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俊峰
[摘 要]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国企工会起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方与代表方、劳动关系出现矛盾时的调解方、促进国企与工人共同发展的推动者等重要作用。但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出现独立性相对欠缺、工作滞后性等显著问题。要想充分发挥工会作用不仅需要国企工会坚持依法办事,科学定位、提高独立性,也需要强化与改善企业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以此确保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国企工会;劳动关系;作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码:A
一、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与代表方
《工会法》总则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即明确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地位与作用。除极个别情况外,资本永远处于相对强势的一方,而劳动者则是相对的弱势一方。劳动者独立对抗资本的结果通常只有失败,因此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借助群体力量争取自身合法权益。而这一方的代表就是企业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关系出现矛盾时的调解方
企业工会参加国企的劳动争议类调解的工作。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而言,其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最为常见的表现是无法获取合法的物质类收入,也就是工资议价权丧失。这也是劳动争议最典型的焦点所在[1]。其次,在劳动时间、工作环境、安全保障、休息权等方面也存在劳动争议的热点。再次则是参政议政及相关民主管理权等的履行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等事实上的侵权问题。这些都是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的隐患所在,也是工会发挥民主协调与调解作用的立足点[2]。
(三)促进国企与工人共同发展的推动者
除了代表劳动者与国企开展更加公平合理的协调协商,工会也承担着教育和引导劳动者的作用。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就是工会发挥教育作用的核心。新常态下,国企面临严峻的市场压力,要面对挑战并战胜困难,企业方可实现长久生存与发展。这个过程中,国企与职工只有最大限度统一价值观、形成生产合力才能以团队力量突出重围。而工会教育职工发挥主人翁精神正是将职工与国企凝聚在一起,通过职工履职尽责带动国企整体生产力水平全面提高。这是国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职工个体实现职业生涯持续拓展的必由之路。
二、工会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一)独立性相对欠缺
虽然法律赋予工会无可比拟的强大作用,但实践环节仍难以完全避免缺陷的存在。传统模式下的工会组织无论在经济还是政治上都相对欠缺独立性。经济上,国企定期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按照一定比例向工会划拨活动经费,工会人员也从国企定期领取工资等。这决定了作为组织的工会及其工作人员都在经济上对国企的依赖度和依存性。缺乏独立性的经济基础导致上层建筑失去稳固性,工会必定在行使职能时存在不同程度的顾忌。在政治上,众多国企的工会组织领导实行上级单位委派制。无论是上级党委还是上级工会委派,国企基层工会领导成员具有不同程度的行政化色彩。同时,大多数国企工会负责人与国企负责人属同样级别、相同性质,一旦出现劳动争议,高层负责人几乎无法做到因职工利益而与行政机关针锋相对的程度。
(二)工作滞后性较为显著
由于多个环节受制于人,不少国企工会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在协调协商劳动关系中则是事后调解为主。通常需要已经发生劳动争议后,工会组织才出面开展协调工作。但此时矛盾已然明确化甚至有扩大化趋势,无论是职工个人还是国企全局都多少会受到负面影响,于工会的调解工作都是极为巨大的阻力。
三、国企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意义
(一)依法办事,科学定位、提高独立性
依法办事是工会开展劳动争议协调的前提保障和制度基础。而科学定位、提高独立性则是国企工会改善既有不利状态的重要举措。比如经济缺乏独立性问题。工会应当考虑改变现行模式下活动经费与人员工资依赖国企的现状,采取国企统一上缴工会经费至全国总工会指定帐户,再由全国总工会划拨到各级地方工会、基层工会的模式。如此,摆脱了经济束缚的国企工会就形成更加稳固的经济基础,从而消除协调活动中的顾虑。在人事设置方面的行政化色彩问题。基层工会负责人可以考虑采取民主集中制和投票选举制。即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民主投票类选举工会主席和领导队伍。同时设置一届四年或五年任职期限。每届期满后再由两会组织投票选举等。由于工会主席和领导团队均由基层职工民主投票产生,避免了任免制、委派制在根本上难以消除的行政化影响。
(二)加快完善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建设
国企工会应当更加主动投入到加快完善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建设的进程中。比如,工会应当牵头组织和开展国企劳动争议预警规章的撰写、评议、审定;基于《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国企中设置从层级的劳动争议预警岗、预警员、联络人等岗位和人员;借鉴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预警人员分片包干,负责对各自网格中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记录、整理和上报;各级预警岗位定期向上一级联络人汇报工作,或协商解决办法;出现重大争议苗头时各级形成会商机制共同参与协商协调方案拟定等。
(三)积极参与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优化
现行相关法律中,涉及基层工会协商协调职能的内容相对概括化,在具体实践中可执行度仍然有待加强。这还需要基层工会更加积极参与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优化过程中,发挥国企工会密切联系基层职工、广泛了解民情民意的优势,将基层职工在劳动争议、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活动中真实的意见与建议提供给有关立法单位。这对包括立法、司法、国企、工会、职工在内的各方面都是极为重要的辅助。
四、国有企业工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举措
(一)强化与改善企业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首先,加强与创新企业职工队伍党建工作。增加企业职工队伍发展党员力度,实时将技术水平优秀的人才与专家吸引到党的组织中,增加职工党员比重。全面构建与适应新型产业、业态与模式发展,积极探究企业党建工作方法,增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紧抓困难企业与改制企业中职工党员的管理服务方面工作,构建完善的党员学习制度,学习教育常态化,有效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开展党员示范的岗位方面构建活动,促使职工党员立足岗位争优,有效发挥出党组织战斗作用。其次,突出企业职工思政引领。强化理想信念,持续深化中国梦的主题教育,引领企业职工自行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企业职工的职业精神与素质,进一步开展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教育工作[3]。
(二)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首先,健全企业职工源头维护制度。深化对牵扯企业职工利益的发展归于、政策与决策调研,主动推进收益分配与社保等改革,完善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案,持续完善国有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将企业职工权益维护监督检查制度创新,增加对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的监督调查力度,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确定三方任务与职责等,定期开展三方会议,每年需要有工作计划、部署与检查,有效发挥其在解决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系会议制度,积极构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制度。其次,健全企业职工民主政治权益保障制度。有效增加职工在党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比例,探究执行企业职工在群团组织兼职。
(三)通过互联网促使企业职工队伍建设
首先,构建企业职工队伍数据库。根据上级部门部署与组织,构建完善结构清晰,数据精准,动态化管理的企业职工基础数据库,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国有企业职工分布变动情况与技术水平。借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判断分析國企职工兑取基础数据,给牵扯企业职工的每项决策提供依据。其次,构建网络学习平台。探究互联网+企业职工素质提升新模式,把推进企业职工终身学习整合在信息化建设中,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学习环境,充分满足企业职工个性化学习需要,有效地发挥当代信息技术在提高企业职工素质中的作用。强化互联网思想引领工作,提高企业职工信息化网络文明素质。
五、结语
面对经济与劳动关系复杂多变的局势,国企工会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充分发挥作用。尤其是传统模式下相对被动的工作状态越来越难以适应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客观要求,需要工会更加积极前移,通过预先防范提高自身在协商协调工作中的主动性。进一步拓展工作范围并提高前瞻性,工会的积极作用才能有效落实,成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核心力量。
参考文献:
[1]许鸥.国企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研究[J].神州(上旬刊),2019(012):270.
[2]周恩莉.国企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8,552(09):117-118.
[3]薛钢.国企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30):17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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