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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善民生建设 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时间:2024-08-31

尹 俊

(合肥市行政学院,安徽 巢湖 2380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目前我们国家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并且初步达到小康水平,标志着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新阶段里,人民的诉求有比温饱阶段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了。因此,要想达到全民共享和社会全面进步,就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和改善民生建设,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民生问题,才能切实推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民生建设对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首先,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结构合理、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关系不断得到协调,并且阶层之间相互开放、公平公正、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各阶层人民有共同理想、讲诚信守法度、稳定有序的社会[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是要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样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其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奋斗目标无论从革命战争时期看,还是从现在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到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都决定了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的历史使党的环境、面貌、地位和任务都发生了变化,但是我们党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性质、宗旨和根本目标始终没有变,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她才赢得了人民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才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这一点必须牢记,因为它关乎社会主义的命运和前途,关乎中国共产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的考验。

二、目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的加速转型期,人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仍然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制约着人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不公平问题越来越突出

公平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核心价值取向,社会主义社会是比以往任何社会形态都更加注重公平的社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努力推进社会公平的实现,提升社会公平程度,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社会不公平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竞争起点的不公平,先天的不公平是客观存在的,人们的禀赋、出身家庭的贫富、所处地区的自然条件有差别。但是后天的起点不公平就是关乎社会政策选择的问题。人们主要的不满是受教育的机会、健康的机会、迁徙的机会等等的不公平;二是竞争机会的不公平:即在社会中,社会秩序应该是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但在现实生活中,个人与企业在社会与市场环境中常常受到歧视。比如弱势群体和农民工等问题,都是具体的表现;三是竞争过程的不公平:作为社会和市场公平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政府职能未能完善,加之在不同领域上的监管缺位或缺失,为权力的寻租留下了空间,造成竞争过程中的不公平;四是竞争结果的不公平:由于上述各个竞争环节中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因此,必然就会最终导致了不公平的竞争结果的发生,而不公平的结果又会极大地挫伤老百姓参与竞争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

要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公平问题不能回避,尤其是要重点解决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并有扩大的趋势。其中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三倍多;由于我国东西部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目前两者之间GDP的比值是2.71∶1),导致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此外,国内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十一五”中期,行业大类之间的工资差距远远超过“十五”时期。收入差距过大,使得社会鸿沟加深,出现社会无法承受的如仇视社会、仇富仇官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可能引致严重社会矛盾和冲突,成为影响当前社会阶层关系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到了必须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了。

(三)腐败现象逐渐漫延

腐败问题是当今世界比较普遍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也是当前中国最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腐败是广大群众最痛恨的社会公害,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来看,腐败的实质就是执行公共职能的国家公职人员,用权力为自己、他人谋求不正当的权益。在现实社会中,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铺张浪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倒买倒卖国有财产等行为。虽然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人,其行为的社会后果却十分严重,在社会及群众之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长此以往,必然产生相关的连锁反应,导致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恶化,党和政府的社会声誉度下滑。腐败问题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我们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以上种种社会现象已经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

三、造成以上不和谐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和谐价值观缺失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追求经济发展的冲动使得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被不断地边缘化,对经济利益的盲目追求而忽略了全面发展。社会成员价值观缺失,首先会造成社会认同感危机,当人们对社会缺乏了一种共同价值的认同,社会就不易为众人所认同;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一种正义导向作用,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缺失正是正义的缺失。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阶层利益的分化与对立、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劳企关系的紧张、贫富关系的紧张等等社会阶层不和谐的缩影都是和谐价值观缺失的表现。再次,社会和谐价值观的缺失还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它会导致人们社会责任的弱化、社会诚信的丧失、社会合作的降低、集体主义和社会契约精神的丧失或弱化,以及个人主义、实用主义、投机主义的上升、腐败流行……所有这一切最终会导致社会矛盾加深、经济与社会生活环境恶化、社会发展受到阻碍。

(二)社会政策滞后

进入社会转型期后,现存的一些社会政策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比如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困难家庭子女的教育等问题,这些问题大都是由于我们在制定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社会政策上,严重滞后所导致的。有的是因为制定的政策不够科学、规范,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没有及时完善而导致的。比如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地区行业垄断等制度,还在继续影响着社会,并且导致了社会和地区间一系列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有的是因为政策的缺失,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没有顺应形势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而导致的;还有的是由于在相应的监督制度和民主制度没有及时完善的情况下,导致个别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失控等现象。以上种种社会政策滞后的现状,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2]。

(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近年来,我国社会事业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相较于经济建设的步伐,显得滞后许多,投入也严重不足,有限的公共资源过度倾向于少数社会群体,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特别是在农村更为突出。我国在科教文卫安全等方面的投资水平比较低,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长期低于国际标准 4%的水平,教育的不平等和产业市场化,导致上学难、上大学更难的现状;医疗机构的盈利化和产业化也使得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不能遍及整个社会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困扰着国内大多数人;伴随高校持续扩招的同时,大学生就业率逐步走低,下岗职工由于社会环境以及自身特点等原因,使其再就业也遭遇种种困难。

四、加强和改善民生建设,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几点启示

(一)改革政治体制,加强制度创新

1.完善国家政治体制

只有通过完善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通过有效的措施,提供最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加大对市场的监管,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的秩序,才能避免腐败和各种权力寻租行为对收入分配制度的冲击。也就是说,政府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起决定性的作用,要从直接配臵资源的角色中退出来,依靠市场机制,实现资源和效益的最优化和最大化,这样才能根除由于权力而导致收入不平等的现象。在政府大力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为了破除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一方面要具有坚定目标将改革进行到底的恒心,另外,还要有彻底清除旧思想束缚的毅力,继续简政放权,把各种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权从政府事务中剥离出来,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的监管职能,努力朝着服务型政府的方向转变,就能有效防止“权钱交易”现象的发生,为经济发展、社会分配秩序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

2.用政策和制度的公平来提高和促进效率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指出:只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才能“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为了使整个社会能在既公平又高效的轨道上有序地运行,就必须要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制度和政策,人与人之间才有了能够恰当地调整和处理相互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人与社会才能相互协调地发展。此外,制度的根本作用就在于能够维护正义与公平,合理而科学的政策与制度可以最大程度上的保障社会形成正义和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促使整个社会效率的提升。而不合理、不公平的社会政策制度则会导致社会出现“权力泛化”的现象,不但阻碍社会公平正义的形成,催生腐败现象的发生,还会极大地影响社会效率。

3.改革税制,加大税收调节的力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意味着财税改革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完善收入分配格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常在市场经济中,税收政策是调节收入分配最有效的手段。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高的人群是工薪阶层,而收入最高的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几乎是全世界最低的。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比较明显的间接税制度,我国间接税的比重超过 60%,而间接税比较容易转嫁到普通老百姓的身上,因此,工薪阶层的税负较重。今后税制改革的方向,应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分配的作用,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把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并通过个税、遗产税等税收制度来调节过高收入人群税负,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收入等措施,从制度层面优化税种结构,深化税制改革,才能使低收入人群的总体税负水平下降,实现税负公平[3]。

(二)科学解决城乡、区域、贫富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1.积极创造就业机会,保证更多的人参与初次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包括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两个部分,其中初次分配是对生产要素的分配,即主要由占 80%以上的劳动者报酬等收入项目构成。据统计,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并且居民初次收入增长缓慢,而影响居民初次收入增长较慢的主要原因就是:伴随着经济的高增长而出现低就业的状况。就业是参与初次收入分配的根本保证,没有就业就无法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因此,为了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就必须扭转初次分配不合理的格局,打破垄断,整顿分配秩序,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适当提高劳动报酬水平。在消除一切影响就业制度的障碍和就业歧视的情况下,还要建立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培训体系,增强其就业能力,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臵[4]。

2.提高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收入增长的市场环境与机制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的格局有三高与三低的特点:一是资本报酬高,劳动报酬低;二是国民收入高,居民收入低;三是垄断行业收入高,一般行业收入低。初次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劳动报酬增长缓慢是目前我国贫富差距加大的主因。首先,从长期来看,要有效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就必须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为了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 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两个倍增计划,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要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者报酬要和生产率提高同步。其次,要加强对劳动保护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动法的完善,并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从根本上解决劳动者的权益问题。加强劳动监督力度,最大程度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再次,要营造和培育有利于劳动者的公平市场环境,也就是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的收入、取缔和清理非法与隐性的收入,重在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调节过高收入,逐步改变目前金字塔型的收入分配格局,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3.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只有稳步、持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才能有利于提高整个产业工人的总体收入水平,因为产业工人的总体工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业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就是加快劳动力的转移,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因此,我们首先要落实党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造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发展特色种植,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畜牧业;依托旅游开发,鼓励更多的农民参与第三产业的经营;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外出务工农民就业服务体系;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实现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地区的稳定就业等措施。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人民群众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让人人都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是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体现,是让所有人都能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基本医疗保险从城镇覆盖到了农村。在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就是“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使我们正在逐步走向人人依法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新时代。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标准,它与人民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是社会的“稳定器”,是经济运行的“减震器”,也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它保障了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相结合,并且有利于增强我们党的凝聚力,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另外,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以社会救助、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为辅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的再分配、三次分配,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保证公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方式之一。

(四)推进民主化政治建设,构建弱势群体公共利益表达的机制

在今天,利益的主体趋向多元化,不同的利益主体为自己争取利益的能力存在着差异,特别是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差异尤为突出。强势群体一方(如民营企业家、经理、工程承包人)不但积聚着相当大的社会能量,而且利益表达渠道通畅,并对整个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相比之下,弱势群体在表达和诉求自身的利益上,则处于有心而无力的状态。具体表现在:弱势群体(比如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在我们的政治构架中利益代表相对比较少,在政治代表构成比例和数量上严重不足,这与弱势人群占总人口数的比例极不协调;另外还表现在:弱势群体缺少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在明知利益遭受侵犯,却没有能力,也没有渠道去表达的情况下,弱势群体也就越来越多的通过过激的行为来对社会表达他们的不满,而由此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我们党在三中会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提高弱势群体利益代表在人大代表中的人数比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5],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党的领导下,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为弱势群体建立起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与渠道。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项新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只有在保证社会公平的制度下,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社会建设的重点,推进改善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也就抓住了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的关键。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相处,人们生活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甚至创造性才能充分的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能够实现长久的和谐稳定。

[1]陆学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与要求[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5,(3).

[2]奂平清,等.三人谈“应更加注重社会公平”[EB/OL].人民网:http://theory.people.com.cn/GB/41038/4092434.html,2006-2-10.

[3]云帆月影.公平与效率之矛盾剖析及对策思考[EB/OL].新浪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aabd310100bzx8.html,2009-1-17.

[4]张车伟.破译贫富分化背后的财富密码[EB/OL].半月谈网:http://www.banyuetan.org/chcontent/zc/zcjd/201064/77226_3.html,2010-6-5.

[5]中国经济网综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报、说明(全文)[EB/OL].中国经济网: http://www.ce.cn/xwzx/gnsz/szyw/201311/18/t20131118_1767104.shtml,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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