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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甘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4-08-31

文/李永平

随着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出台支持甘肃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以及甘肃确定的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都将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特种设备数量的大幅增加,这些都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甘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这条主线,认真抓好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两项根本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新突破,为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加强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

随着“两点三面四个一”(省局负责两点即证后监管、重点监控,市州局负责三面即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应急响应体系,县级局负责四个一即一档、一表、一账、一图)层级监管模式有力推进,甘肃监察机构的监察能力不断增强,具备了推动工作上台阶的基础条件,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责任不具体、工作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及时等问题,安全监察还存在盲区和死角,要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必须全力抓好各级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是着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各级质监部门应科学合理地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配备监察人员和装备,至少确定两名持证监察人员长期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监察人员应制定年度计划进行培训,积极采用“安全监察大比武”等形式不断提高监察人员执业技能。

二是努力开创市州局“三大体系”建设新局面。加快运行动态监管体系进程。充分利用甘肃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加强基层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建设,在乡镇、社区和特种设备重点单位聘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监察机构与稽查机构的联动,充分发挥质监稽查队伍作用。加大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力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建设,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质监部门监管责任、政府统一领导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应急水平。以辖区内特种设备重点单位为依托,利用优势资源建立应急机构,组建应急专家库,督促企业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及时掌握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奋力推进县级局“四个一”建设再上新台阶。县级局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察应达到无缝隙覆盖,每年通过对所有生产使用单位的现场监察,拿到第一手资料,确保一档、一表、一账、一图的客观性和动态性;对现场监察存在问题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应将日常监察过程中获得的监察信息及时完整地录入系统,做到监察专柜中的纸质文档与动态监管系统一一对应。

四是定期考核通报。市州局每年依据《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县级局考核细则》对县级局至少考核一次,省局对考核结果抽查确认后,作为争创“五强”县级局和“五强”县级局复审的基本条件;省局每年将依据《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市州局考核细则》对市州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打分的依据,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评优行使一票否决。

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

检验机构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技术支撑,近年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能力建设和检验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得到重视,但在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忧患意识不强、业务拓展能力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科技创新能力较弱,质量保证体系执行不到位、检验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要适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必需进一步加强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升检验能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大检验设备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是当前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升检验能力的当务之急,要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强化人才队伍整体水平和检验设备的科技含量。

二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约束机制,严格规范检验行为。质量管理体系是检验机构开展各项工作的制度保证,检验机构应结合机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针对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细化各类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应保证体系文件的有效运行,提高检验检测实施过程的规范程度,确保检验工作始终满足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三是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监督,努力提高检验质量。检验机构应在机构核准范围内开展检验工作,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的真实、有效和正确,按规定时间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和记录的填写要符合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应按制定的检验工作质量监督考核细则、检验报告考评办法等,进行监督考核和检验报告考评,并及时征求受检单位对检验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促进检验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是定期考核通报。省局每年对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且达到优秀的检验机构,省局将在检验业务上优先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检验机构,强化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必要时对其检验检测业务进行限定。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化建设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尽管在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仍然存在法律意识淡漠、安全责任不强、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不健全、安全资金投入不足、隐患治理工作不主动,仍需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实行量化评价,并将每年自查评价情况上报辖区县级局备案,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二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提高安全监察效能。各级监察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监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级局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将检查、自查评价情况存档备案。市州局应加大对县级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不少于一定比例的实地抽查。根据自查和检查的情况,各级监察机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推进分类监管。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定期考核通报。生产使用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省局每年对市州局监督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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