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张朝元
汪勇是湖南一所知名大学的在校生。在汪勇住的宿舍中,他的家庭条件是最差的。看到别人都用昂贵的手机,穿名牌衣服,汪勇不免感到自卑,甚至在心中抱怨父母没有本事,下决心要努力赚钱。
有一天,汪勇在用手机上网的时候,无意中发现某电商平台推出的白条赊购业务。他本想自己买东西时试用一下白条业务,仔细浏览后却发现,这个业务存在一个漏洞——无需本人实名认证,也无需绑定银行卡,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注册账号并赊购物品。
发现这个漏洞后,汪勇的心跳加速起来。前段日子他刚好捡到一张身份证,如果按白条赊购业务的审核程序,只要用一个不实名登记的手机号、再留一个模糊的地址,就可以赊购物品了。自己收到物品后,再低价处理,不就能小赚一笔吗?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汪勇很快行动起来,他用捡来的身份证申请白条赊购业务审核。很快,审核通过了。他随即在电商平台赊购了一台6000多元的手机。收到手机后,汪勇以八八折的价格将手机通过网络平台卖了出去,直接获利5000多元。
第一单“生意”成功后,汪勇兴奋不已。虽然他内心很清楚这么做是违法的,但是觉得只要自己不贪得离谱,再赊购几部手机就收手应该没有问题。就算被电商平台发现了,对方也找不到自己。抱着这样的思想,汪勇又先后赊购了6台6000多元的手机,转手卖出后直接获利将近三万元。随后,汪勇果断收手并遗弃了之前申请的手机号。
一个多月后,电商平台的工作人员在审查账目时发现,有一个人在短时间内赊购了7部手机,并且一直没有还款。工作人员赶紧联系赊购人,但发现手机号码已经打不通了。随后,工作人员按身份证上的信息去寻找赊购人。经过一番寻找,身份证上的人找到了,但对方表示自己从未使用过电商平台的白条赊购业务,并且出示了一份自己在本地晚报上刊登的身份证遗失的声明。工作人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向公安局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通过专业技术侦查,最终逮捕了汪勇。在公安局里,经过公安人员审讯,内心非常害怕的汪勇颤抖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据刑法判处汪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至此,等待他的,将是一段漫长的铁窗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在校大学生汪勇利用电商平台的漏洞实施诈骗犯罪,最終换来了三年的铁窗岁月,人生从此留下了污点,令人惋惜。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说:“人生如同道路,最近的路通常是最坏的。”哲学家的这句名言告诫我们:人生没有捷径,靠违法获得成功或者财富的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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