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陈冬兰
(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5)
老庄的儿童观
陈冬兰
(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5)
通过对《老子》和《庄子》进行文献研究,文章将老庄的儿童观分述为三个方面:价值观方面,老庄认为儿童是理想的人;存在观方面,老庄认为儿童是独立的人;发展观方面,老庄认为儿童是自我实现的人。
老子;庄子;儿童观
儿童观,顾名思义,是关于儿童的观念,是一个社会看待和对待儿童的观点和看法。古今中外,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存在着不同的儿童观。在人类历史上,“儿童的发现”直接与“人的发现”紧密相联。西方在14世纪以后的文艺复兴运动中“发现了人”,然后逐渐“发现了儿童”。中国也是同样的顺序,只不过发生的时间是在五四运动中,发生的原因更多来自于五四先驱对于外来思想的“拿来”。在五四之前,中国是建立在儒学伦理上的宗法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的个体价值被归结为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其结果势必忽略对人的个体考察,磨损人的个性,放逐人的尊严,蔑视人的物质利益与自然属性,无暇顾及整个人群中人与人的差异,当然更不会顾及人在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不同生命特征[1]P9。鲁迅说:“往昔的欧人,对于孩子的误解,是以为成人的预备;中国人的误解,是以为缩小的成人。”[2]P8周作人说:“中国向来对儿童,没有正当的理解”,“不是将他当做缩小的成人,拿‘圣贤经传’尽量地灌下去,便将他看做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什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2]P8——这就是左右了中国几千年的“儿童观”!那么,中国古代除了这种“主流”儿童观以外,是否有别的儿童观?回答是肯定的。老庄的就有截然不同于传统社会主流的儿童观。儿童观的内涵和外延都是很丰富的,涉及儿童的特质、儿童的权利和地位、儿童期的意义、以及儿童的教育、发展等许多方面。根据老庄有关儿童的论述,笔者将其儿童观从三个方面进行分述:一是价值观,即儿童期的意义,儿童在此观点中是较为抽象的概念;二是存在观,是现实中的儿童与其所关联的师长、家族之间的关系;三是发展观,如果说存在观主要着眼于横向关系,那么发展观更多地着眼于纵向,指老庄是如何看待儿童的发展的。
当我们讨论对于某事物的看法的时候,必然是以价值为基础的,尽管有时这个基础并不明确提出来。在古代的中国,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宗族伦理关系,建立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尊卑、长幼等级,建立起皇权至上、祖宗至上、群体至上的文化结构,儿童在这样的等级和结构中处于被支配和被统治的地位。“父为子纲”、“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等等纲理伦常,以及各种各样类似“郭巨埋儿”的事件,清楚地透露出中国封建社会不承认儿童作为完全的人的资格。
不同于长幼尊卑有序的传统儿童观,老庄不仅肯定儿童作为人的与成人无二的价值,儿童还是他们的最高人格理想。老子和庄子的理想人格名称不一,有圣人、真人、神人和至人等不同称谓。如老子的“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沍而不能寒,急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祈,其入不距;翛然而往,愉然而来而已矣。”……这些人物看似又玄又幻,如神仙般飘渺,但老子和庄子最终让其落实在一个现实的参照上——那就是儿童。老子说,“圣人皆孩之”,而修道之人,最终“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很明显,在老子眼中,“婴儿”是最符合“道”的人,是“道”的生动体现。在庄子那里,“修道”“卫生”的过程即是向儿童学习的过程,“能儿子乎?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终日握而手不掜,共其德也;终日视而目不瞚,偏不在外也。行不知所之,居不知所为,与物委蛇,而同其波”。得道之人则越发接近儿童态,“南伯子葵问乎女偊曰:‘子之年长矣,而色若孺子,何也?’曰:‘吾闻道矣。’”
由此可见,老庄的儿童观是“儿童本位”甚至可说是“儿童崇拜”的。那么为什么在儒家那里,儿童处于人伦等级结构的最底层,而在老庄这里,儿童却具有如此崇高的地位?综观形形色色的儿童观,可以发现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以洛克为代表的建立在经验主义之上的儿童观,另一种则是以卢梭为代表的浪漫主义的儿童观。前者的认为认识产生于经验的观点,面向儿童时,便演化为教育和教训;后者的认为儿童具有与神相似的创造力和内宇宙,而随着长大,这种能力会逐渐丧失的观点,在面向儿童时,便表现为对儿童心性的解放。虽然老庄和孔子比洛克和卢梭早一千多年,但也不妨在这些已经研究得比较充分的儿童观面前对号入座。老庄的观点与卢梭是相类似的。卢梭说:“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们手里,就全变坏了……”老庄处在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大乱,人心不古,尔虞我诈,物欲横流,生灵涂炭。老庄认为这是“伪(即人为)”所致。“太上,不知有之”“太上”,说的是最好的,也指最古的,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人们不知道道德、法则和君主的存在,功成事遂,归于自然。老子以原初的社会为最上的社会。而“伪”使这一切都变了,“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庄子也同样对“伪”持批评态度。“商大宰荡问仁于庄子。庄子曰:‘虎狼,仁也。’曰:‘何谓也?’庄子曰:‘父子相亲,何谓不仁。’……夫孝悌仁义,忠信贞廉,此皆自勉以役其德者也,不足多也”,“举贤则民相轧,任和则民相盗。之数物者,不足以厚民。民之于利甚勤,子有杀父,臣有杀君,正昼为盗,日中穴阫。吾语女,大乱之本,必生于尧、舜之间,其末存乎千世之后。千世之后, 其必有人与人相食者也!”面对这样的情况和可能的结果,老庄提出了他们的主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之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彻志之勃,解心之谬,去德之累,达道之塞。贵富显严名利六者,勃志也,容动色理气意六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道也。此四六者不荡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纷争混乱既然是起于人为,起于尚贤、贵难得之货和仁、义、礼、智等,那么,消除纷争混乱就必须绝弃人为的存在,回归到自然本然的状态。而未受“伪”污染的儿童就是保留了自然本真的人,尤其是“如婴儿之未孩”者。如果说,儿童保留天性也有不同程度之分的话,那么,未曾啼笑的新生儿则可以说是最大限度地保留了自然天性。可见,老庄认为,保留自然天性越多的人,其人格越健康——儿童就是这样的人。
儿童,或者“复归于婴儿”者,不仅具有儿童的自然性,而且因为这样的自然性,其人格也健全,社会性也同一:庄子认为,“与天为徒者,知天子之与己,皆天之所子,而独以己言蕲乎而人善之,蕲乎而人不善之邪?若然者,人谓之童子,是之谓与天为徒”。可见,童子“内直”,如此,若人人如童子,“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社会便可达到一种理想:“小国寡民,使有仟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徙而不远迁。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儿童的地位,最主要应从家庭和社会两方面进行分析。从亲子关系来看,老庄认为,儿童不是父母的附属品。老子曾多次提到大自然对待万物的态度:“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有研究者认为,“老子的‘道’是通过原始思维的‘互渗性’或类比心理由‘母爱’得来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宇宙万物都是由‘道’所创生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正如大地母亲生养一茬又一茬的庄稼,人类的母亲母生子,子反而来育母,充实其母,子又生子,如此繁育一代又一代的生命;母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难以捉摸的,‘道’亦具有‘玄之又玄’、‘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创造力;一旦‘万物’、‘众妙’从‘玄化之门’生育出来,‘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使万物成长、发展,使万物成熟结果,让它们各得其所,‘道’简直就是我们的母亲”[3]。如果说,“道”的原型是“母亲”的话,那么生育孩子的父母也应如“道”一样,对待孩子要“生而蓄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才可称为“玄德”。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他认为“子孙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蜕也”。可见,在老庄看来,儿童跟成人一样,都是“道”或“天地”的造物,具有同样平等的人格。
老庄不仅认为儿童在人身上不依附于成人,还认为儿童有自己的思想。庄子否定那种所谓的惟命父母之命是从的做法,认为“亲之所言而然,所行而善,则世俗谓之不肖子”是及其荒谬的。在他看来,真正的孝子,应该是“不谀其亲”,这才叫“孝之盛”。
庄子认为,爱孩子是父母的天性。他借子桑雽之口讲了一个故事:“子独不闻假人之亡与?林回弃千金之璧,负赤子而趋。或曰:'为其布与?赤子之布寡矣;为其累与?赤子之累多矣。弃千金之璧,负赤子而趋,何也?'林回曰:‘彼以利合,此以天属也。'”故事里的林回在逃亡时只要孩子不要财产,别人说孩子不如财产值钱,而且孩子又比财产累赘,为什么这样做呢;林回说,爱财产是“利合”,爱孩子是“天属”。庄子充分肯定了林回。
那么,父母应该如何爱孩子呢?庄子认为,父母要发自天性、发自内心地爱孩子,充分展现父性、母性。庄子讲过一个故事:鲁哀公曾经问仲尼,说卫国有个丑人叫哀骀它,这个人很受欢迎,“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 ,数十而未止也”。他这么丑却又这么受欢迎,这是怎么回事呢?仲尼说,“丘也尝使于楚矣,适见豚子食于其死母者。少焉眴若,皆弃之而走。不见己焉尔,不得其类焉尔。所爱其母者,非爱其形也,爱使其形者也。”庄子借仲尼之口说明那些小猪爱它们的母亲,并不是爱其外形,而是因为它的母爱;人们爱戴哀骀它,并不会因为他丑而不爱他,而是因为他个人的特质。同样,父母爱孩子,不要像“厉之人,夜半生其子,遽取火而视之,汲汲然唯恐其似己也”,而是因为孩子是孩子,所以爱他。庄子以动物来进行例证,大概是因为他认为动物没有“伪”,它们几乎全部保留了自然天性。在现代心理学里,也有一个类似的实验。让一只幼猴和两只猴妈妈生活在一起,一只是用铁丝做成的假猴妈妈,她的身上挂着奶瓶,所以对小猴来说,她是有奶水的妈妈;另一只是用皮毛做成的假猴妈妈,她没挂奶瓶,也没有奶水。人们常说“有奶便是娘”,但小猴子成日攀附在没有奶水的妈妈身上,和她黏在一起,只有在饥饿时才跳到铁丝妈妈身上吸几口奶。没挂奶瓶的妈妈虽然没有奶水,可她皮毛舒适的触摸感却让小猴子觉得温暖,有安全感,感到愉快。庄子所举的例子,想说的道理大概跟这个心理学实验一样:母爱(泛指亲子之爱)不仅是为孩子提供物质,满足其生理需要,同时也应该多爱抚孩子,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爱意,以及安全。
父母对待孩子应该如此,那么扩大到整个社会呢?庄子以统治者为社会代表,借尧之口说:“吾不敖无告,不废穷民,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妇人。此吾所以用心已。”“嘉孺子”即优待儿童。尧是庄子所肯定的统治者,因此尧的做法也是庄子所肯定的。至于具体该如何“嘉孺子”,庄子没有说,但既然他认为父母该那样爱孩子,那么,根据“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去除伦理私念的思想,这种爱护儿童的观念是可以推而广之至整个成人群体对待儿童群体的。
庄子说,“婴儿生无石师而能言,与能言者处也”,可见,庄子认为儿童的发展是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并且,最重要的是,这种外部环境应该是自然而然的,就像我们生活在其中的语言环境,而不是拿圣贤经传拼命灌输。
然而,并不是所有东西都像语言一样学习的,那么,还有其他的学习(发展)方法吗?有。老子说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见,人也是可以“法自然”的。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做呢?庄子在《人间世》篇讲述了一个教育卫灵公太子的故事。这位太子生性残酷,如果要一味任其自然而不加引导,将危及国家;如果直接用伦理道德、法规制度来规劝,就违逆了他的天性,不但不能使他改正,更有甚者会危及规劝者自身的安全。面对这个两难选择,蘧伯玉提出“形莫若就,心莫若和”,“就不欲入,和不欲出”的解决办法,即外表要表现的亲近,但又不能太过分;内心藏有劝导之意,又不要太显露。外表的亲近,有利于消除戒心,打破对立。一旦二人心心相通,和谐交流,便可“达之于无疵”(不露痕迹地引导太子走上正路)。在这个化导过程中,太子在老师的引导下充分调动自身的潜能,通过对师教承袭后的超越,而达到与“道”的契合。因此,成人引导儿童发展,要顺着儿童的“自然”,尽力做到“自然”,才能成功引导调动儿童发挥其潜能。对于“舜之治天下,使民心竞。民孕妇十月生子,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谁,则人始有夭矣”。这样揠苗助长的教育,庄子是极力批判的。
儿童的发展需要环境,需要成人的帮助,但老庄认为,最重要的是儿童自身的天性和主观能动性。庄子讲,有个叫缓的郑国人很勤奋,只用了三年就成了儒生,然后他的恩惠施及三族,使他的弟弟成为墨家的学人。儒家、墨家不能相容而相互争辩,缓的父亲则站在墨家一边。过了十年缓愤而自杀,他托梦给父亲说:“让你的儿子成为墨家,还是我的功劳!”庄子认为,造物者所赋予人们的不是才智和能力,而是自然本性。缓的弟弟具备了墨家的禀赋因而能使他成为墨家学人。缓认为是自己的功劳而这样轻侮他的父亲,就跟齐人自以为挖井有功而与饮水的人抓扯扭打一样。可见,庄子认为,挖井的人出了力,但更大的原因在于天让地下有水;缓对于弟弟的成功有一定的帮助,但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他弟弟具备墨家的禀赋;那么,成人对儿童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但最大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儿童具有发展的潜能,换句话说,就是儿童是自我实现的人。
儿童即是老庄理想的人,那么,儿童的发展又将往何处去?笔者认为,儿童的发展即以最大限度地保留自然天性为目标。若能做到这样,儿童便是成人之师。就像《庄子·徐无鬼》中所提到的那样,黄帝也将拜小童为天师。而能得道如公阅休,“其穷也,使家人忘其贫;其达也,使王公忘爵禄而化卑;其于物也,与之为娱矣;其于人也,乐物之通而保己焉。故或不言而饮人以和,与人并立而使人化,父子之宜”。这种境界不是正如儿童一般吗?小孩子无论穷还是达,他们都是那样的充满好奇和欢欣,他们对物对人都一样的认为对方充满灵性,因而与小孩子在一起容易受其感化。可见,儿童与成人是在互相帮助中成长的。老庄的儿童观是非常先进的,尽管存在一些缺陷,如神秘主义的色彩、对经验的过度否定等,但还是很值得我们去发掘。
[1]王泉根.现代儿童文学主潮[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0.
[2]王泉根.中国现代儿童文学文论选[C].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
[3]谢子平.“道”的原型意象:母爱[J].九江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4]卫周.道德经新译新评[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5]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6]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7]曹础基.庄子浅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7.
I058
A
1673-2219(2012)01-0021-03
2011-10-10
陈冬兰(1986-)女,广西容县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儿童文学研究。
(责任编校:王晚霞)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