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陆 赟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广西来宾 546199)
21 世纪以来,文学表现乡村倾向于关注城乡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对乡村情感与伦理的冲击以及农民生存困境等问题。在21 世纪表现乡村困境的小说中,东西的《篡改的命》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篡改的命》(2015 年出版)通过叙述20 世纪90 年代农村青年汪长尺一家三代“篡改”命运的故事,展示了谷里村村民对城市的畸形向往。东西曾谈到,这部小说的创作动机来源于自己穿梭于城乡时看到许多跟他年纪相仿的村民在村头伸长脖子瞭望他们进城打工的孩子,但在这样一个阶层固化较为明显的时代,农村孩子改变命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症候式阅读是法国结构主义代表人物阿尔都塞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具体指的是着眼于“问题式”的阅读,根据文本的症候读出文本表层所没有表现出来的深层的思想主旨。表面上看,《篡改的命》是写一个农村青年在城市奋斗的悲剧;但我们通过症候式解读文本,可以看到,乡村在消费时代面临金钱和权力侵蚀的“失语”现状和乡村现代化的漫漫长路。通过症候式解读,该小说“新启蒙”的意味以及作者对现代化的审视、对城市化的批判也变得明晰。
在《篡改的命》中,20 世纪90 年代的农民纷纷进城,渴望能跟城里人一样享受良好的物质条件,并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在小说中,乡村对城市的向往是通过主人公们奔向城市的“义无反顾”和对乡村的决绝来呈现的。
在水泥厂招工时被顶替的汪槐一直在做一个关于城市的梦,这个梦的主角就是他的儿子汪长尺。在他看来,考上大学是儿子改变命运的唯一方法。他比任何人都要熟谙“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的道理,他不想让儿子重复自己日复一日在农村劳作的命运。为争取儿子重考大学,汪槐即使双腿残废也毫无怨嗟。残疾后,他为支援儿子在城里生活,失去在农村谋生能力的他甚至把尊严抛之脑后,“趴”在城里乞讨。为了儿孙能在城市立足,他牺牲身体、尊严都在所不惜。
汪长尺曾对城市毫无艳羡,在得知自己成为父亲后,进城的心却比任何人都要果决。他不顾带着刚怀孕的妻子进城的艰辛,排除万难去省城打工。在城里,他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却总是看不到改变穷苦命运的希望。汪长尺在城市奋斗的过程中屡战屡败,尊严被现实无情践踏,最后为实现汪家进城的愿望异想天开地将儿子汪大志送给了有钱有地位的仇人,并悲壮地以结束自己生命的代价来换取儿子城市身份的永久权。东西曾这样评价汪长尺的选择:“他是一个脱了几层皮的人,是一个被父亲寄予厚望的人,是一个尊严被一点点削掉的人,是一个看清楚了环境然后要为后代赌一回的人。这样一个人,如果我们不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不俯视他,不以知识分子自己对待孩子的态度来要求他,那么他最后一‘送’就是合情合理的。”[1]
汪大志对城市的向往姿态无疑是更冷酷无情的。他对城市的渴望已经融入DNA,成了潜意识的行为:汪大志不但有“农村过敏症”(爷爷奶奶每次把他带回农村,他的皮肤就会过敏,一回到城市就好了)。父亲送他去林家柏家的那一天,他一声不吭、没有丝毫抗拒,汪长尺“定点投放”的计划实施得异常顺利。被林家领养后的汪大志与养父母不是亲生胜似亲生,连林家柏这个冷血无情的养父都被他打动。幼年的他就无师自通地抗拒与乡村的一切交集。汪大志遭遇车祸被亲生父亲汪长尺救护送往医院后,他不但不感激,还反过来诬陷汪长尺是肇事者以撇清与底层的任何瓜葛。成为警察的汪大志查到了亲生父亲的死亡真相和自己的身世,但他毫不犹豫地抛弃警察应有的正义将所有有关自己身世的证据销毁。汪大志对城市的向往不仅使他违背了警察的职业道德和为人子孙的孝道,也在形式上断绝了自己的血缘根基。
贺小文这位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也极度渴望进入城市,在她眼里,婚姻只是通往城市的路径。在与汪长尺素未谋面时,仅仅因为她得知汪长尺在城里,就心甘情愿照顾残疾的汪槐、帮刘双菊干农活,且对汪长尺痴心一片。“我就想嫁像长尺哥这样离开农村的人。”[2]61在城市里,她得了“穷晕症”(没钱就犯晕),有钱才能心安,哪怕是做暗娼赚钱,她也觉得充实。同为农村出身的张惠认为农村都是牛屎,她和小文这样美丽的鲜花不该插在牛屎上。即便在城市里从事着低贱的行业,张惠却将城市身份看成一种汪长尺无法企及的骄傲。汪长尺死后,在汪槐替儿子汪长尺送魂时,村里人集体呼叫“往城里”,这声声呼喊既是汪家祖辈的心愿,也是小说中所有村民的共同心声。
小说里这些农民对城市的畸形向往来自于他们对城乡差距感受到的切肤之痛。在汪长尺看来,儿子要是跟着他,就会一辈子受穷,还会得“勾脖子病”,活得没有尊严,但如果跟了林家柏,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不用再低三下四地求人,可以把头抬直。这种想法并不是空穴来风。林家柏和汪长尺同龄,他俩长相都不错,甚至汪长尺有林家柏没有的优秀品质:勤劳、踏实、责任感,但仅仅因为出身不同,命运却天渊之别。在汪长尺萌生把儿子送给有钱人的念头后,他为了说服妻子贺小文说了这样一段话:“同样是命,为什么差别那么大呢?是我不够努力吗?或者我脑壳比别人笨?不是,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我出生在农村。从我妈受孕的那一刻起,我就输定了。我爹雄心勃勃地想改变,我也咬牙切齿地想改变,结果,你都看见了。我们能改变吗?也许会有一点量的变化,比如,多挣几块钱,但绝对做不到质变。牛就是牛,马就是马,即使把它们牵到北京上海,也不可能变成凤凰。”[2]242城市身份成了金钱和权力的象征,这是以汪长尺为代表的农民对城市的解读。
进城后的农民命运如何了呢?祥子、高加林、七哥、涂自强都没能有尊严地在城市立足,《篡改的命》中那个顶替汪长尺的名额上大学的牙大山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改成汪姓的他时刻担心自己真实身份的暴露……假设汪长尺当年真的考上了大学,那个残疾的父亲和一贫如洗的家并不能为他在城市的立足提供任何援助,他会不会重复七哥或涂自强的命运呢?颓败的乡村完成器物层面的现代化尚且困难,精神上的跟进无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东西自言他写小说有“三个兴奋点”:写内心秘密、写人物、写对生活的预测。在他看来“真要写出点好东西,就得不断地向下钻探,直到把底层的秘密翻出来为止”,为了勘探这些秘密,需要的“好像不是才华,而是勇气”[3]。东西的勇气不仅在于他写出了乡村对城市的畸形向往和汪长尺一家三代“篡改”命运的绝望感,还在于洞穿了乡村羞于提及的、深入骨髓的奴性思想,以及乡村对权力的畏惧心态。
汪槐刚出场时可谓生活中的“硬汉”,他可以为了儿子的前途置自身安危于不顾,前往教育局抗议。但他豁出命去的抗争除了摔断双腿使家中一贫如洗之外,并没能对儿子的前途有丝毫益处。汪槐摔伤后为了留点钱让儿子有补习的机会,主动放弃治疗。汪长尺被黄葵打后,汪家都对警察徇私舞弊、不为他们伸张正义的真实原因心知肚明。压抑怒火的汪长尺做梦都喊着要杀掉黄葵。从不服输的汪槐却破天荒地对汪长尺说:“别再喊了,认命吧。”[2]74在汪长尺举起椅子往黄葵身上砸的关键时刻,汪槐劝阻了汪长尺的暴力行为。在儿子爬上脚手架用自杀威胁的方式讨薪时,汪槐对汪长尺说:“除了自己吃亏,谁你都吓不倒。爹就是一个教训。”[2]193那个曾经豁出命去抗议的汪槐用自己身体的残疾换来了血泪的总结:“三无人员”是斗不过有钱有权有势的林家柏的。在权力面前,汪槐佝偻身体,双手高举,仅仅想保住一家人的平安。
相较于父亲,汪长尺在强势的权力面前从一开始就是怯懦的。第一次高考落榜后,他虽然明知自己前途渺茫,却不敢去教育局作任何抗争,甚至认为父亲的维权行为是丢脸的。进城务工后,他曾去“有关部门”讨薪,但几个打砸的工友被抓后,他也跟其他工友一样退缩了。汪长尺被黄葵派人打伤后,现实中的他不敢反抗,只能压抑到在梦中叫嚷杀黄葵。明明无罪的他还迫于对权力的恐惧主动前往派出所自首。他小心翼翼地去劳动局向城里人孟璇探听与林家柏交涉的情况,对孟璇的帮助感激涕零。后来,在汪长尺与林家柏真正对峙时,仅仅因为林家柏比他有权有势,明明手握正义的他却心虚无比,几乎要拜倒在地。当汪长尺发现他蓄谋已久将儿子送往的家庭其实就是仇人林家柏家后,他甚至把这个毁了他一生的仇人“漂白”成了救他儿子一命、保住一家人温饱的大恩人。
东西对谷里村村民害怕警察报复而集体失眠的描写,更是用荒诞手法来凸显乡村的奴性思想。汪长尺被打成重伤住院时,警察一致坚决否认汪长尺是被黄葵所害。黄葵被杀后,为了找出凶手,警察却又默认了黄葵跟汪长尺的仇恨,到谷里村调查。警察铐了汪长尺手铐准备带走时,村民集体下了警察的枪。警察走后,因为担心权威部门的报复,全村人集体失眠。汪长尺本是清白之人,顶不住内心不安和失眠折磨的他竟主动前往派出所自首。无罪的他对警察说:“不进去心里不踏实,就像欠债没还,吃不香睡不着,整天害怕别人来抓我。”[2]100得知警察放他一马,汪长尺转身就跑,跑出派出所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事后,汪长尺还无师自通地为警察辩解:“警察去谷里抓我也不是没一点道理,毕竟我跟黄葵有仇,毕竟我有作案动机……哪怕找个替死鬼,我也是不二的选择。说真的,我是警察我也会这么想,也会这么做,抓一个农村人总比抓一个城里人保险。”[2]254-255这种无罪自首后被警察放行还感激涕零的举动令人不可思议。
在城市法则中,金钱是权力的象征,“没有进账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进账就没有是非观,甚至没有道德优势”[2]231。与阿Q 和闰土面对权势不自觉地下跪不同,《篡改的命》中村民的奴性思想更多地表现在屈服于金钱和权力。畏惧的情感来自于不自信和对陌生领域的害怕。进城务工者获取金钱成为了他们站起来的第一步。乡村世界极少能接触权力在握的人,村民面对以金钱为衡量尺度的城市丛林法则时是隔膜而恐惧的,神化城市的权力就成了他们的下意识行为。张五劝汪长尺去自首时说,妹妹张惠在省城从事特殊的行业,警察一个电话就会影响到妹妹在城市的安身立命。汪长尺曾经为了赚1400 元顶替林家柏坐牢,林家柏通过手中的金钱和权力连汪大志的DNA 都能篡改。汪长尺的种种际遇让他深深懂得“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城市法则。林家柏面对汪长尺的工伤索赔时胸有成竹地说:“我们是法治国家,每个人都必须遵纪守法,如果人人都想用敲诈来解决纠纷,那就是破坏法治。”[2]170这无疑是林家柏对金钱和权力在握的城市身份的自信。汪长尺明知道林家柏所说的每个字都是假的,但他找不到任何反驳的理由,只能眼睁睁看着林家柏扬长而去。
乡村的失语源于它的闭塞和落后。乡村面对强大的权力机构毫无发言权,只能被动地接受城市给它们贴上的种种标签。贺小文和汪长尺感激城里人孟璇对他们的鼎力相助,用心包了粽子送去;孟璇表面上感谢不迭,转身却因为嫌脏将粽子扔进了垃圾桶。在汪长尺进城后,村民张鲜花前往汪家讨债时说,城里那么多骗子,汪长尺只要认识一个就会被传染。汪长尺不仅被城市拒绝,也被他生长的乡村怀疑。在城市排斥和乡村质疑的双重重压下,汪长尺不自觉地接受了城市对自己的定义,当他面对自己和林家柏的尿液时,他自卑地认为林家柏的尿液都比自己的更干净。在牢不可破的强大的城市法则面前,汪长尺们就像曾经停留在汪长尺手中的蚂蚁一般,“以为可以找到出路,却不知每条路都被封堵”[2]52-53。无论汪长尺如何努力想要融入城市,都不可能真正被城市接纳和认可。从这一角度来说,奴性思想在当代乡村的延续又是悲凉而绝望的被动选择——被定义的乡村无奈地接受了失语的现实,甚至在城市面前主动选择了一言不发。
《篡改的命》启示我们:在城市迅猛发展的当下,我们更应该多低下头来关注那些行动较为迟缓的弱势群体;在强势的城市话语面前,乡村振兴不仅需要从物质层面加大扶持力度,还要变“输血”为“造血”,加大对乡村精神层面的帮扶,唤醒村民集体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城乡是命运共同体,乡村不发展好,城市的发展就会缺乏持续的推动力,国民整体的心智水平就不会高。
李泽厚曾说:“中国社会的生活实体现在正处于大改变之中,工业化、都市化、生活消费化带来的个人独立、平等竞争、选择自由、家庭变小、血缘纽带松弛、乡土观念削弱等状况,使人情淡薄,利益当先,数千年传统所依据的背景条件几乎全失,而且也使人情本身有了变化:不再是稳固的血缘亲情,而是不断变异着的个体关系之情逐渐占据主导。”[4]20 世纪90 年代,在现代化的触角伸向城乡的各个角落时,我们痛心地看到李泽厚的以上说法在《篡改的命》中一一被印证。“现代性造成了物质与精神的二律背叛。它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加剧了社会的情感危机、道德危机和价值危机,导致人们精神的空虚和情感的迷惘。”[5]在《篡改的命》里,乡村的现代化之路充满艰辛,它不仅面临着背叛自身的痛苦,还面对着伦理被异化后依然难以被城市接纳的绝望。
首先,在小说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脉脉温情,取而代之的是金钱成为衡量感情的唯一标准。在谷里村,随处可见的是冷漠无情的“看客”。谷里村的人际关系是利益当先。汪槐摔断双腿后,村民对残疾的他无任何帮助,有的只是张五和刘白条趁机通过抬汪槐赚取金钱。汪长尺前脚刚去城里打工,刘白条、张五、张鲜花后脚就前往汪家讨债,捉母鸡、拿猪油坛子、扛柜子,无所不用其极,完全不顾邻里汪槐夫妇的死活。在汪长尺寄回汇款单后,村民到汪家的拜访都是为了蹭吃蹭喝,朋友关系在金钱面前也脆弱不堪。汪长尺的同学黄葵在汪长尺讨薪危及到他利益时,派人捅了汪长尺几刀,还拒绝赔偿医药费。曾经的工友刘建平在汪长尺身处危难时夺走了汪长尺的妻子。在此,连恋人、夫妻关系都直接受金钱的影响。张惠作为曾经爱慕过汪长尺的农村姑娘,一朝获得城市身份后,就扬言跟汪长尺“不是同一类人”,并且极力游说汪长尺的妻子贺小文从事特殊行业,甚至为了多赚钱劝贺小文堕胎,完全不顾及邻里情谊。而以前勤劳善良、温柔体贴的好女孩贺小文,进城后迅速被金钱洗脑,挣了钱马上趾高气昂、充满优越感,把汪长尺看成贱命一条。更令人震惊的是,父子亲情也经不起金钱的考验。父亲汪槐和汪长尺曾是伟岸的英雄,他们作为父亲都为了儿子的前途牺牲健康乃至生命都在所不惜,但汪长尺回报父亲的是“先斩后奏”地把父亲的孙子、汪家的后人汪大志拱手送人,而已经成为林方生的汪大志回报父亲的是诬陷和无情地毁灭记载亲生父亲真实死因的卷宗,在精神上和实际行动上“弑父”。
其次,人们为了赚取金钱失掉廉耻和自尊,不择手段。汪长尺刚进城时信心百倍,相信通过自己的正当劳动可以改变家人的生活。在工资被拖欠、食不果腹后,他不得不对黄葵说:“只要不是杀人,恐怕都得考虑。”[2]55替人坐牢、在工地上假摔,甚至默认妻子卖淫、父母乞讨,汪长尺在城市生活面前步步退让。张惠和贺小文在城市卖淫,但从来不觉得卖淫赚钱是耻辱的,甚至在靠正当体力劳动挣钱不多的汪长尺面前充满优越感。张惠在一次挑逗汪长尺时说:“看见了吗?老娘已经是城里人,和你不是同类。……过去是你看不看得起我,现在是我看不看得起你。”[2]123刘建平曾是跟汪长尺一样老实巴交的农村青年,后来摇身一变成为替别人讨薪的专业户。他替人讨薪并不是为了伸张正义,而是他抓住强者弱点谋取利益的一种方式。心狠手辣但能获得钱财的刘建平最终夺走了汪长尺的妻子贺小文,再次证明了金钱的魔力。黄葵的人生哲学是:“马蜂为什么锥人?狗急了为什么咬人?都是逼出来的,这世道,谁心狠手辣谁就叫成功人士。”[2]37-38为了金钱(成功),汪槐的面子、汪长尺的自尊、贺小文的贞洁、汪家的血脉等,都可以牺牲。在张惠、贺小文、刘建平、刘白条等人身上,我们都能清晰地看到鲁迅在一百年前批判的流氓性。他们和豆腐西施杨二嫂一样,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正当的理由后,对他人的感受和尊严毫不顾及,这种流氓性在金钱的诱惑下义正言辞、理直气壮。
再次,传统乡村伦理中的血缘伦理被弃置。赵岐在《十三经注》对“孝”的释义为:“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6]汪长尺把父亲拖累成为残疾人和乞丐,陷父亲于不义;不积极进取考上大学改变穷困的家庭现状;主动将孩子送给仇人并自杀,绝先祖祀。不孝三者,汪长尺条条占尽。汪长尺在父亲汪槐在世时就牢牢掌握家庭的话语权将父亲边缘化,其实已经完成了观念上的“弑父”,将儿子送给仇人林家柏后,用自杀换儿子的一千万存款和林家柏对家庭的责任,则是肉体上的“弑祖”。汪大志成年后得知真相,不但不为自己的父亲被冒名顶替伸张正义,还重演了“弑祖”——将记载父亲真实死因的卷宗和照片丢入江中毁灭证据,继续林方生的光辉人生。小说还写到冒名顶替的牙大山用汪长尺的名字当上了副局长,过着富贵的生活,这无疑也是牙大山为了金钱与权力的弑祖行为。传统乡村伦理成为了城市金钱和权力的俘虏和牺牲品。
马克思曾提出“商品拜物教”“异化劳动”两个概念,并认为这已成为普遍现象,其结果是将人“物化”成金钱的奴仆,“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7]小说里有一段对金钱交易的生动描写:汪长尺在自杀前看到贺小文和刘建平的一双儿女时想听一声“爸爸”,刘建平得知汪长尺给他们钱后这样劝儿女:“谁要给我这么多钱,我都叫他爸。”[2]299这把小说人物的“有钱就是爹”的心理讽刺得入木三分。
小说书写的故事背景是20 世纪末期,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急剧进行,社会富裕阶层涌现,这样的美好社会景观的另一面,是乡村贫困化的进一步加剧和精神上的异化。汪长尺家的猪、牛和黄狗都至死忠于主人,“汪长尺说它们比人还重感情”[2]20。被异化后的人却简直“猪狗不如”。从农村走向都市的东西在回望乡村时不免感慨,不少乡村曾经的温情脉脉、田园牧歌已经被金钱腐蚀。“启蒙”在乡土的穷困、落后和村民无奈的命运面前显得可笑。小说饶有意味地写到汪长尺的投胎转世,汪长尺不仅将儿子拱手送给仇人,还在自杀后主动投胎成为仇人林家柏的亲生儿子,这是小说的戏剧化演绎,也是进城者的悲凉的胜利。在这悲凉的胜利背后,乡村以它的哀莫大于心死来获得新生的可能[8]。
然而,在伦理异化的背后,东西在小说中留下的伟大的父亲形象依旧是最令读者动容的——为了子孙前途不惜牺牲健康和尊严的汪槐,为了儿子能活得更有尊严而忍痛将儿子送人的汪长尺,为了给孩子争取前途冒风险窃取汪长尺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牙大山父亲,甚至为了自己的子孙能走上坦途而甘愿饱受心灵折磨的汪大志……这些父亲是被异化的父亲,但异化的背后是对美好生活的执着向往,也是对子孙的大爱。被异化后的乡村伦理是一种悲凉的无奈,也是另一种解放。
汪长尺是千千万万经历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并为之付出的青年农民代表。他就像被玩弄于股掌的蚂蚁,没有出路,只能在城市低着头站立、没有尊严地活着,这样的命运属于整个落后的乡村世界。东西在后记中说:“我和汪长尺一样,都是从农村出来的,每一步都像走钢索,我们站在那根细小的钢丝上,手里还捧着一碗不能泼洒的热汤。这好像不是虚构,而是现实。”[2]311相信接近过底层的读者都能读出小说悲凉的现实感。但这类关怀乡村底层的作品有一个明显的悖论:底层根本看不到或读不懂作家对他们的言说。东西当然明白这个悖论,唯其如此,在这近乎无望的书写中,《篡改的命》更显出它的人道主义力量[9]。谢有顺曾说:“作家要勇敢地面对自己,面对众人,面对现实;他写的作品不仅要与人肝胆相照,还要与这个时代肝胆相照,只有这样的文学,才是有存在感的文学,有灵魂的文学。”[10]东西通过对失语的乡村的描写表现出他对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批判,呼吁关注新型城市化进程中那些被漠视的现象,关心中国底层劳动人民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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