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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

时间:2024-04-24

何佳艳

北京市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有了新举措。日前,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热泵系统应用推动清洁供暖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将热泵等作为北京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进行大力推广。

《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将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分区规划,要求各区在新建区域分区规划中提出可再生能源供暖总量和比重指标提出。到2022年,本市新增热泵系统利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累计利用面积达到8000万平方米的发展目标。全市8%左右供热由热泵供给,平均每年可减少燃煤、燃气等化石能源消耗量折合标准煤约1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0万吨。

未来优先考虑

热泵系统应用

热泵系统是以电能为动力的节能环保技术,它能把蕴藏于地表的浅层地热能、再生水余热等低品位热源,采集提取后转化为高品位热能,是对燃煤、燃气等常规能源的有效替代和补充。

目前可利用的地热资源主要包括:天然出露的温泉、通过热泵技术开采利用的浅层地热能、通过人工钻井直接开采利用的地热流体以及干热岩中的地热资源。

《实施意见》表示,加快热泵系统应用,将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有利于推动由天然气、外调电为主的清洁能源结构向低碳能源结构转变。同时对城市供热而言,也有利于推动由集中式城市热网为主的传统运行方式,向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的新型运行方式转变,提高城市能源系统的安全性、灵活性和智能化水平。

《实施意见》對热泵发展提出了明确预期。

第一阶段:到2020年,本市新增热泵系统利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累计利用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热泵系统利用规模稳步增长,清洁供暖结构更加优化。

第二阶段:到2022年,本市新增热泵系统利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累计利用面积达到8000万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的比重达到8%左右,热泵系统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据测算,届时每年可减少燃气、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量折合标准煤约1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0万吨。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实施意见》首次提出研究将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分区规划,在分区规划中将把可再生能源供暖总量和比重指标作为能源供热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未来,在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中,将优先考虑热泵系统应用,推进绿色智慧高效转型。

除了首次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分区规划之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等新建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到2022年新增热泵供暖利用面积750万平方米左右。在大兴、顺义、昌平、房山等区域,结合新城规划,到2022年,新增热泵供暖利用面积400万平方米左右。此外,还将加强在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农村地区推广热泵系统应用,大力支持热泵系统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水平,到2022年,新增热泵供暖利用面积150万平方米左右。

将加大补贴、简化流程

“我们将加大对热泵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补贴,简化审批流程”,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重点加强民用建筑、燃煤替代等清洁供热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对新建、改扩建热泵系统、余热热泵系统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投资的,将给予30%的资金支持。

而对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的,以整村实施的农村地区煤改浅层地源热泵项目,以社区统一实施的城镇地区煤改浅层地源热泵项目,补贴力度更大,将按照工程建设投资的50%进行资金支持。对地热能供暖系统热源及一次管网投资,也将给予50%的资金支持。

此外,依据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对于申请30%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热泵系统项目,由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申请50%及以上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主体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中明确配套采用热泵系统供暖的,不再单独办理热泵项目核准手续,市发展改革委直接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由项目建设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建设,不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热泵、地热项目,由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为加强事后监管,保障热泵项目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同时表示,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热泵项目,必须安装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北京市发改委将委托专业机构对数据进行分析,提高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水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项目将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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