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章丽娜
(河北省玉田县农牧局,玉田 064100)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投入品,不仅对病虫害防治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对农业的增产丰收也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近几年由于农药使用不当,农产品污染残留现象比较严重,甚至发生了人畜中毒事件。因此,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已经成为农产品安全生产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我简单总结了农药的安全使用技术,供农民朋友们参考。
在选择防治药剂时,要优先选择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像井冈霉素、农抗120、硫酸链霉素、苏云金杆菌,阿维菌素、苦参碱等,不仅能较好防治病虫害,还能减少污染,降低残留。
使用农药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定执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剧毒农药,严禁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瓜果蔬菜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国家规定的限制使用农药,切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方法。
选择合适时间施用农药,是控制病虫草害、保护有益生物、防止药害和避免农药残留的有效途径。一般来说,对一些食叶性害虫可以在密度明显上升,尚未造成危害之前开始喷施,这样可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对发生期幅度较大或世代重叠现象明显的害虫 (像甜菜夜蛾)可以确定一定的施药间隔期连续施药;也可根据作物的生长情况进行施药,如小麦红吸浆虫成虫防治应在小麦田间抽穗率达70%~80%防治。在防治病害上一般选择在发病初期及时用药,保护性预防药剂必须在发病初期,或前期用药。施用芽前除草剂应在播前或播后芽前施用,如在出苗期施用效果不好,有时还可能产生药害。
对叶面害虫应采用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对钻蛀性和刺吸式口器的害虫应选用内吸性农药。
施用农药时,应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选用适当方法如撒毒土,拌种、喷雾等,采用正确的方法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农药的防治效果,而且能避免或减少杀伤有害生物,作物药害和农药残留。喷雾要做到细致均匀,保证质量,使用烟剂必须保持棚室密闭, 施用粉尘一定要避开阳光较强的中午,要按农药使用说明书量取农药施用量,使用浓度和单位面积用药量务必准确,以保证防治效果,但不可随意加大用药量。
科学合理复配和混合使用农药,可以提高防治效果,扩大防治范围,延缓病虫草害产生抗药性,降低防治成本。但农药不能随意混用。农药混用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混合后不发生不良的物理化学变化;二是混合后对作物无不良影响;三是混合后不能降低药效;四是混合后使用成本不会增加。
实践证明,在一个地方长期连续使用单一品种农药,容易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特别是一些菊酯类杀虫剂和内吸性杀菌剂连续使用数年防治效果大幅度下降。对于容易引起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的农药,一般每个生长季节只能施用1次,不能超过两次,且必须用其它药剂交换使用。因此,在实际应用中要注意合理交换使用不同种类的农药,以提高防治效果。
农药的安全间隔期是指从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前的这段时期,也就是说从最后一次喷药到残留量降到最大允许残留量所需的时间。各种药剂因其分解、消失的速度不同,以及作物的生长趋势和季节等不同,具有不同的安全间隔期。在农业生产中,最后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的时间必须大于安全间隔期,不允许在安全间隔期内收获作物。因此,正确掌握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对保证粮食、瓜果、蔬菜的食用安全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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