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汤晓兰
(南华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改革开放之初,经历十年动乱的中国社会,国民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国家把工作重点重新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需要大量各行各业的专门人才,而高等教育在“文革”中几乎停顿,即使1978年国家恢复了高考,但这座“独木桥”仍然只能为极少数的人提供高等教育机会,难以满足社会和广大人民的迫切需求,中国社会的人才匮乏问题十分突出。高等教育的社会化、大众化发展成为大势所趋,继1978年国家建立广播电视大学后,高等学校函授教育与夜大学也相继创立。与此同时,与中国传统考试文化相结合,以激励和鼓励自学成才为特色,广开学路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应运而生。它办学机制灵活,学历得到国家权威认定,既满足了人民大众的对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有用人才,同时为国家节省了大量教育资金,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创立,很好的顺应和体现了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它吸收中国传统科举考试制度的精华,以国家考试与开放性教育相结合,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同时带来了考试观念、教育观念上的全面革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考试文化。
所谓自学,是相对于全面系统的学校教育而言,而自学的关键在于学习的主动性与自发性。自古以来,中国人民勤奋好学,在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中形成了优秀的自学传统,自学成材一直是广大学子谋出路的主要方式,而自学成材之所以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成才途径之一,自有其历史原因。封建社会时期的中国,社会生产力低下,教育事业发展极为不足,绝大多数人民享受不到正规的学校教育,广大平民子弟只能在私塾学习或者依靠自学获取知识。创建于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对中国社会历史各个方面产生过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科举制度以考试选拔人才,注重测验应试者的文化知识水平,以人文学科知识为主要考试内容,只要自身奋斗努力,便有出人头地的可能,为以自学为主的考生成才提供了条件与机会。儒家学说所倡导的“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千百年来已深入社会人心,中国社会形成了浓厚的学习风气,更是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文化传统,参加考试是广大学子尤其是贫寒家庭子弟改变人生道路、出人头地的唯一出路。
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正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自学成才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的本质是一种以考试为中心的教育形式,它以考生自学为主体,不局限学习方式与时间,没有固定的教学设施,只把最终考试结果作为一种衡量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标准,鼓励自学成才。这种考试形式通过认定学历,为自学者开辟了一条成才之路,将社会上众多自学有成而又怀才不遇的人才由潜在变为现实,解决了国家建设对人才渴求的燃眉之急,所以深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学考试其核心就是倡导自学成才精神,它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自学成才的思想。
更为重要的是,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正了传统的成才思想,扭转了“官本位”的传统成才观。我国古代的所谓“成才”,大多是指做官出仕,封王拜将,“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更是此种观念的深刻写照。科举考试时代,国家组考的目的就是吸纳人才,选拔后备官员,考生参考的唯一目的也是做官, 科举将读书、应试、做官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封建时代的读书人的主要命运。 而社会的发展进步使得人们对于“成才”的观念早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们当今,提倡“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读书做官早已不是求学者的唯一目标,自学考试亦是一反“官本位”的传统价值观, 而是提倡不拘一格选育人才的多元人才价值观。相较于科举的选拔人才,自学考试更多的则是培养人才,它使应试者将自学、参考和提高素质联为一体,其学历受国家权威机构认定,为参考者的就业及个人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这正是自学考试与科举相比,在继承传统文化精粹的同时又有所创新突破的地方, 也是中国传统自学文化和考试文化经过自学考试这一新的制度文化在当代社会的又一次成功转换。
纵观数千年来考试文化的发展历程,其主要内容是观念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考试观念文化是社会价值观体系的综合体现,它表达着时代和社会的前进力量。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长达1300年的科举考试制度,对中国社会历史各个方面都产生过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科举考试所遵循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观念,是科举制度留给后世的最宝贵的思想,也是科举文化的核心内容。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体现了国家参政权向社会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国家行政选拔人才的透明度,提高了平等性,为各类文化人士提供了相对公平均等的竞争机会。科举考试在参考对象上极大的体现了“公开平等”这一主要思想,除贱籍外,士子均可自由报考,不受年龄、民族、居住地、职业等方面的限制,因此,科举制与其他选拔官吏的制度相比较更具公平性、公正性。在考试标准上,科举是以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形式,具有严格的统一性,对于避免人才选拔过程中人为影响保证选拔的公正具有较好的效果。在管理规程方面,科举制在体制、程序、内容、标准等方面均有严密的规章,保证考试从实施到成绩评定的客观性,发明了如“糊名法”“誊录法”等防止舞弊的方法,保证了平民与贵族平等参与竞争。
以科举为代表的传统考试文化,其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本质精神,在当今的自学考试中得以延袭。比如,在生源方面,自学考试对报考者不做任何限制,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这就在更高程度上保障了所有公民参加自学考试的权利。再如, 自学考试的标准和内容通过专业考试计划公布与众,自学应考者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应考,确保了应试内容的机遇均等性。自学考试的管理程序亦是十分严密,以笔者所在的湖南省为例,在命题方面,建立了自学考试题库,每次考试随机抽题,或者调用外省甚至国库里的试题,有效避免了试题外泄;在考务方面,试卷糊名,分题块扫描,统一实行网上评卷。自学考试通过以上等种种措施,有效的防止了考试舞弊,保障平等竞争。
“教考分离”是指教育考试相对独立、相互分离。科举考试的最高组织者是国家,但国家只组织考试,教学工作除少数官学外,绝大多数都是由民间私学或者考生自学来完成,这种“教考分离”的状态有利于发挥科举考试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引领与指导作用。“以考促学”则是对科举制的教育功能的阐释,在“教考分离”的状态下, 学识的高低是在科举考试中能否获胜的关键,因此,社会学习之风日盛, 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都得到极大的发展, 科举的考试科目也成为学校的主要教授内容。
这种考教分离,以考促学的观念同样在自学考试中得到了继承。高教自学考试吸收了科举文化中的“国家主办”、“教考分离”和“ 以考促学”的思想精髓, 构建了一个以国家组织考试为核心, 考生自学为主体, 国家颁发学历证书为评价手段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自学考试应以“以考促学、以考促教”为己任。自学考试采取的是国家统一标准的客观考试形式,教学单位与主考学校分离,从而保证了教学的质量。国家通过颁布专业考试计划和考试大纲,指定教材,使社会成员的自学由无计划变成有计划,由零散变成系统,再通过统一考试进行检验评估,这就为社会成员的自学提供了科学而完备的学习检验机制。自学考试同时采取措施鼓励社会助学,自上世纪80年代创立以来,全国已建立起数以万计的助学机构,其中不少已发展成为新型民办大学。这不仅使我国的高等教育得以充实和发展,同时也为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制度的推行创设了条件,提供了支撑。
自学考试对中国考试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既为考试文化自身的传承所决定,又受到现实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是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一种考试制度是否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关键取决于社会是否有需求、有无文化传统的根基、能否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功能需求。自学考试在这三个方面均具备了适宜条件,这既构成了其生存和发展的机制,又是其能够合乎规律地继承和发展中国考试文化的重要原因。
历史实践证明,当社会和个人的教育需求一经产生并形成强大合力时,它就有力的推动高等教育的变革与发展。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种考试制度和教育形式,其创立正是在继承我国教育传统和考试文化的基础上,为适应当今社会与教育发展的迫切需求,对考试文化勇敢创新所取得的巨大成果。这一规律性认识同样说明自学考试在新世纪的发展中,必须要从社会需要出发, 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同时充分发挥自身开放、灵活、经济等优势, 不断根据形势发展进行改革和创新,才能扎根于社会并得以持续发展。
[1]张亚群.论科举文化遗产[J].厦门大学学报,2006,(2).
[2]刘海峰.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
[3]胡向东.自学考试的中国文化之源[J].教育与考试, 2007,(3).
[4]江颖.高教自学考试三十年制度及法规的变革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09,(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Z].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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