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杨 涛
(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福州 350018)
福州城市设计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福州市南台岛三江口东部片区樟岚总部基地城市设计》为例
杨 涛
(福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福州 350018)
根据近年来在福州参与的一些城市设计编制与研究工作经验,重点以《福州市南台岛三江口东部片区樟岚总部基地城市设计》为例,具体阐述如何在城市设计的方案生成以及后续导则编制的过程中,始终贯彻以规划管控为导向。首先,在城市设计方案生成的过程中,始终围绕着城市设计管控中遇到的核心议题进行设计,包括商业步行空间的人性化设计、重要山水视廊的管控、围绕地铁站周边地块的立体交通组织以及滨江城市界面的创新等问题;其次,在导则编制的过程中,始终围绕着将来地块规划条件的“量、形、流、口、策”五个方面,务实地为城市每个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简洁明了的开发建设导则。
城市设计;法定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导则;法定图则
1.1 从城市规划进化到城市设计的必然性
关于城市设计概念的研究与讨论从没有停止过,但最经典的描述莫过于现代城市设计实践大师巴奈特先生的名言:“设计城市而非建筑①”。然而不管城市设计的概念如何富有争议,规划业界却保持着一个基本共识:对城市设计的概念研究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城市设计作为一个工作方法务实地为城市规划管控提供有效的工具。
从城市管控功能的角度来看,城市设计实际上是对传统用地区划管理(Zoning)②的提升,具体主要表现为以下3个方面:
(1)从二维规划进化到三维规划。
(2)从区分功能用地边界到统一多方开发的利益诉求。
(3)从简单的功能区划到精细化的开发控制。
1.2 城市设计的管理属性
1.2.1 明确城市设计的职责边界
城市设计不是万能的。首先,在法律层面上,由于城市设计缺乏法定规划的身份,它不能替代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直接为城市建设提供功能区划与相关的法定图则;其次,在技术层面上,由于开发主体存在不确定性,它也不可能替代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具体建设提供完全刚性的技术方案。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城市设计是介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的过渡性技术方案与措施,而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平衡不同开发主体的利益与诉求。因而规划管理者应站在城市整体开发的角度,通过制定相关技术规定与管控措施以避免开发建设各自为政的最坏局面发生,从而确保城市空间形态及相关支撑系统的整体逻辑性与连贯性。
1.2.2 回归城市设计的核心价值
首先,国内外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经验证明,城市设计对于城市空间形态的管控非常有效。这些空间形态要素包括:街道界面、城市天际线、开放空间、地下空间连通、步行绿道、户外标识、灯光照明以及户外环境艺术[1]。
其次,不能单纯局限空间形态论的层面,功能决定形式,这个现代主义设计基石的准则同样适用于城市设计。特别是面对城市功能复合开发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公共服务与交通系统日益复杂的城市,一切形式必须首先满足城市土地经济效益、公共服务投资效益以及交通物流效率的最大化。
因此,回归城市设计的核心部分,就是对城市每个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明晰的开发导则,特别是需要为功能业态、空间形态以及交通组织这三大基本的开发管控系统提供明确的开发建设图则。
2.1 对城市设计编制类型的界定不清
《福建省城市设计导则》[2]将城市设计类型划分为总体规划城市设计专篇、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篇和单项城市设计三种类型,如图1所示。
图1 福建省城市设计编制类型框图[2]
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划分与现有的城市设计编制实践存在脱节。实际操作很少会仅仅通过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篇对一个城市重点地段进行城市设计管控。实际操作通常是城市设计单独编制,而且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往往不会做到同步编制。
因此,在参考了全国各省市的相关城市设计导则的基础上,本文更倾向于建设部《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城市设计编制类型的划分: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3]。
2.2 总体城市设计层面的问题与分析
由于福州至今没有开展过针对整个福州中心城区范围的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与编制工作,导致总体城市设计框架缺失,特别是对城市特色历史文化与自然山水关系的保护研究与管控不足,从而导致其在城市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山水视廊③的控制、以及滨江天际线的整体打造方面屡遭诟病。因此,加快整个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总体城市设计研究迫在眉睫。
首先,在面上,总体城市设计可以重点通过山水城市关系的研究,以及总结福州近年来城市建设与规划管控的经验与教训,制定相应的可以覆盖整个中心城区的城市设计通则。其次,在点上,总体城市设计可以通过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区域,为下一步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提供总体层面的设计指导。
2.3 重点地段与地块城市设计层面的问题与分析
目前福州重点地段与地块城市设计编制缺少问题引导,仍旧停留在城市形态与外观的设计与管控,纠结于形式问题,反而对城市空间尺度管控、城市交通组织以及地下空间整体开发等关键性与普遍性的问题重视不够。相关技术方案对实际问题的针对性不强,编制与管理存在脱节。
因此,鼓励多专业融合,推行以规划局牵头,联合招商、市政、交通、地铁、园林、市容以及水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会审制度势在必行。针对福州城市建设的实际问题,提供务实的技术方案。特别是针对困扰福州多年的城市山水视廊控制、交通拥堵、城市内涝以及历史建筑保护与地方文化传承等问题,加快制定一套更为符合福州城市规划管理要求的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点与成果规定④。
3.1 规划管控的两个基本诉求
既然城市设计是一个具体指导地块开发的有效规划管控方法与工具,那么城市设计管理工作本质上就是管理如何制造这个工具以及如何使用这个工具的管理过程;换言之,就是解决城市设计管理的两大基本诉求:“怎么编”以及“怎么用”。
因此,作为一个成熟的城市设计团队,在编制城市设计的过程中,必须时时刻刻站在规划管理者的角度,处理好“怎么编”与“怎么用”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文中笔者以《福州市南台岛三江口东部片区樟岚总部基地城市设计》为例,重点解释如何以规划管理为导向为城市设计的编制提供相关的技术对策,如图2~图3所示。
图2 樟岚总部基地平面图
图3 樟岚总部基地鸟瞰图
3.2 以解决城市规划管控重点与难点为导向的技术方案生成
针对福州城市设计普遍脱离地方特色与规划管理实际需求的问题,设计团队从设计伊始就为技术方案的生成设定了一个核心命题:如何塑造根植于福州历史与自然的城市空间系统方案?并且针对福州目前规划管控的重点与难点提出以下三大技术方案与措施。
3.2.1 城市空间尺度管控:新“三坊七巷⑤”的空间结构
在城市空间尺度的构建方面,规划充分理解与吸收了福州市传统街巷空间组织的精华,延续“三坊七巷”内部鱼骨状的坊巷结构,如图4所示。形成以一条东西向的商业主轴来串联各条南北向的巷道空间;同时在路网规划上强调控制街道尺度,增加路网密度;从而形成东西向的城市道路中心线间距约80m,南北向道路中心线间距约160m,每个地块平均大小控制在60m×140m左右,如图5所示。
规划依托轨道站点打造一个站心城市综合体,在地块内部打通一条中央商业主轴串联东西两个地块,并在整体功能分区上形成总部办公+居住生活的两大大片区板块,从而形成街巷结构清晰、功能混合有序、街区尺度合理、动静皆宜的高端滨水总部办公街区。
图4 三坊七巷街巷平面图
图5 樟岚总部基地用地规划图
3.2.2 城市滨水界面管控:“山水城市”的空间意向
闽江现状天际线存在一种较为简单重复的模式:只有沿江的高层建筑界面,缺乏层次和变化。樟岚总部基地的滨江天际线设计灵感来源于中国传统的山水绘画,试图创造一种能够反映中国传统山水美学概念的滨江天际线,并与基地北侧的会展中心共同形成一段舒缓柔美的滨江天际线,体现出福州独特的山水人文情怀。
规划以山水城市为设计理念,采用象征山水起伏的有机退台建筑⑥形式:将地块横向分成5段,每段创造波浪形天际线,并限定波峰波谷最大高度;从而塑造了一个多层次的滨江建筑界面:24m滨水商业界面(波浪)+办公界面(山峦+山峰)+总部办公地标(双塔),如图6所示。
图6 樟岚总部基地滨水天际线概念图
3.2.3 城市交通组织管控:人性化的立体交通组织方式
规划采用了立体交通组织模式,分别在地下二层形成车库联通环路,地面层围绕商业中庭形成连续的骑楼界面;并在地上二层形成空中步行连廊系统,该连廊系统能够跨越南江滨大道与江滨公园的绿道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网络,如图7~图8所示。
城市设计具体将整个立体交通组织从下至上分解为4个层次:
(1)地下三层:与地铁站相联的步行系统,P+R系统⑦;
(2)地下二层:局部地下商业,地下车库;
(3)地下一层:地库连通系统、人行通道系统、下沉广场(或公园)系统;
(4)地面层:骑楼系统,Drop-off系统⑧,BUS公交系统;
(5)地上一层:空中连廊系统,局部开放式露台(或花园)。
图7 樟岚总部基地立体交通系统规划图
图8 立体交通系统设计示意图
3.3 将技术方案转换成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定图则
目前在城市设计组织编制过程中,设计单位往往从设计师的角度出发,工作重心过分偏向于空间形态方案的演绎与生成,却忽视了针对后续规划管理的相关技术图则的研究与细化;或者由于设计团队自身缺乏实际规划管理的经验,管理图则粗制滥造,完全脱离后续的规划审批,导致图则无法具体地运用于实际操作。
因此,如何将一个理想的城市空间系统方案转换成为能够具体指导建设的法定图则,是关系到城市设计怎么用的核心环节。规划团队结合樟岚总部基地城市设计方案的特点,提出了“量、形、流、口、策”五字口诀作为城市设计图则制定的基本技术要领。
(1)容量(capacity)
图则对地块内部的各个功能业态提供了详细的开发容量规定,并且鼓励地块混合开发,基本做到在整个规划单元内职居平衡⑨,即按照住宅与商业供给量基本达到1∶1的比例进行配置,如图9~图10所示。
图9 樟岚总部基地功能业态布局图
图10 功能业态饼图
(2)形态(form)
图则为实现山水城市的空间形态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建筑、场地以及地下空间的设计导引,如图11~图12所示。
①除了地标建筑以外,其余建筑建议使用8.4m×8.4m的柱网做为统一的平面布局骨架。使得建筑各层平面逻辑规整,方便互联互通。
②滨水建筑鼓励使用退台建筑的设计手法,并且通过控制建筑的限高和退台的角度,对建筑的整体形态加以控制与引导。
图13 立体交通流线设计导则
③强制要求通过每一栋建筑的地下二层车库,地下一层商业,地上一层骑楼,地上二层连廊的相互关联,形成了有序统一的立体交通系统。
图11 樟岚总部基地有机退台建筑设计导引图
图12 有机退台建筑的三维包络线
(3)流线(circulation)
图则为立体交通组织系统内各层的交通流线提供了清晰的流线组织方案,并且根据这些流线组织方案对各个地块内部的地面车行出入口位置、地下车行连通、地面骑楼以及二层空中连廊的位置与建造规定做出了详细的设计导引,如图13所示。
(4)接口(connection)
图则为相邻地块之间的各个流线的接口提供了准确的平面位置、高差衔接规定以及大小尺寸范围。这些接口具体包括地下二层车库通道,地下一层商业连廊和地上二层商业连廊的接口位置,以及地上一层骑楼的接口位置;同时规定即使相邻地块的开发主体、时间和进度以及建筑方案的形式大相径庭,但必须保证这些关乎系统贯通的接口位置是唯一且无法更改的。
(5)政策(policy)
为了鼓励相关技术规定的执行与落地,导则通过制定一些奖励性的公共政策来促进相邻地块骑楼、二层连廊、地下通道的互联互通。具体政策包括:
对于能够按照要求同时提供底层开放式骑楼与二层步行连廊的多层商业建筑界面,允许其不必后退道路,即可以紧贴道路红线进行布置。
对于能够按照要求提供地下一层步行通道的地下商业建筑,对其给予5%的地下商业容积率奖励。
对于能够按照要求提供地下二层车行通道的地下停车库,对其给予5%的地下配建车位折减。
城市设计编制的最终目的是能够为后续的规划管理与审批提供相关技术依据。但遗憾的是,在城市设计“怎么应用”到后续规划管理方面,福州市目前的相关规划管理规定与机制还正在建设与探索之中。因此,笔者在参与编制《福州市城市设计导则》⑩(以下简称《市导则》)的过程中,提出以下两点具体建议:
(1)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规附加图则
由于城市设计的核心功能是实现对城市建设的三维管控,因此最直接的规划管理与审批依据应该是《福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与控规图则。可是由于福州这些年城市设计成果没有及时地转换成为相关的法定图则与技术规定,导致福州近年来的城市设计方案最终的落地性不够理想。
因此《市导则》有必要在城市设计成果如何转换成为后续规划管控依据方面提出明确的相应规定与要求。建议在借鉴上海城市设计管控方面[4]的成功经验,提出以下城市设计管控的基本框架与逻辑:
①将城市总体层面的城市设计成果及时地转换成为《福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形成覆盖全市的城市设计管控通则;
②将重点地段与地块城市设计成果及时地转换成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设计附加图则,成为重点地段(或地块)日后的规划审批依据;
③有城市设计附加图则的地段(或地块)参照附加图则提出建审依据,并且重点地段(或地块)城市设计可以突破《福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入库标准与动态维护
统一规范各个类型城市设计成果的电子文件格式,明确城市设计成果入库标准,以便日后对城市设计的相关规划审查进行信息化管理,使其逐步纳入全市(县)统一的“一张图”规划管理平台。城市设计的成果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无缝对接与融合,应参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制度建立城市设计动态维护的相关操作流程与技术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城市设计进行评估和维护。
注释:
① 现代城市设计实践大师J.Barnett 的名言:“设计城市而不要设计建筑物”。
② 区划(Zoning)实际上政府主管部门对各个地块使用性质和使用许可的管控,相当于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③ 福州中心城区地处闽江下游的盆地,四周群山环绕,闽江穿城而过,有“三山两塔”“大三山、小三山”以及“两山夹一江、三江交汇”等重要的山水关系需要特别予以关注与保护。
④ 城市设计编制的成果规定主要包括设计的内容要求以及相关图纸的表达规范与深度要求。
⑤ 三坊七巷是福州市鼓楼区南后街两旁从北到南依次排列的十条坊巷的简称,是中心城区最重要的历史风貌街区之一。
⑥ 有机退台建筑指的是采用层层跌落的退台设计,从而实现建筑立面上的有机曲线形式。
⑦ P+R系统,即Parking+Riding,指的是公共交通中专门衔接停车+公共交通换乘的系统。
⑧ Drop-off指的是为出租车与私人汽车提供的上下客流组织流线。
⑨ 职居平衡指的是在整个规划单元里所提供的居住人口大致与办公工位大致相等,其中住宅与办公均按照人均建筑面积36m2的标准进行人口测算。
[1] 陈晓东.城市设计与规划体系的整合运作——新加坡实践与借鉴[J].规划师,2010(2):16-21.
[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Z].201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Z].2016.
[4]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Z].2011
The study of urban design guidelines oriented by the management of urban planning——Take the example of “Urban Design for Zhanglan Headquarters base, Nantai Island, Fuzhou”
YANGTao
(Fuzhou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 Design Institute Co.,Ltd,Fuzhou 350018)
According the experience of the author who has taken part in several relative projects and study of urban design in Fuzhou during latest several years, especially take the example of Urban Design for Zhanglan Headquarters base, Nantai Island, Fuzhou, the dissertation would explain in detail that how to carry on the principle of urban management orientation not only during the process of the creation of proposal describes about different urban space systems, but also during the process of guidelines formulation after proposal. At first a practical urban design proposal need to focus on the series of real issues in the management of urban design. And such issues includes the humanization design in pedestrian environment,the main visual corridor between mountains and river,the 3D transportation system surrounding the metro hub,and the creative design in the surface in waterfront. Secondly the urban design guidelines need to answer the five key issues about th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 of each lot,and such issues are capacity,form,circulation,connection and policy.
Urban design;Legal plan; Zoning plan;Regulatory plan; Guidelines of urban design; Authorized guidelines
杨涛(1978.11- ),男,工程师。
E-mail:thomas-yang@126.com
2017-04-05
TU984
A
1004-6135(2017)07-0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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