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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省市2批次不合格

时间:2024-08-31

■文/王 刚

抽查范围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G B 1 0 2 0 5-200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 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产品的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总氮的质量分数、有效五氧化二磷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包装标识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总氮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项目。

红 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黑 榜 本次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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