司,中国的自主品牌企业也开始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技术。奇瑞汽车发布了第二代EV纯电动动力系统。长城汽车也展出了插电及非插电混动、纯电动等多款产品。北汽集团携旗下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兰克福车展上展示了自主研发的“智能化、电动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产品。北汽集团董事长徐和谊表示,将围绕产品研发这个核心,形成科学规范、高效协同的研发平台与创新机制,并重点突破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等新方向。很多新兴的高科技企业也投入到了新能源汽车领域。2016年,新能源汽车产销突破50万辆,累计推广超过100万辆,占全球50%。2017年前8个月,新能源汽车销售同比上涨了3成以上。有专家表示,之前跨國车企更多只是对新能源技术进行储备和积累,并没有很大规模地进入市场。但现在这些跨国巨头开始大规模进入,雄厚的技术积累能够使他们快速地推出很多性能很好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经济参考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启动燃油车退出时间表

继法国、荷兰、德国等欧洲国家提出停止销售燃油车计划后,中国也将这一计划提上日程。9月9日,在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已启动研究传统燃油车的退出时间表,同时备受关注的“双积分”政策也即将发布。

此前工信部发布的“双积分”征求意见稿指出,“双积分”指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积分,和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也就是说,未来双积分管理既对车企的传统燃油车辆进行考核,同时也考核该车企的新能源汽车。专家表示,汽车企业自身必须能够生产销售足够量的新能源汽車,否则只能购买其他企业的新能源汽车换取积分,或削减自身传统燃油汽车产量。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一些国家已经制订了停止生产销售传统能源汽车的时间表,目前工信部也启动了相关研究,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我国的时间表,这些举措必将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环境和动力发生深刻变化。”辛国斌指出,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市场。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突破50万辆,累计推广超过100万辆,占全球的50%。具体到我国而言,研究制订相应的计划不仅是顺应汽车产业发展的大趋势,也与环境问题相关。截至2016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接近2亿辆,资源能源和环境压力形势严峻。就2016年的市场表现看,我国的乘用车能源消耗量和国际上限定标准还有差距,一次能源比重达到20%。如果我国要在2030年如期达到碳排放峰值,那么按照目前汽车产业的发展速度,达标难度较大。辛国斌认为,从现在到2025年应该是汽车产业战略转型最为剧烈的几年。对传统汽车的节能减排要求、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要求都会越来越高。从技术和环境的角度出发,逐步停止生产和销售传统燃油车也是必然之路。从补贴的角度看,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宋秋玲表示,新能源汽车长期执行消费补贴,容易使企业盲目扩张,形成产能过剩。目前补贴的退坡政策已明确,今后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新能源汽车积分政策,确保财政补贴政策退坡后对新能源汽车扶持力度不断档。未来,将加快补齐充电设施短板,创新采取PPP众筹建桩方式,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让电动车的使用更便捷。(人民网)

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首批次新材料生产企业自主投保,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综合保险产品进行承保。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材料产品为保险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为保险受益方。首批次新材料生产企业为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提供保费补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产品为保障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的创新型综合保险产品,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的示范条款并公开发布。“综合险”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导致合同用户企业要求更换或退货的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的风险。鼓励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创新提供货物运输险、其他责任险等保险产品。投保企业依据新材料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害范围、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足以赔付质量安全损害的责任限额并据此投保。鼓励大型材料生产企业投保较高责任限额,充分转移相关风险。(人民网)

新能源汽车“双积分”正式出台,2018年4月1日起实行

9月28日,备受瞩目的新能源汽车“双积分”政策终于尘埃落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委印发《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政策规定: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办法》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解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为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达标值和实际值之间的差额,与其乘用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的乘积(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整数)。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 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 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放宽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企业2016年度至2020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6%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3%以上不满6%的,其达标值放宽30%。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不得结转,但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乘用车企业有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的,应当在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报告发布后6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其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抵偿报告,并在核算情况报告发布后90日内完成负积分抵偿归零。(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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