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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会计处理探析

时间:2024-04-24

曹庆劼

摘 要:本文针对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会计处理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针对对外担保会计处理工作中的准则变化,以及新金融工具下对外担保会计的处理工作要点进行了全面阐述,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防止企业出现严重的经济损失,实现企业长远稳定发展。

关键词: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财务;会计处理

随着我国社会企业的不断向前发展,我国国内上市企业在对外财务担保金额越来越高,并且已经存在多家社会企业对外担保的总国度,占到了企业内部净资产到50%以上。在此发展背景下,很多企业单位违规担保风险问题越来越明显,同时也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重视。企业在对外提供财务担保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风险问题越来越明显,同时一些大型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已经慢慢形成那一种比较庞大且复杂的财务担保链条,在对外财务提供担保服务过程中,如果某条链条上企业产生问题,会直接影响到整条链条的其他企业的财务回收。因此,如何有效实现新金融工具准则条件下,对外提供財务担保的会计处理工作的安全开展,受到了各大企业的高度重视,需要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以及财务管理工作能力,保证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担保工作安全稳定开展。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外担保会计处理工作适用准则产生的变化

2017年3月,财政部正式下发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工作标准,并且针对企业内部对外提供财务担保会计工作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在国内外同时上市的正规型企业,需要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合理运用国际财务报告工作准则,或者企业内部制定出对外财务担保会计工作准则。在2018年1月起正式开始实施,在外界内部上市的企业,需要在2019年1月起正式开始实施。

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条件下,所产生的最明显变化之一,是对企业内部现有金融管理模式进行了进一步改变,尤其是针对对外财务担保工作来讲,针对已经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及时止损,同时通过建立起全新的减值模型,对金融工具减值核算项目范围加以明确。依照全新的金融工具使用准则,对企业对外财务担保工作范围进行全面分类,同时通过公允价值计算方法,对企业方面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资金的融资情况加以明确。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针对租赁应收款项,必须要根据企业的会计工作准则来确认具体的合同资产情况,同时企业所发行的分类工作标准以及公允价值计量,需要有效融入到当期的金融负债管理工作当中,以此来有效提高企业财务担保工作的开展效果。其中财务担保合同主要指的是特定债务到期,不能根据最初的回收标准来进行修改,同时在财务收回以及偿债讨债工作过程中,要求发行方必须要根据合同当中的规定要求给予不担保工作单位制定的合同金额。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来讲,发行地方必须要充分明确此类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且依照正确的会计准则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要有效选择全新的金融工具,针对企业向外提供的财务担保合同来进行进一步处理,从中可以有效选择出更加适用的新型金融工具或者保险合同等。该项选择可以基于单项合同内容,如果作出决定则不能随意撤销,否则相关财务管理工作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后果。通过新金融工具准则条件的有效应用,企业单位作为此类金融工具的发行地方,需要在金融工具发行之前,有效确认工具准则当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对赔偿损失的金额,以及初步认定金额扣除等方面内容加以明确,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中的收入标准,需要确定对外财务担保的金额总数量。

二、新金融工具下对外担保会计处理工作分析

基于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定向,对于企业单位而言需要以预期信用损失总量作为工作基础,针对财务担保合同进行相应的减值处理,时要有效做好损失确认和应对准备。对于损失准备工作来讲,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内部财务担保合同,在预期时间范围内提出的资金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主要针对的是已经产生违约财务担保合,同对企业资金损失量进行加权平均值计算,上述内容称之为企业的经济信用损失,主要针对的是企业根据原有的利率来进行折现和计算。根据对外担保财务合同当中的应收账款以及结合现金流量,和预期现金流量大小之间的差异,从中可以得出当前企业单位现金短缺的具体数值,同时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条件下,如果初始阶段企业内部的金融工具信用风险并没有得到进一步加剧,而信用风险损失值则相当于该企业未来一年时间范围内信用值的损失金额量,并且以此为基础来计算企业的总金额损失情况。在未来的一年时间范围内,企业的预期信用损失量主要指的是由于资产负债之后的一年时间,可能产生的各种金融违约状况会造成预期信用值折损,是整个信用损失值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如果在新金融工具条件下,企业的信用风险明显上涨,甚至产生了信用减值问题,则必须要针对该金融工具的续期利用值进行控制,整个预期信用值出现大量损失,主要指的是企业在金融工具的预期工作范围内产生了严重的违约情况,造成企业在财务回收工作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对于企业而言,需要关注的是贷款方的合同承诺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企业需要基于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条件下,针对金融减值规定要求和标准加以明确,企业单位不能直接作出相关承诺,对其提供财务担保工,必须要有效考虑到自身的风险问题以及信用问题,同时需要根据一年时间范围内,企业预期信用损失值的上升或者下降来作为参考,有效做好企业信用损失值下降过大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结束语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正式实施之后,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如果对外提供出财务担保,并且财务担保合同适用于新型金融工具准则,作为社会企业单位而言,必须要依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当中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担保金额的减值以及增值规定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不能依照原有的金融工具准则来再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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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傲.浅谈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担保公司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9(32):19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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