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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管理的遍地弦歌

时间:2024-08-31

■文并图/阿 留

负面清单管理的遍地弦歌

■文并图/阿 留

9月中旬,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2017年前,在部分地区试行。从2018年起,全国范围推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全面铺开时间表的敲定,意味着这项制度的落实将提速。涉事政府部门进入倒计时,必须加快实现角色的转变和相关准备工作。

其实就在几个月前,国务院刚刚出台了一个外商投资准入的《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总结了上海自贸区对外商投资管理实行负面清单的经验,扩大到其他几个自贸区进行试点,被看作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规模铺开的前奏。

当初的“独唱”眼看就要变“合唱”了,如此匆匆的节奏,可以看出高层的急切。在当前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和不确定因素的形势下,政府期望通过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简政放权,激活经济微观层面,增加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或者哪些项目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外,其他行业、领域和项目的经济活动全都许可。

负面清单制度的设计思想,源自市场经济法治框架的一个基本理念——“非禁即入”。即从事一切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经济活动,是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天然权利,并不需要行政许可。因此,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市场主体都有权自动进入,自行其是,用不着政府摇头不算点头算。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标示了深化改革的方向。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一石二鸟,在两个方面廓显其意义。一是使市场发挥作用有了更大的空间。过去凡事都是政府大拿,政府不点头的事儿,都不能做。但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中,市场形势千变万化,市场信息瞬息万变,政府很难精准把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反应更加准确、灵敏,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指挥他们进行资源配置。负面清单最大的作用是赋予市场更大的发力空间。

负面清单管理的另一个意义,是促进政府的职能转变。通过负面清单的制定,明确什么才是政府该管的,使政府加快退出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有所不为,可以令政府更好地有所为,真正做好市场经济中政府应当充当的角色,当好负面清单规则的执行者、市场秩序的守护者。

法无禁止即可为。在质量领域,一方面,让企业等市场主体释放他们的能量,加强管理,改进工艺,追求高质量,赢得竞争优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负面清单管理要求政府管理方式进行变革。法无禁止的领域要放手,在清单以外的质量领域,政府没必要多生瓜葛。即便是推优、帮扶之类的正激励,由于很难做到普惠于每个市场主体,难免有“拉偏手”之嫌。无疑在客观上形成了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破坏,与政府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者、裁判员的身份、角色相悖。

法有禁止必须为。在质量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意味着质量监督部门要把主要的行政注意力和行政资源集中到清单上开列的内容——质量底线的管理上来,保底线,保质量安全。对负面清单管理的认识,反映了质监工作在治理方式、工作重心、活动区域的改变。在负面清单以外的质量领域里,简政放权;在负面清单开列的质量安全领域中,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按照负面清单严格进行监管,做到有机制、有措施、有实效。围绕负面清单的管理,深入、细致、严格,真正有所作为。

负面清单管理在质量领域的安顿,不仅意味着我国一般产品生产领域市场准入规则简明化、清晰化,行政干预的减少和退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力量在这里得到强化;还是质量监督部门转变职能,重新定位,调整工作重心,牢牢把质量安全抓在手里的重要契机。质监部门应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的治理体系,担负起政府质量安全监管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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