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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开放新格局

时间:2024-04-24

本刊编辑部 2018.5.28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意见》印发。北京市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利用外资是国家对外开放基本政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2年至今,北京市外资连续16年保持增长,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近1300亿美元。总体上看,外资在促进本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在引资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本市利用外资规模大幅增长,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309家,同比增长22%;实际利用外资达到243.3亿美元,同比增长86.7%。并呈现出三大特点,即服务业扩大开放领域引资成效显著,生活性服务业引资项目快速增长,外资高端功能性机构加速聚集。

“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并对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提出要求。实际上,***总书记曾在第十六次中央财经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就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扩大外资市场准入,要稳定外资和民间投资,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增强营商环境对投资者的吸引力。2017年,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两个文件,就新形势下推进我国外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和新举措。

北京市出台的《意见》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扩大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和北京市利用外资工作的特点,更加突出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更加注重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营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北京市外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如何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意见》提出,围绕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确定的开放任务,加快推进《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确定的新一轮开放措施落地,进一步放宽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重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引资。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是《意见》的重要内容,包括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京发展,鼓励跨国公司研发设计、财务结算、集中采购、国际营销、通关服务、资金集中运营等板块在京实体运营;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京开展研发创新,落实好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智能装备、医药健康、节能环保等高精尖产业;提升“三城一区”、城市副中心、中央商务区和金融街等重点区域利用外资水平。

在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意见》主要从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企业监管方式几方面发力。此外,《意见》还在提升为外籍人才服务水平、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进入新时代,北京的对外开放将迈出新步伐,逐步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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