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才超
摘要:“三重一大”制度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不仅担负着发展民族工业、创造财富、扩大就业、维护稳定、保护环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建立并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既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又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各级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仅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更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方法和重要内容。
关键词: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监督机制
一、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
1.1行为准则的规范性
民主集中制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的四个方面互相联系、互为作用,是一个完整严密的科学体系,是规范国有企业党委领导工作,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必须紧紧围绕的基本准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变得空前提高,如果仅仅沿用过去的民主方式,就很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发扬企业民主管理的要求。在一些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中,在充分发扬民主决策方面,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的提出,不仅总结了过去好的经验,而且有很强的操作性,解决了“有章可循”的问题。
1.2决策的科学性
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广开言路,才能形成科学的集中。“三重一大”决策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充分发扬民主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和环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而“三重一大”决策实际上就是两个“充分发挥”的过程,就是不成熟的、零星的、不系统的、个别的意见相互交流、补充、完善和发展,使之逐步完善并逐步为多数人接受赞同的過程。对“三重一大”的决策和决定需要把个人的智慧和经验集中起来,形成集体的智慧,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国有企业管理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它的矛盾运动过程正是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过程完成的。
1.3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三重一大”决策所要求的组织纪律性是由党的性质、历史使命和高度觉悟决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这充分说明,没有严格的纪律制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就不可能成为国有企业统一的思想意志,企业领导层也不可能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国有企业要按民主集中制成为坚强统一的战斗组织,就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同样,党要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就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因此,“三重一大”决策作为开展民主集中制的一条组织纪律,充分体现了决策中只能发扬民主,不能独断专行;只能平等沟通,不能职级压人;只能意见交流,不能利益交易;只能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不能失去组织约束,进而真正形成广泛汇集方方面面智慧和力量的良性机制。
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建议措施
2.1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意识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职责。要牢固树立加强组织协调的政治责任意识,树立不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是失职、履行不好组织协调职责是不称职的观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反腐败抓源头的职能作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注意发现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和新情况,抓重点、破难题;抓典型、带一般,创造性地开展源头治腐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促进工作落实、保证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薄弱环节以及问题症结,及时调整部署和思路,推动工作落实和深化。
2.2以制约和规范权力为核心,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制度
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和教训说明,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它的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与企业集体决策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通过集体参与企业重大的经营、改革、发展的决策,有利于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增进班子团结和凝聚力并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因此,一定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班子重大决策的监督和制约,以公开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为目标,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重大决策制度。要加强对决策权限的制约,合理界定并配置决策权限,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人承担,防止决策权力向个人过分集中。要实行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逐步形成职权明确、彼此独立、各司其职又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决策权力框架。
2.3以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要以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要按照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把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作为考核选拔国有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同时,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把审计成果转化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2.4以规范投资决策行为为立足点,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每一项重大项目安排都要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投资项目计划,经过企业各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项目决策的随意性。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论证制度和重大项目评估制度,项目在决策前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咨询评估。建立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企业广大职工群众对重大项目安排的意见和建议。要改革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投资项目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建设。国有企业各级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确保重大项目投资专款专用,要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对重大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和解决违纪违规问题,防止决策失误和决策腐败的问题。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重点环节的监督,防止以核准或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三、总结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能够有效的规范领导人员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整体水平,规避各类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以国有企业必须要提高重视程度,集中注意力解决这一制度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关措施来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甘陆露.对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考[J].现代企业文化,2016.
[2]李福永.新时代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的探索与思考[J].领导科学,2018.
[3]李学军.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探索与研究[J].现代国企研究,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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