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刘景瑜
1919年7月宽城子事件爆发,中、日两国军人发生冲突,互有伤亡。中日经过交涉,最后中国被迫按照日方意见达成一致。对这一事件日本报纸的报道明显歪曲事实,一致将责任归于中方,并在中日谈判过程中,要求严惩中国军队。这种脱离事实的报道,一方面有违新闻的公正原则,另一方面也对日本民众的中国认知产生了较强的负面影响,民众对日本侵略中国的做法产生了误读,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1918年末,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西方列强并未放松对中国的经济掠夺与政治操控,日本为了能够实现独霸中国的目的,转而劝告中国走所谓的“和平之路”。在这种情势下,张作霖的“‘南征军’和主战论调,已十分不得人心”[1],因此日本劝告张作霖退守关外。1918年12月28日,张作霖正式“就任东三省巡阅使,具有统率三省军队、处理三省特别外交、指令三省财政和司法等权力”[2]。张作霖成为东三省的最高首领,他一直以东三省巡阅使的身份进行管理与发号施令。然而此时吉林并未在张作霖的实际掌控之下,所以张作霖开始谋求掌控吉林。
时任吉林督军是孟恩远,他在“袁世凯小站练兵时入伍,累迁直隶巡防队统领、南阳镇总兵”[3]。1916年7月,北京政府改各省督理军务长官为督军,民政长官为省长,孟恩远被任命为吉林督军,郭宗熙为“吉林省长”,孟恩远的外甥高士傧就任吉林督军公署参谋长。[4]1917年,张作霖“曾进兵吉林,但是由于吉林督军孟恩远的坚决抵抗和直系军阀的联合压力”[5]463,张作霖此次进兵并未成功,后孟恩远不断加强对吉林的控制,防止张作霖的再次染指吉林。
早在1916年6月,日本“支持张作霖整理全省财政,通过朝鲜银行奉天支行向奉天政府贷款300万”[6]。五四运动后,张作霖“唆使吉林公民何守仁等向国务院及东三省巡阅使署控告盂恩远纵兵殃民八大款”,“分派代表赴京赴奉,恳请罢黜孟恩远”[7]。后北京政府迫于压力同意罢免孟恩远吉林督军之职,但孟恩远自恃兵力雄厚,拒绝辞去督军,7月张作霖派驻奉天的27师和驻扎在黑龙江的28师包围吉林军队,7月14—16日,“吉军第三混成旅二团奉命由哈尔滨调赴农安备战”[5]463,双方战事一触即发。
1919年7月19日下午,日本满铁职员船津藤太郎试图通过吉军营地,哨兵对其进行阻拦,双发生冲突,船津同中国士兵扭打,日人船津“身受轻伤”,在旁边的日本人“赴宽城子车站向日本铁路守备队报告,其队长相继派出全副武装的官兵六十余名(笔者注:另有文献说30余名)”[8],逼迫中国军队交出打伤船津藤太郎的士兵,双方对峙。吉军要求对方先行撤回再行商量对策,但日军军官态度强硬拒绝吉军要求,“争论之间,日军官即解开手套纽扣,其他日兵见状,随将枪平抬”[5]464,随后双方发生枪战。
日本士兵与中国士兵发生冲突后,日兵开始进入“二道沟中国警察分所院内向吉军隐蔽射击,门岗警士张凤山阻拦时,被日军用枪刺伤头部。与此同时,头道沟日军守备队林少佐又增派30名士兵,在操场上向吉军射击”,驻长春的日本守备队再次派出多名士兵,吉林军队处在日本官兵三面包围的状态,双方经过1个多小时的枪战,最后“日军死19人、伤17人;吉军死14人、伤14人”[9]。此次冲突是自日本势力染指中国东北后,日军死伤人数最多的一次局部的、偶发性的冲突。
冲突发生后,日军为了对中国方面施加压力以更加有利于解决此事,从公主岭调兵,后又从沈阳调500余名士兵,此外,还从“中韩边境调兵5营到吉林”[10],有挑起战争占领吉林之意。在这种情况下,吉林督军孟恩远选择屈从于日本。7月20日,吉军第一师师长高士傧同日本驻长春领事森田宽藏共同商定《暂时维持治安办法》,其主要内容有:“驻二道沟中国巡警于7月20日全部撤退;……南岭炮兵之退去,应即时办理……残余部分至7月24日退讫;此后若有军队进入离附属地30华里以内时,应向驻长春日本领事馆通知得其承认;此时所有华兵一律不准出入附属地内,但有日本领事许可书者不在此限。”[10]185
这个治安办法并未阻止日本进一步的威胁。7月21日日本公使小幡酉吉继续向北京政府施压,北京政府在日本压力之下,于22日发布处罚吉军的大总统令,“据东三省巡阅使张作霖吉林省长郭宗熙电呈吉军在长春二道沟地方与日兵冲突互有死伤,……平时漫无约束,该团营长等实难辞咎,著陆军部查明职名先行呈请免职”,“师长高士傧擅将军队调集长春附近,致酿重案,尤属谬妄,著开去师长职务,一并交巡阅使张作霖暨新任督军鲍贵卿切实查办”,“孟恩远身绾军符,不能严申纪律,亦有应得之咎,既经调任,著鲍贵卿迅速驰往接替,应善后事宜,即由鲍贵卿妥慎处理。”[11]
8月10日,吉林原督军孟恩远离开吉林返回天津,至此,张作霖接管吉林。然而日本政府并未就此罢手,而是一方面坚持要求实施《暂时维持治安办法》,另一方面又向北京政府提出多条无理要求,其中提到“要表明对于日本政府抱歉之意;张巡阅使并须从速将查办结果通知奉天总领事馆,求其承认,同时张巡阅使须亲至日本总领事馆表明谏谢之意;暴行时,直接指挥中国兵之将校及帮助暴行之下士卒与实行凌辱行为之人均须严重处罚,并须将处罚之结果通报吉林日本总领事,求其承认;……南满铁道公司长春驿夫受伤一案,所有处罚加害者及补给被害者医药费等事,应由长春日本领事与中国官宪另行商议。”[10]185
11月24日,中日双方就宽城子事件达成一致,即“中国方面付给长春站驿夫船津300日元医药费,此外中国还须付给在冲突中受到损失的日本松之家料理店老板1700日元。12月7日,中国又被迫将无辜的长春警察厅长沈崇祺免职。其他各项基本上也按日本的意旨办理了。这样,宽城子事件的交涉,以中国屈辱地接受日本公使的要求而告结束。”[10]186
宽城子事件爆发后,1919年7月23日《东京日日新闻》发表《小幡公使警告》一文,文中称日本小幡酉吉公使访问中国外交次长陈箓,要求对“中方军队在宽城子事件的行动进行质问”。在中日之间并未就此次事件展开交涉时,小幡公使单方面强调此次事件的争斗是“中国军在宽城子引起事件,攻击日本军,造成将校、下士、警官十余人死伤”的事件,(1)参见《小幡公使警告》,《東京日日新聞》1919年7月23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将责任完全归咎于中方。同日《河北新报》刊发《宽城子事件政府的态度如何》一文,谈到此次事件爆发原因时写道:“根据陆军省公布的原因,因中国兵对日本人施加暴行,我(日方——笔者注)守卫队向中国兵营提出抗议,由于他们突然开枪,不得已交战,所以错误在中国方面早已成为明确的事实。”(2)参见《寛城子事件 政府の態度如何》,《河北新報》1919年7月23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但该文也认为事件为偶发“地方的突发事件”,同时称中国国内排日运动日盛,需要采取彻底措施解决宽城子事件。
25日,《大阪朝日新闻》发表了一篇指责性的文章《松懈宽松的调整》,该文明确指出此次事件皆因“中国军队的非法行为”,希望日本政府调查此次事件,不要一味忍让,采取强硬有效的措施。(3)参见《手緩い調節》,《大阪朝日新聞》1919年7月25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26日,《大阪每日新闻》发表《荒谬绝伦的报告》(4)参见《言語道断の報告》,《大阪毎日新聞》1919年7月26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一文,同样声称此次事件是因中国军队非法行为引发的。该文指出,孟恩远在宽城子事件爆发后,提交的一份报告中称:“19日吉林军第三混成旅团步兵第二连队的战士对一个日本人靠近我(笔者注:指吉林军)防御线,我方加以阻止,然日本人不听而继续前进,最终演变为打架。这个日本人受了点轻伤,不久就有四五十名日本守备兵来到我驻扎地开枪射击。我方为之应战,互致死伤,为仲裁而访问日本守备队的大队长至今仍被扣留着。”可以说孟恩远的这份符合当时中日双方冲突事实的报告,在该文中被称为“全然颠倒事实”,该文认为事实应该是“中方暴行士兵没有纪律,终酿成这一国际大事。因博取世人同情,但其实并不如此。作为他们第一师师长高士傧的部下,为防备此次奉天军从一面坡守备南下而来,身为吉林军总司令的高士傧深知若吉林省独立运动不成功,吉林省就会被张作霖所左右,在长春与日本发生纠纷,其结果是即使日军占领吉林省,也不能落入张作霖之手,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该文认为也许是在这种背景下,中方有意挑起此次事件。
28日,《报知新闻》刊发长文《宽城子事件》,该文对宽城子事件过程进行回顾,将事件的起因描述为日本满铁职员“被中国兵加害,所以日本驻屯第五十三联队第一大队副官住田中尉带着两名士兵前往中国军营谈判,中国兵无法无天射杀之,在此我驻屯军匆忙前往支援,就此展开了战斗”。该文还谈到张作霖与孟恩远的矛盾问题,并且怀疑此事件的爆发同张作霖有关。(5)参见《寛城子事件》,《報知新聞》1919年7月28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文章完全颠倒事实,故意中伤中方。
29日,日本《大阪每日新闻》《大阪朝日新闻》《报知新闻》《新爱知》等多家媒体集中刊发了与宽城子事件相关的报道。《大阪朝日新闻》发表《张作霖的责任,成为奉军牺牲品的我方将卒》(6)参见《張作霖の責任 奉軍の犠牲となれる我が将卒》,《大阪朝日新聞》1919年7月29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一文,强调此次事件中日本殉难的官兵“是张巡阅使之责其罪,并于奉天召开在满日本人大会,经协商,修正帝国政府的对中政策,以严责张巡阅使,在有志之士间议论纷纷,目前正与各地商谈中”。主要是认为此次事件中牺牲的日本士兵完全成为了张作霖控制吉林的牺牲品。
《大阪每日新闻》发表由大阪每日新闻驻沈阳特派记者松宫干树撰写的《宽城子事件(上·下)帝国应采取何种对应策略》(7)参见《寛城子事件 (上·下)帝国の対応策如何》,《大阪毎日新聞》1919年7月29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一文,作者将宽城子事件定性为野蛮行径,特别强调“中国兵的残虐暴戾之行径不可名状”,重申“中国士兵的素质恶劣不言而喻,其不规律,不节制”,“在长春附近集中了一个半师团的吉林军”,事件爆发后的两三天,“在长春的日本人时时刻刻都感受到了来自中国的威胁”,所以如此之行径“蹂躏我方严正中立之立场”,作者认为此次事件爆发的责任完全在中国。对宽城子事件的解决,该文认为中日双方都应该将此次事件“视为偶发事变”。虽强调为偶发,但该文却有意夸大中日双方兵员数量、颠倒事实,刻意强调事件“乃为日方只有五十人对阵中国一千五百名中国兵”的情况下发生的冲突。对事件的处理过程,该文认为“郑家屯事件”(8)郑家屯事件:郑家屯为辽源县(今双辽市)所在地,位于吉、奉(辽宁)两省交接地带。1916年8月13日,日本部队同奉军二十八师二十八团团部间发生冲突,中日双方军队互有死伤,日军死伤多于中方,后经过奉系军阀与日方长时间的交涉,最后以奉系军阀接受日方赔偿、从严惩处中国军官等要求结束。终以慰问金告一段落,在中国人中有人误解日本人的生命可以用二三千金来补偿。该文强调在此次事件解决过程中,终于让中国明白了日本“帝国军人的生命是不能用吊唁金来补偿的”,但日本政府必须“采取严厉的处置措施,以惩罚将来重蹈覆辙的野蛮行径”。
《新爱知》刊发《宽城子事件和日中国交》一文,该文认为日本驻奉天总领事“赤冢到达长春,对宽城子事件作为地方问题来解决,还是应该和中央政府进行协商”还不得而知,然而日本政府不介入的话,可能“在日中邦交上酿成非常令人担忧的事态”(9)参见《寛城子事件と日支国交》,《新愛知》1919年7月29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同日,《大阪每日新闻》还刊发了《曲论愚论》一文,对反日记者布特纳·霍埃尔(辛普森)在中国报纸上刊发“日本应该尽快从中国东北部撤兵”的报道进行了批判。该文认为布特纳·霍埃尔的报道“前半部分是歪曲事件真相的,后半部分是不了解‘满洲’实情的愚论,不足信,但中国的国权论者却频频欢迎这种言论。”(10)参见《曲論愚論》,《大阪毎日新聞》1919年7月29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同日,《报知新闻》刊发了双方20日达成的《宽城子撤兵协定》,包括将“宽城子的巡警在7月20日全部撤走;把南岭的炮兵从附属地撤回30华里以外;今后在附属地30华里以内如果军队想进入情况下,应通知在长春日本领事并得到其承认”(11)参见《寛城子撤兵協定》),《報知新聞》1919年7月29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同日《大阪每日新闻》也对此进行了报道。(12)参见《治安保持の協定》,《大阪毎日新聞》1919年7月29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
8月8日,《京都日出新闻》在《对俄对华问题与陆相》一文中,提到“事件爆发以来,日方和中方都在调查,但据最近的报道,日中的调查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在这一点上,两国应该避免发生争议,关于这个判决,日本政府和中国政府之间应该交涉,或者作为地方问题应该解决”(13)参见《対露対支問題と陸相》,《京都日日新聞》1919年8月8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同日,《大阪每日新闻》刊发了《中国诸问题与内藤湖南博士的谈话》一文,该文借内藤湖南表达了对宽城子事件的态度,认为现在的中国“正好是醉汉的状态”(14)参见《「支那」の諸問題 内藤湖南博士談》,《大阪毎日新聞》1919年8月8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
10日,《东京日日新闻》刊发了《冲突事件的训示》一文,该文认为此事应做如下处理:“一、中国军队接近我附属地铁路及有可能加害于侨民之兆时……计划采取如下行动:(1)使中国军队远离我附属地;(2)中国军队进入附属地内时应解除武装。但解除武装的军队暂时在附属地内扣留,调查其军官的姓名、队号人员等,使之发誓不再参加战斗。在解除武装的状态下离开附属地。二、对中国军队发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手段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后略)。”(15)参见《衝突事件訓示》,《東京日日新聞》1919年8月10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从该文可以看出,日本政府对“满铁”附属地附近中日之间的冲突,还是要努力采取克制的态度。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反日运动日趋高涨,另一方面也是日本政府试图改变对华政策的具体体现。
随着中日交涉的进一步展开,9月12日,《大阪每日新闻》发表《日中交涉的经过》一文,该文认为小幡酉吉公使与中国外交总长陈箓的会谈是富有成效的,日方提出的非常严苛的条件,在该文中被描述为:“日本对宽城子事件的要求条件分六条,已由小幡公使向北京政府提出交涉,中国政府要感谢我方宽大、公平的要求。”(16)参见《日支交渉の経過》,《大阪朝日新聞》1919年9月12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同日《时事新报》也发文提出了日本对华的6项要求。(17)参见《日本六箇条要求》,《時事新報》1919年9月12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15日,《报知新闻》刊发的一篇文章指出“有关宽城子事件,在中国的外文报纸捏造的种种事实诬蔑日本,实在令人遗憾,虽然现在日本兵宣称要入侵中国军营,但事实却丝毫没有发生”(18)参见《我追加要求無根》,《報知新聞》1919年9月15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极力为日本兵的行为辩解。20日,《大阪每日新闻》刊发了《已完全履行了日本要求的第一条》一文,该文称中国政府外交部在“宽城子事件发生后,直接发出大总统命令,责成处罚负责人并查办长官”,完全履行了日本政府的要求。(19)参见《日本の要求第一条完全に履行さる》,《大阪毎日新聞》1919年9月20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10月4日,《大阪每日新闻》发文声称“中国政府再次附上了感谢日本的要求公平宽待之意。”(20)参见《寛城子事件公文増補 日本の公正寛大を感謝》,《大阪毎日新聞》1919年10月4日(神戸大学経済経営研究所新聞記事文庫,http:∥www.lib.kobe-u.ac.jp/sinbun/)。由此可见,在中日有关宽城子事件的谈判、协商问题上,北京政府更多的则是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忍让与退缩成为常态。
从现有资料来看,宽城子事件并非一件有预谋有计划的事件,完全可以看成是吉军与奉军对峙的过程中偶发的一个中日官兵间的冲突,然而事件爆发后,日本的反应大大超出了偶发事件的解决方式和办法。日本媒体在报道此次事件时,在对事件爆发的起因问题上,几乎一致认为责任在于中国官兵,是中方有错在先,理应给予惩罚。在中日双方交涉过程中,日本小幡酉吉公使提出的几点要求,已经大大超出了此次事件的界限,然而日本报纸报道此次事件时,大都认为小幡公使的提议与要求是合理的,极力推崇日本小幡公使提出的6点不合理要求,并且认为这是日本为了保持中日友好而作出的妥协。
北京政府迫于日方的压力,几乎完全满足了小幡公使的要求,而这一事件也使受日本支持的张作霖成功独霸东三省,实现了对吉林的操控。日本也以宽城子事件为借口,更加紧密勾结奉系军阀,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思想文化上开始加紧对中国东北的控制。日本政府利用了这一偶发的事件,推波助澜开始扩大对中国东北的进一步侵略,而日本的报纸又成为了日本政府对外侵略的帮凶,扮演着宣传者的角色,将一个并非真相抑或带有对华蔑视与仇视情绪的信息传递给日本民众,这更加刺激了日本民众对华的进一步蔑视,加深了对华的误解,也是日本政府管控新闻、宣传侵略战争手段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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