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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执法安全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4-08-31

■文/刘新成 苟智囡

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行政执法安全工作,是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前提和保证。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质监系统在执法中,曾数次发生暴力抗法事件,造成多人受伤,既直接使工作受阻,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发生这样的问题固然有诸多客观因素,但作为质监部门,应从自身多下功夫解决。根据工作实践和体会,笔者认为应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依法行政

预防和杜绝执法中的不安全事件,首先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

(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执法权力。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技术检验检测结果为支撑,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证严格执法,不断提高质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严格执法程序。要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在检查、立案、取证、审批、送达、案审和移送中,严格按程序办案,保证规范执法,所办的案件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上级机关的检查。

(三)严格执行法律规章。所办案件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按要求实施检查,按规定填写执法文书,做到依法办案有理有据,严格规章一丝不苟,保证公正执法,增强社会和群众对政府质监部门的信任和支持。

(四)严格说理执法。要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把执法的过程作为向社会和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的过程。执法中要依法行政,以理服人。要让行政相对人明白有关法律法规条文,明白主要违法事实,明白处罚依据,明白申请行政复议和投诉方式,明白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证文明执法,推动安全执法和社会和谐。

2.实行联合执法打假,加大执法安全防卫

(一)实行跨单位(部门)联合执法。对于上级机关部署的大范围的专项整治活动,因工作职能分工不同,由市局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同意后,由市局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市局以外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二)实行本系统内单位(部门)联合执法。对于本市内跨区县行政区域查处假冒伪劣行为的案件,需要两个以上单位配合的,由所在单位专题报告市局同意后,由市局职能部门安排相关单位联合执法检查。对于本辖区涉及综合管理、计量、标准、食品和特设安全监管等技术性较强、较棘手的案件,由本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三)实行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由市局或各有关单位向本级政府报告,书面协商在质监局建立公安人员配合执法的常设机构。质监和公安双方研究制定联合执法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自觉贯彻执行。每逢大的专项整治、大案要案和棘手难办或经过预测可能会发生暴力抗法的案件,都要有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3.制定执法安全措施,保证执法正常开展

(一)制定严格执法制度。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抓好执法纪律、执法流程、案件查审分离、罚没裁量权行使、执法行为规范和执法文书制作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制定行政执法安全责任制度。要把执法安全作为一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及执法人员。要制定执法安全责任制度,实行谁执法、谁负责,确保执法的安全。

(三)制定《应对行政执法突发暴力事件实施预案》。要在组织人员对执法工作如何应对突发暴力事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行政执法应对突发暴力事件实施预案》。预案分特大、重大、较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的预案,都要明确任务、分工、措施和要求,防患于未然。

(四)制定风险预警措施。要全面建立行政执法风险监测、风险研制、风险预警和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对易发的执法不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制、早预警、早处置。要建立统一的应急信息平台,及时搜集各种风险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各种风险,提高执法质量。

4.强化人员教育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一)抓好人员教育。要坚持经常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法纪律和政风行风等方面的学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心理学知识的学习辅导;要加强执法知识和执法技巧的学习培训;还要加强如何增强急、危、险、难应变能力的学习提高。通过不间断地学习教育,达到能执法、会执法、善执法的目的;通过经常性的情况通报和执法经验交流,达到会观察动向、会审时度势、会应变处置突发问题的目的。

(二)抓好人员管理。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执法前,提出要求,严肃纪律;执法中,依法行政,以理服人;执法后,及时讲评,总结提高。要特别重视抓好易出问题人员的管理,多观察,常提醒,教方法,扬长避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自控能力。在执法分队人员的组成分工上,要考虑人员新老、性格、处事方法等的优化统筹,合理搭配,降低事发系数。要建立配套的执法人员管理措施,既抓好平时管理,更重视抓好执法中的管理,防止出现问题。

(三)抓好模拟演练。要从实战出发,适时组织应对执法突发暴力抗法的演练。演练要把实际执法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状况列入训练课目,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抓好演练成果的应用。

5.健全执法监督措施,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一)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要通过执法程序监督、执法行为检查、应用法律法规考评、执法案卷评查、问卷调查、投诉处理和政风行风评议等方式,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召开执法安全形势分析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分析安全问题。要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处后的回访检查力度,回访检查率不得少于95%。要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对于较大等级以上的暴力案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市局主管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果断措施解决。

(二)建立外部监督检查机制。要经常性地保持与法院、检察等部门的联系,保障和支持这些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要坚持定期向人大、政府、政协、监察等机关汇报执法工作,自觉接受这些机关和社会、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执法安全员队伍。要在各执法分队中设立一名安全员,协助分队长抓好安全工作,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执法点,每个执法人员,每个执法案子上。

6.加强执法安全领导,促进法治质监建设

(一)建立组织机构,坚持开展工作。要成立有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执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听取行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要加强对执法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应对执法突发暴力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应对处置等级预案,解决矛盾纠纷。

(二)建立领导职责,坚持抓好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经常过问指导,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各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保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其他领导要积极协助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抓好工作。各执法部门领导对预发案件要拿出两到三套以上实施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抓好落实。

(三)建立保障机制,保证安全到位。要加强向驻地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请示汇报,经常保持联系,取得理解和支持。发生突发暴力执法案件,如需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驻地政府相关领导和分管部门报告妥善解决。要加大人、财、物投入,为执法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由单位给所有执法人员办理执法人身保险,解决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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