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吴文亮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广西 来宾 546199)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区域协调发展。2018 年,全国教育大会指出:“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区域、城乡和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以教育现代化支撑国家现代化。”这为我国新时期教育均衡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县域一般有如下特点:地域宽广,人口稀少,人员居住分散,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滞后,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等。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是指民族地区县域举办的小学阶段学校。受民族地区县域特点的影响,民族地区县域小学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明显,这些差异影响了县域城乡小学的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共同体的概念最早源于19 世纪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的经典之作《共同体与社会》[1]。20 世纪80 年代,共同体概念被引进教育领域,国内学者认为它是在学校改革领域内,对学校组织形式的再认识[2]。此后,我国在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中提出城乡教育共同体政策,试图通过改变学校间的组织形式来统筹城乡教育[3]。事实上,城乡学校由以往独立办学到联合办学的转变是一种创新,但在转变办学模式的过程中会带来一系列的现实矛盾。为此,本研究旨在通过探索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教学共同体的构建策略,为民族地区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参考。
自从“共同体”从社会研究领域引入到教育研究领域之后,迅速成为教育行动研究、教师专业化发展、新课程改革和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热点话题。进入21 世纪,日本学者佐藤学提出了学校是教师和学生的“学习共同体学校”,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了“学习共同体”,即“教学共同体”[4]。教学共同体是侧重于以学生为中心而构建起来的共同体,其主要形式是“师生教学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里,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和学生都有学习的意愿,大家互相平等尊重,合作交流,相互分享各种学习资源。这个共同体的目标是让师生在平等关系和良好合作的条件下通过学习使自己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最终实现共同发展。
教师教学共同体是以教师为主体,以达成教学目标和教科研任务为使命,教师间交流共享,互相促进,最终实现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发展、教育创新的群体[5]。教师教学共同体具有三个基本的内涵。第一,专业学习。教师教学共同体的构建是以促进教师个人自身专业学习为目标,其价值则体现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第二,团队合作。若干教师的聚集并不能产生共同的学习效果,教学共同体强调教师彼此的合作和交流。第三,情感交流。对于教师而言,教学共同体是一个交流的平台,无论是专业学习还是团队合作都离不开教师间的交流互动,而且教学共同体可以更好地增强教师的责任感[6]。
201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这份文件对新时代中国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和新任务。新时代对学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新使命和新担当。然而,我国地域宽广,人口众多,各地区教育改革的复杂性、曲折性和长期性依然存在,特别是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育改革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问题还比较突出。首先,学校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相对薄弱。由于区域经济和城乡差别的影响,许多民族地区县域小学之间的教学条件存在较大差距,许多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尤其是现代化信息技术方面的建设存在很大的缺失。其次,教师观念相对落后,教学方式缺乏创新性。教学方式单一,“一言堂”或“满堂灌”的现象较多,教学过程缺乏新意,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再次,教师在教学中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受传统评价方式的影响,部分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以分数为主,把考试高分当成评价的唯一标准,忽略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违背了教育的初衷。最后,城乡待遇差距导致教师的学习和成长动力不足,教师专业发展的自我认识不足,教师对学校认同感不高、归属感不强。由于城乡发展不均衡,城乡小学在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以及教师的生存环境和薪酬待遇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再加上生源素质和社会认可程度方面的影响,民族地区县域乡村小学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继而,进一步拉大城乡的教育差距,带来新的问题和矛盾。因此,研究和解决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育问题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迫在眉睫的工作之一。
从共同体的概念和含义可以看出,构建教师教学共同体需要挖掘共同体内部成员的共同基础。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的共同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有共同的育人使命和育人目标。教育是事关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大事,是国民素质提升的根本途径。小学教育是各阶段教育的基石,其核心就是奠定儿童成长和长远发展的基础。由于民族地区的教育存在区域性和民族性,民族地区县域小学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学生要养成哪些习惯、要培养哪些核心素养、哪些是学生一生发展所必备的核心素养等。因此,将学生核心素养培养作为小学教育的重点,是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育的共同思想。同时,民族地区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首先要弄明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 年版)》明确指出新的课程标准要坚持目标导向,彰显育人的国家意志,即新时代义务教育的本质一定要充分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时代新人的培养要求。
第二,有平等合作的基础。在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民族地区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和劳作中形成了彼此包容、尊重差异、手足相亲和守望相助的民族特质[7]。这些特质有利于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在构建教学共同体时营造平等、团结、互助的良好风气,进而形成共同体中引领共同发展的强大凝聚力和牢固向心力。
第三,有发展共赢的需求。教师教学共同体既是一个整体,但又保留了整体中每一个体各自的独立性。满足个体的利益是各成员合作共建共同体的前提,这样的共同体才是真正的教学共同体[6]。从民族地区的发展来看,自1949 年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牢牢把握团结奋斗和共同发展的主题,不断推进民族的教育事业向前发展。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将专业成长和个人发展紧扣民族发展的大局和时代进步的脉搏,在合作共建教师教学共同体中始终充满“开放共享、发展共赢”色彩。良好的发展共赢需求已经成为影响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教学共同体发展的重要因素。
县域的党委和政府是实施乡村教育振兴的战略主体,承担一级领导责任。县域党委和政府每年应把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到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从战略设计上做好引导,组织本县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将优质资源优先支持教育工作。县域教育主管部门是实施城乡教师教学共同体的业务主体,承担二级责任。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落实县域党委和政府的战略部署,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统筹规划城乡小学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调配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打通城乡各小学之间的办学壁垒,为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办学理念和教学管理等形成有效流通提供坚强保障,引导城乡教育发展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参与合作的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是教师教学共同体的实施主体,承担三级责任。县域各合作小学需要针对教师教学共同体的构建和实施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按实际情况和要求组织全校教师分级(年级)分段(年龄段)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思想引导和正面教育,并通过适当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办法激发学校教师广泛参与到共同体的构建,形成全校参与的良好氛围。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是教师教学共同体实施的中心,承担四级责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体现在教师教学共同体中强调了教师的中心地位。民族地区县域小学的教师拥有丰富的情感,他们是教师教学共同体中最有活力的部分,在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育人目标前提下,教师强大的主观能动性和丰富的创造力能源源不断地为共同体注入鲜活的力量,这是教师教学共同体构建的关键基础。
在政府的宏观调控、教育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合作学校和教师个人的直接参与下,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构建一套完整的教师教学协同方案,并在参与合作的学校统一实施,共同形成“协同教育集团”的育人机制。
教育主管部门按“以优扶次、以优带弱”的原则,将本县域城乡的小学组建“1+X+N”“协同教育集团”,即“1 所优质小学+X 所次优质小学+N 所薄弱小学”的模式。这种“协同教育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内部各学校的校名不变、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点。
首先,构筑“协同教育集团”内部共同的价值理念。“协同教育集团”中各参与合作学校的教师应以县域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布局为重,树立全县小学教育教学“一盘棋”的思想,构筑共同育人价值、共同教学目标和共同职业使命,形成县域教育教学大格局和协同育人大理念。其次,系统设计,统筹实施,整体推进。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教学共同体的构建涉及诸多资源调配和融合,“协同教育集团”需要在资源共享、硬件共建、文化共筑、队伍共建、领导互动、信息互通、城乡联动、研训互动、项目合作、考评一体、质量共进等方面进行协同构建、协同推进、协同考评、协同发展。再次,强化“1 的引领”“X 的扶助”和“N 的自主”。“1 的引领”是指1 所优质小学,在教学理念、教学思维、教研联动、教学方法、考评方式、专业发展、教学管理等教学宏观行为方面承担示范引领作用;“N 的自主”是指N 所基础薄弱的乡村小学,应该与优质小学教师那样有着共同的教书育人价值取向,对学生培养的目标有认同感,对教师职业身份有归属感,这些认同感必须来自教师内心自我发展而形成的自主动力,进而表现在共同体参与上的自我、自主和自动;“X 的扶助”是指X所小学,在优质小学开展定点指导、定点帮扶和定点服务时提供协助,形成协同效应。一般N 值要小于X 值,这样才能使每一所获得帮扶的乡村小学在实践中至少应有1 所优质小学牵头,2 所以上次优质小学牵手支持。
首先,共同体各合作方应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资源数字化平台建设的意义。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是推进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有助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教育发展方式[8]。怀进鹏指出,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以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通过实施基础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打造中国优质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9]。民族地区县域小学,缺乏优秀的师资队伍和优质的教学资源是突出的问题之一。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资源数字化平台的建设来弥补,从而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其次,实施“互联网+”工程,打通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教学共同体建设“最后一公里”。当前,全国5G 网络工程正在加快实施,许多西部民族乡村地区网络得到了较好的建设,互联网上的教育资源得到极大的丰富和完善,因此“互联网+教育”“互联网+教学”“互联网+教师教学共同体”等在县域乡村地区的实施已逐渐成为可能。那么,在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教学共同体实施“互联网+”的最大障碍是什么?笔者认为,提高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信息化素养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信息化素养是一种信息文化的综合素养,它是文化素养、信息意识和信息技能三个层面综合素质的具体体现。由于历史和现实方面的原因,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的信息化素养普遍不高,尤其低于发达地区的教师。信息化素养作为一种基本能力,它关系到共同体教师的基本学习技能、创新思维、人际交往与合作及实践水平,也影响到教师的合作理念、合作精神和合作态度,因而反映了乡村教师对信息社会的适应能力。另外,信息化素养还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判断、传播及处理等。因此,它成为当今及未来社会教师教学共同体发展实施的有效工具,这种工具可以有效引领和推进教育资源数字化平台的建设。
再次,加强“内援和外联”,办开放式“协同教育集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为有效破解基础教育公平的世纪难题,党中央明确提出,办好网络教育,努力让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近年来,全国已形成一大批网络教育实践形式,包括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名校网络课堂、名师课堂、双师课堂、同步课堂、专递课堂、中小学慕课等,为提升城乡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发挥关键作用[10]。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教学共同体在实施过程中单一考虑共同体内部的“内援”是远远不够的,如何能够充分利用共同体外部丰富的优质资源将成为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紧跟时代潮流、促进区域与全国保持协调同步发展的关键。因此,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教学共同体的构建还需要加强本“教育集团”以外的联动,甚至是区域以外的“外联”,尤其是与东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的教育联动,进而实现更大层面的教育共享,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
构建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教学共同体时除了强调城乡联动和共同发展的同时,还应注重共同体内部各参与学校教师的差异化发展。在共同体内部,各合作学校教师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坊”“校长工作室”“青年讲师团”“骨干研修班”“教师发展中心”为依托,积极开办名师大讲坛、校长说办学、领导讲管理、部门谈服务、教师谈教学、集体说育人等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和利用互联网和教育信息化技术,构建“校校通”“层层通”“级级通”“师师通”平台,围绕学校办学特色大力倡导和推行“一校一品牌、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特色发展推广活动,不断创新和生成优质教学资源,在做好教学的同时彰显教师和学校个体发展的个性和优势,为教师和学校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基、强教之源,发展教育必须优先发展教师。传统教学共同体构建思路侧重于“校”和“校”之间、“教”和“学”之间的讨论,成效相对较小,无法产生更大的效果。我们提出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教学共同体的构建,就是尝试从一个更大的范畴去思考并尝试解决这个问题,其核心就是在民族地区县域范围内探索小学教师以教学为载体去构建育人价值、教学目标及职业归属的共同体。一方面,我们期待为民族地区县域小学教师的自我成长和整体的专业发展提供一些思路;另一方面,我们也期待为农村孩子在家门口就可以接受好的教育,进而为缩小城乡教育差别、推动乡村教育振兴、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一些理性思考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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